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CDP]:2025年CDP中国企业气候披露报告 - 发现报告

2025年CDP中国企业气候披露报告

报告封面

2025年CDP中国企业气候披露报告 合作机构: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 2026年4月 目录 摘要 一、全球可持续披露趋势分析 (一)ISSB准则全球采用进程加速,36个司法管辖区完成准则对接5(二)欧盟ESRS实施推迟并大幅简化,在合规压力与披露质量之间寻求平衡5(三)美国气候政策出现转向,联邦层面气候监管力度趋弱5(四)中国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体系全面成型6 二、2025年企业参与CDP披露分析 (一)提升披露系统稳定性,持续深化与主流标准对标8(二)市场需求推动下,全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规模与质量持续提升8(三)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治理实践与领导力发展的多维观察9 三、中国企业气候披露表现分析和主要发现 (一)治理:完善气候治理架构,强化监督与专业能力14(二)战略:运用科学分析工具,持续提升全价值链气候韧性17(三)风险管理:健全气候风险管理流程,提升量化评估能力20(四)指标及目标:夯实排放数据基础,强化气候目标设定与验证21 四、展望 附录 Introduction摘要 2025年是全球可持续披露从“框架制定”加速转向“大规模实践”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国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体系全面落地的元年。本报告基于2025年度完整版CDP企业问卷中,中国大陆企业对气候变化模块的回复数据,系统分析了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特征与趋势,并结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准则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Financial Disclosure,TCFD)框架要求,从治理、战略 、 风 险 管 理 、 指 标 及 目 标 四 大 支 柱 维 度 总 结 关 键发现。 战略方面,七成中国企业已经识别出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企业战略的影响;超过六成已识别出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企业财务规划的影响。情景分析在中国企业中的应用正在持续提升,当前已在风险管理层面得到较为广泛的实践,并为进一步将分析结果融入战略决策提供了良好起点。在财务影响程度的披露方面,整体仍具备拓展和深化空间,尤其是在物理风险的财务影响评估上,目前66%的中国企业披露的财务影响占营收比例低于1%,显示出未来加强量化分析与信息透明度的潜力。与此同时,超过半数(54%)的企业已制定正式的气候转型计划,其中48%已在整体战略中纳入与1.5℃目标一致的气候转型规划。 全球可持续披露进入实践深化期,中国企业面临新的合规环境。截至2025年底,已有36个司法管辖区(覆盖近60%全球GDP)正在采取行动将ISSB准则纳入其法律或监管框架。中国财政部联合九部委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 — 气候(试行)》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沪深北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相继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形成了“国家准则+交易所监管指引”的多层次制度框架。强制性披露正从“选择题”变为企业的“必答题”。 风险管理方面,气候风险管理流程已在企业中逐步建立并运行,为进一步提升量化评估能力奠定了基础。74%的回应企业已在不同价值链阶段建立了全面的气候风险管理流程,近七成的企业能够详细识别环境风险。气候情景分析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与战略规划的重要工具。半数以上回复企业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主要用于“风险与机遇识别、评估与管理”环节。但前瞻性评估、定量分析和全价值链覆盖仍是下一步重点。指标和目标方面,35%中国企业设立了基于科学的减碳目标,超七成企业披露了范围三排放,使用内部碳定价的企业比例也大幅上升。 中国正逐步崛起为新兴的环境领导者。接近九成的中国披露企业通过CDP披露80%及以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 —— 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对齐问题相关的内容,与全球平均水平保持高度一致。超过一半的中国披露企业在气候议题上达到CDP管理和领导力级别评分。 随着中国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气候信息披露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是将气候议题更深度融入经营管理、提升治理与竞争力的重要契机。企业可积极行动,逐步将气候信息披露从合规要求延伸为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主动推进气候行动,不仅有助于提升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也有利于在国际市场中展示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实践成效,拓展绿色融资空间,并持续增强品牌价值。同时,以低碳转型为抓手,激发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潜力,将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治理方面,中国企业气候治理架构日趋完善,气候议题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决策中的关注度和融入程度持续提升。约九成中国CDP披露企业其董事会已具备气候专业能力;近九成中国企业将气候问题纳入董事会定期议程;约85%以上的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气候问题。同时具备董事会层面的监督、董事会具备气候相关能力以及与气候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的企业比例超过全球水平。 Introduction全球可持续披露趋势分析 2025年是全球可持续披露从“框架制定”加速转向“大规模实践”的关键一年。随着多项重要法规相继生效、国际协议进入执行阶段,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领域面临更加明确的规则和更为严格的履职要求。与此同时,全球可持续披露格局呈现出“实践深化”与“政策分化”并存的复杂态势 :ISSB准则加速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标(ESRS)在简化中寻求平衡,美国气候政策出现转向,中国气候准则正式落地。这一格局既为企业带来了合规挑战,也为其通过提升披露透明度赢得竞争优势提供了机遇。 (二)欧盟ESRS实施推迟并大幅简化,在合规压力与披露质量之间寻求平衡 2025年,欧盟对其可持续披露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核心目标在于缓解企业面临的合规负担。2025年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综合方案”(OmnibusPackage),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进行了修订。随后,2025年4月,欧盟发布“暂停计时”(Stop-the-clock)指令,将原计划于2026年和2027年启动CSRD报告义务的大型企业和上市中小企业的强制披露要求整体推迟两年实施。 (一)ISSB准则全球采用进程加速,36个司法管辖区完成准则对接 在披露内容层面,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于2025年6月确定了六项主要简化措施。修订后的ESRS删除了超过60%的强制性数据点以及全部自愿性数据点,整体披露要求削减约七成。