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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下机场行业展望——枢纽扩容与低空新局

2026-05-28 大公信用 大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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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一部|羊汝鸣李旭华 2026年5月25日 摘要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机场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效提升的关键阶段。在四大世界级机场群能级提升和“3+7+N”枢纽体系加速落地的政策框架下,行业运行整体步入常态化增长阶段;2025年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起降架次三大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国际航线强劲复苏成为核心驱动力。同时,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机场企业提供了新的增长路径,但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将在短期内加重资本开支负担,且商业化成熟度仍需时间验证。 (一)“十五五”期间机场行业顶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四个世界级机场群能力。同时,《纲要》与中国民航局等部门2024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政策合力,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其中“3”指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7”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七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枢纽,“N”由若干区域枢纽及支线机场构成。 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自身战略定位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推进目标和发展部署。北京市在“十四五”高质量收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力争到2030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合计达到1.6亿人次以上、货邮吞吐量达到250万吨以上。长三角机场群以上海主枢纽为战略核心,协同联动,其中南通新机场项目被列入江苏省重大项目储备清单,筹备开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的发展面临着“东强西弱”的挑战,珠江东岸密集分布着广州白云、深圳宝安、香港国际机场三大枢纽,而珠江西岸长期以来缺少能够承载国际枢纽功能的机场;对此,广东“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建设“3+4+8”世界级机场群,广州新机场选址佛山高明,已于2026年3月开工建设。成渝机场群则以成都天府和重庆江北双核驱动,强化对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五五”期间机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或将放缓,但仍具增长潜力。从投资总量来看,2025年民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2,173.3亿元,其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1,250.3亿元,已连续6年超过千亿元。随着“十四五”收官,多个大型新建和扩建项目集中完工投运,新增 开工项目数量减少,2025年民航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规模有所回落。2026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明确,民航将聚焦“十五五”重大工程和“两重”建设,力争固定资产投资超千亿,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两重”支持金额增至8,000亿元,机场仍是主要受益方向之一。在上述宏观投资背景下,“十五五”期间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然呈现大规模、高集中的特征。 从核心项目看,多个大型机场工程将在规划期内集中推进。南通新机场规划为4F等级,首期建设2条远距跑道和52万平方米航站楼,远期目标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广州新机场工程总投资418.08亿元,将建设2条远距平行跑道、约26万平方米航站楼及94个机位,计划“十五五”时期建成投运;厦门翔安新机场作为4F级海岛型机场,设计年旅客吞吐量4,500万人次;重庆新机场已落地璧山区;三亚新机场选址已获批、尚待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此外,沈阳、长春、南京、杭州、郑州等多地机场的改扩建项目也将在规划期内集中推进。 数据来源:民航局,大公国际整理 (二)机场行业运行特征 在“十四五”收官及“十五五”开局的政策框架下,机场行业运行呈现出以下特征: 从总量看,机场业务量持续增长但增速放缓,行业整体步入常态化增长阶段。2025年,根据民航局数据,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全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5.29亿人次,货邮吞吐量2,186.42万吨,飞机起降1,244.75万架次,三大指标均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分别增长4.8%、9.0%和0.4%,从增速来看,行业已从2023年以来的复苏阶段逐步过渡至常态化增长阶段。 从增长动力看,国际航线强势复苏是驱动枢纽机场恢复的核心因素。2025年国际航线客货吞吐量增长迅速,分别完成11,779.6万人次和987.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8.7%和12.7%,国际客流强劲复苏成为驱动干线枢纽恢复的核心因素。与此同时,国内航线增长略显温和,2025年客货吞吐量分别完成141,124.9万人次及1,199.3万吨,同比增长3.8%及6.1%。