公司代码:688981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周子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本报告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呈列。 1.6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包括“季度指引”、“资本开支概要”和包含在联合首席执行官及首席财务官引言里的叙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相信”、“预期”、“打算”、“估计”、“期望”、“预测”、“目标”、“前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该”、“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展望”和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即使不是所有的前瞻性陈述包含这些词。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资料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对于少数客户的依赖、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受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行业产能过剩、设备、零件及原材料短缺、制造产能供给、终端市场的金融情况是否稳定、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及货币汇率波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管理层业绩评述 中芯国际首席财务官高永岗博士评论说: “三季度公司收入继续创新高,达7,638百万人民币,环比增长13.0%,同比增长31.7%。毛利为2,008百万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4百万人民币,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4,455百万人民币,同创历史新高。全年收入增长预期上修为23%到25%,全年毛利率目标高于去年。” 中芯国际联合首席执行官赵海军博士和梁孟松博士评论说: “成熟应用平台需求一如既往强劲,来自于电源管理、射频信号处理、指纹识别,以及图像信号处理相关收入增长显著。先进技术应用多样,第一代先进技术良率达业界量产水平,第二代进入小量试产。公司产能稳步扩充,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 2020年外部形势复杂多变。中芯国际作为代工企业,面向海内外多元化客户,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经营地法律,合法合规经营。我们与供应商、客户及相关机构保持积极的沟通,全面评估美国出口管制对公司生产与运营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常运营,短期内出口管制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公司会继续跟进此事,并持续评估影响。感谢客户的信任、供应商的支持和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 万物互联时代,半导体推动各行业创新和发展的脚步不会停滞。我们将继续秉持合作、开发、发展、共赢的态度,充分融入全球生态链,拓展技术平台,丰富产品应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2.2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第四季指引 以下声明为前瞻性陈述,此陈述基于目前的期望并涵盖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数据不包含汇率变动的影响。本公司预期: 季度收入环比减少10%至12%。毛利率介于19%至21%的范围内。 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从约人民币457亿元下修到约人民币402亿元,主要是由于美国出口管制使部分机台供货期延长或有不确定性,以及物流原因导致部分机台到货延迟。 主要财务数据 其他指标 附注: 附注: (1)呈列之收入源于总部位于美国,但最终出售产品予全球客户的公司。(2)不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附注: (1)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截至上年度末,由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发布时间早于部分联营企业财务数据发布时间,因此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采用了递延一个季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以被投资方上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截至本报告期末,由于本集团已能够及时获取联营企业财务数据,为了保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信息的一致性,本集团在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时亦采用被投资单位相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数据确认权益法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损益,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损益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