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进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1)2019年10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根据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矿业”)的通知,淮南矿业拟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0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0号公告)。 (2)2019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止至停牌前一交易日(即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前10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股东总人数(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1号公告)。 (3)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重组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形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形成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2号、043号公告)。 (4)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下称“《重组预案》”),并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2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4号公告)。 (5)2019年11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8号公告)。 (6)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由于本次上交所问询函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49号公告)。 (7)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上交所《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50号公告)。 (8)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根据上交所《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51号公告)。 (9)2019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补充公告》,对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回复的相关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完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53号公告)。 (10)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21日、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21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52号、054号公告,临2020-003号、004号、006号、012号公告)。 (11)2020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地区及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等工作均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不能在2020年4月21日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5月21日前。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11号公告)。 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43,650,465.06元,涉及2019年安全改造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化解过剩产能安置补贴、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等(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2号公告)。 3.关于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事项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发布《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披露了公司2019年度业绩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1号公告)。 4.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即186,502,805股股份)质押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淮南分行”),用于其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徽商银行淮南分行并购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了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5号公告)。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20年3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其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6笔,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理财收益5,537,929.15元;未到期10笔,预计到期理财收益共计10,363,561.65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7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2)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指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增加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13号、014号、019号公告)。 6.关于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相关事项 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主体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8号公告)。 7.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提出辞职事项 2020年4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提出辞职的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4月6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荣兆梓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因任期届满,荣兆梓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荣兆梓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9号公告)。 8.关于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收到铁路专用线运价批复事项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收到铁路专用线运价批复的公告》,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自2017年5月起执行的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7〕91号文件批复的运价有效期3年即将到期。经铁运分公司请示,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对铁运分公司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近三年运营成本情况审核,按新的定价权限和程序规定重新核定运价标准并出具《关于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的批复》(淮发改商服〔2020〕12号),同意铁运分公司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继续执行19.60元/吨,以上运价自2020年5月10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2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10号公告)。 9.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13号、014号、015号公告)。 10.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38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