国际与国内增速呈现差距,我国国内航线市场已进入平稳增长阶段,行业增长主要依赖国际市场的拉动。 从结构看,枢纽集中度持续提升,主要生产指标进一步向大型枢纽机场集中。截至2025 年末,我国境内运输机场(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共有270个,同比净增7个;同期末,我国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共有41个,同比净增1个,为揭阳潮汕机场,上述机场的旅客吞吐量占全国总量的83.7%。货运分布同样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2025年,年货邮吞吐量1万吨以上的运输机场68个,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大城市机场货邮吞吐量占全部境内机场货邮吞吐量的40.7%。2025年,年旅客吞吐量超过6,000万人次的运输机场包括上海浦东、广州白云、北京首都、深圳宝安等国际机场,其中上海浦东与广州白云两大机场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8,000万人次;同时,北京大兴、杭州萧山、上海虹桥、重庆江北等机场首次突破5,000万人次。从全球视野来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2025年旅客吞吐量在全球排名第五,较上年上升五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从2022年的第57位回升至全球第九位;在枢纽集中度提升的背景下,大型枢纽的全球排名显著上升。 从空间分布看,区域分化持续,东部地区1领跑、中西部稳健增长。2025年,东部地区完成旅客吞吐量8.02亿人次,同比增长6.0%,增速领跑全国;中部地区完成旅客吞吐量1.64亿人次,同比增长1.6%;西部地区完成旅客吞吐量4.69亿人次,同比增长4.4%。同期,东、中、西部地区货邮吞吐量增速分别为6.4%、20.9%及12.8%。中部地区客运市场增速较低,但货邮吞吐量增速亮眼,2025年鄂州花湖国际机场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双双突破百万吨大关,中部货运枢纽竞争力持续增强。西部地区在国家发展战略助推下,客货吞吐量均保持较高增速,截至2025年末,我国西部地区运输机场数量136个,占全国总数的50.4%,区域覆盖面最广,其中西部机场集团全年运送旅客7,251.6万人次,同比增长5.9%。总体看,在国际客运快速恢复带动下,东部地区领跑全国,中西部地区保持稳健增长;其中中部地区尽管客运增速承压,但依托鄂州花湖等专业货运枢纽的崛起,货邮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低空经济:机场行业的新增长极 在传统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之外,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成为机场行业投资布局的新方向,对行业未来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纲要》明确强调,要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落实至具体环节,则是科学规划布局通用机场、直升机临时起降点、通航保障系统等基础设施。各地正在将通用机场建设纳入“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例如,四川省已将低空经济纳入省级重点产业链布局,其中南江通用机场项目已成功申报,洪雅通用机场计划于2026年底完工主体工程,投用后将提供可供10座以上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场地,为当地低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现有运输机场也在积极拓展低空经济相关业务。在接驳联通方面,杭州机场2026年1月完成了直升机接驳点验证试飞,从建德千岛湖通用机场起飞至杭州机场降落,打通了“通用机场-运输机场”的空中接驳通道,构建起“直升机+民航客机”的立体交通接驳新模式。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日照机场通过共建共享实现设施融合,建设通用航空专用机坪、机库、维 修设施,加快远程塔台、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业务布局方面,海南机场集团与华龙航空合资成立低空出行公司,依托覆盖全岛的机场网络和地面保障体系,开发城市接驳、空中游览、商务摆渡及跨海飞行等低空场景。 (四)总结与展望 综合以上分析,“十五五”期间机场行业的发展态势可归纳为以下需要持续关注的维度。 第一,枢纽定位影响机场资源获取能力。位于“3+7+N”体系中的机场在航线资源、时刻分配、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非枢纽层级机场则需要更多依赖自身经营和地方政府投入。这一分层格局将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固化,不同层级机场的发展路径将更加分化。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五五”期间机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仍将维持在千亿级规模,多个大型项目将集中推进。虽然2025年民航基本建设投资同比有所回落,但更广口径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保持稳健,多个大型项目集中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外部资金支持力度不减。值得关注的是,大量扩建工程将在规划期内集中完成并转入固定资产,转固后折旧与利息支出的增长可能对盈利能力形成阶段性冲击,需对转固节奏和产能爬坡速度保持审慎评估。 第三,低空经济有望成为机场企业的新增长路径,但配套投资与培育期风险需要关注。低空经济已明确为“十五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通用机场、低空接驳点等基础设施投资正在加速落地。多家机场企业已开始布局低空接驳、空中游览等新业务场景,有望开辟新的收入增长路径。然而,低空经济相关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新业务场景的商业化成熟度仍需较长时间验证。机场企业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投资节奏、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以及地方政府对该领域补贴的可持续性,均需纳入持续观察范围。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