新标准更加聚焦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核心指标,同时豁免企业向员工规模不足1000人的价值链合作伙伴索取超出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性可持续报告准则(VSME)范围的信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间接合规压力。修订版ESRS预计于2027年报告期正式生效,但允许企业自2026年报告期起自愿提前采用。 截至2025年底,已有36个司法管辖区(覆盖近60%全球GDP)正在采取行动,将ISSB准则纳入其法律或监管框架。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涵盖130余个正式成员,覆盖全球95%的资本市值,并已宣布支持ISSB准则,为其成为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通用语言”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ISSB发布了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披露指南,并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进行了修订 :一方面,提出对9个优先行业SASB标准的修订建议 ;另一方面,提议对优先行业之外的其他41个SASB标准开展小范围、针对性的修订,以确保不同行业在共同议题上的披露一致性,支持高质量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号 — 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 — 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此外,ISSB还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BEES)以及人力资本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开展了深入研究,为未来可能制定专项准则奠定研究基础。 ESRS的简化调整体现了欧盟在坚守《欧洲绿色协议》核心目标与回应企业实际困难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政策取向。尽管披露范围和强度有所收缩,但“双重重要性”原则仍是ESRS的制度基石。 (三) 美国气候政策出现转向,联邦层面气候监管力度趋弱 2025年,美国联邦政府在气候治理领域的政策立场发生显著转变。2025年1月,特朗普政府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并撤销拜登政府时期签署的重新加入该协定的行政命令。这是美国继2020年之后第二次退出《巴黎协定》,标志着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由积极参与转向战略收缩。 ISSB准则的全球推广呈现出“以财务重要性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鲜明特征。其广泛采用意味着,企业在编制可持续报告时,需要更加注重与财务信息的关联性,以更好满足投资者决策所需的信息要求。 在监管层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此前发布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范围一、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及气候风险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并配套出台了针对ESG基金产品的“反漂绿”细则,要求投资策略与披露内容保持一致。然而,新一届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反ESG举措,包括废除多项清洁能源相关法规、搁置SEC气候披露规则的执行,导致联邦层面的气候监管力度明显减弱。 指标及目标”四大支柱框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强制披露范围一和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并鼓励披露范围三排放。大型股发行人将自2026年起被要求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港交所准则与IFRS S2全面接轨,为在港上市企业提供了与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沟通的共同语言。 2025年12月,财政部联合九部委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 — 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准则沿用“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支柱结构,同时引入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双重重要性”原则。在实施安排上,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实施路径,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从定性披露向定量披露、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逐步拓展。 与此同时,美国各州在气候与ESG议题上的政策取向分化加剧。部分州继续推进或强化气候披露要求及可持续金融引导政策,而另一些州则通过立法限制公共资金投向ESG主题产品。政策与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使美国可持续基金市场整体进入阶段性调整。对中国企业而言,有必要密切关注美国政策动态及其对贸易与投资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持续夯实自身环境信息披露与ESG管理能力,通过提升数据质量与战略韧性应对国际市场波动。 总体来看,中国气候信息披露的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强制性披露正由企业的“选择题”逐步转变为“必答题”。对上市公司而言,气候信息披露不再仅是额外的合规要求,而是融入企业战略决策、风险管理与价值创造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准则实施范围的持续扩大和监管要求的不断细化,企业有必要尽快构建系统化的气候数据治理能力,将气候风险纳入日常经营分析,并探索通过高质量披露获取绿色融资优势、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能够率先适应规则变化、将可持续发展内化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有望在新一轮产业转型与资本配置过程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 (四)中国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体系全面成型 2025年是中国气候信息披露政策体系全面落地的关键一年。财政部、证监会及交易所相继发布气候信息披露相关准则和指引,逐步形成了“国家准则+交易所监管指引”的多层次制度框架。 中国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于2025年1月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其中《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系统、细致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该指南接轨ISSB披露框架,涵盖气候相关影响重要性评估、财务重要性评估、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转型计划等核心内容,并明确提出22项具体披露要点。指南与财政部气候准则形成有效衔接,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了具备可操作性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路径。 香港交易所也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