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B准则实践经验总结与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北京达道至简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本报告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环境信息工作组2025年研究成果。该工作组研究金融机构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的具体方法,支持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的研究工作,赋能行业发展,为中国在相关国际平台参与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的讨论提供支持。 本报告可免费使用和转载,请勿用于商务用途。如需使用本报告出版,请与课题负责机构北京达道至简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如需引用报告内的数据或图片,请联系报告作者;如需用于线上展示及传播,请直接使用本机构网站的原始链接/资源。本报告仅代表报告作者观点,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报告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唐雨琦北京达道至简科技有限公司林怡津北京达道至简科技有限公司冯依宁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乔宇杰 目录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2(一)研究背景.................................................4(二)研究意义.................................................5二、ISSB准则全球实践情况..........................................6(一)全球监管对ISSB的实践情况................................6(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实践情况.................................8(三)全球金融机构差异化实践..................................10(四)其他重点议题披露方式....................................11三、ISSB准则实施的核心挑战........................................12(一)多司法辖区经营主体的披露内容与理念差异突出..............12(二)应用于披露的内部数据治理面临挑战........................13(三)专业能力与资源投入的不足限制披露水平....................15(四)各国在ISSB准则采纳路径与节奏差异加剧合规复杂性.........15(五)ISSB准则叠加区域政策对企业形成双重约束..................16四、创新性解决方案.................................................17(一)技术解决路径............................................17(二)创新协作模式............................................18五、下一步实施建议................................................20(一)政策制定层面............................................20(二)主体实践层面............................................22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1.全球首个统一可持续披露标准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主要经济体积极强化企业气候责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逐渐从产业污染防治扩展到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同时,ESG投资需求激增,资本市场对企业高质量且可比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日益迫切。然而长期以来,多个自愿性披露框架并存的情况使企业披露数据难以横向对比,增加了企业与投资者成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于2021年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负责整合现有框架并制定全球基准性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准则。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S2),成为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碎片化”迈向“强制统一化”的里程碑事件。 2.可持续披露准则有助于披露主体发掘具有实质性的可持续风险与机遇 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浪潮中,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已从自愿行为逐步演变为监管要求和市场共识,且信息披露质量深刻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市场估值与品牌声誉。更高披露标准要求的ISSB准则对企业而言既是风险也是机遇,一方面,满足ISSB准则可能会在短期内增加企业当前的合规成本;另一方面,对标 ISSB准则可帮助企业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同时建立长期的可持续经营理念,增强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尤其在全球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趋势中寻求跨境融资和经贸合作新机遇。 (二)研究意义 1.展示全球监管和金融机构针对ISSB准则的实践类型和最新进展 本报告旨在系统梳理当前全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针对ISSB准则的实施路线图和实践经验,为利益相关方了解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最新进展提供参考;通过对不同主体在应用重点和实施力度上的差异实践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比较,探索建立各类主体对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应用思路。 2.为金融机构提供可落地实施的切实建议 本报告旨在为我国金融机构对标全球同业先进实践、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水平提供可落地的行动指南。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定量披露内容不足、信息披露的专业化和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等短板。通过分析全球金融业在应用ISSB准则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的发展现状,本报告结合我国监管政策动向及金融机构自身业务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且可落地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升建议。 3.提炼企业实施ISSB准则的“最佳实践工具箱” 本报告旨在基于金融机构经验为企业提炼实施ISSB准则的有效路径。当前,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不统一、各国监管政 策差异化以及供应链数据质量难以保障是企业实施披露的主要难点。通过梳理全球监管进展,帮助企业根据各国监管重点,构建符合政策要求和市场需要的灵活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同时,借鉴金融机构的ISSB准则实践经验,为企业针对信息披露的痛点难点提供可参考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提升披露有效性。 二、ISSB准则全球实践情况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自正式发布IFRSS1和IFRSS2以来,全球各司法管辖区积极响应,形成了分层推进的采纳格局。根据ISSB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11月,全球已有37个国家或地区决定采用或正在采取步骤将ISSB标准纳入其法律或监管框架,这些国家或者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合计约占全球的60%、全球资本市场总市值的40%以上,以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60%1。 (一)全球监管对ISSB的实践情况 ISSB受到了全球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政策法规等因素,对ISSB准则采取了多样化的实践方式,主要包括完整采纳、部分采纳和开展落地性研究等。 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明确表示将完整采纳ISSB准则,并将其纳入本地的财务报告框架。例如,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24年 9月发布香港可持续财务报告标准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基于ISSB准则建立,于2025年8月正式生效,其优先适用范围包括香港上市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新加坡交易所于2024年3月发布可持续信息披露咨询文件,提出按照IFRS可持续披露标准制定上市公司气候披露指引,以及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由不遵守就解释转向强制披露,并向利益相关者征求可持续披露规则实施时间表。 许多国家或地区选择性地采纳ISSB准则的部分内容,将其与本地的监管要求相结合。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气候披露规则与ISSB准则在报告使用者与披露框架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重要性、鉴证和行业特定要求等方面,两者存在一定差异。在欧盟地区,尽管ISSB准则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在整体框架上高度一致,但两者在具体实践中仍有不同。例如,IFRS S2要求公司使用气候情景分析,并要求披露是否涵盖多种情景,以及这些情景是否与最新的国际气候变化协议一致。而ESRS E1要求公司至少使用一种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情景。因此,若公司希望在遵循ISSB准则的基础上,同时满足ESRS准则的要求,就需要在气候情景分析中考虑至少一种与巴黎协定一致的情景,以确保其报告内容能够兼顾两者的标准和规范。 我国积极开展ISSB准则的落地性研究,以评估其在本地市场的适用性和实施效果。国家层面,2024年12月,财政部联合 九部委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下称《基本准则》),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文件标志着我国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启动,并明确提出中国准则将以ISSB有益经验为基础,充分彰显我国国情特色。2025年12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与《基本准则》相适应。地方实践层面,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致力于率先试点应用ISSB准则,探索形成可操作、可落地、可复制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体系,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湖州样本”。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承接总行《ISSB准则在中国落地研究》课题,为ISSB准则在中国的落地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对照ISSB准则要求,基于《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探索中外标准兼容,初步编制了金融机构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指南与框架。 (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实践情况 金融机构应用ISSB准则相关实践可分为可持续信息披露及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维度。: 一是可持续信息披露。ISSB准则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供了统一框架,强调“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核心披露要素。国际上,摩根大通、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已经开展基于ISSB准则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在我国地方层面,浙江省湖州市成立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组, 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推动湖州银行、安吉农商银行以及一批上市公司等作为试点单位加入“可持续披露准则先学伙伴”倡议。湖州在其发布的金融机构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模板中,特别加入了ISSB准则重点关注的模块,包括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等,引导辖内金融机构采用。除编制披露报告外,兴业银行湖州分行还探索将ISSB要求融入产品要素与客户服务,创新性推出全国首单响应ISSB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协助借款人完成对其ISSB准则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报表设计与可持续信息披露。 此外,威海银行、宁波银行等机构均于2025年推出了符合ISSB准则、香港联交所要求以及人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样板案例;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在2024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已将ISSB列为正式对标框架之一。 二是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是ISSB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金融机构已经按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披露了其面临的气候风险和机遇,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表2、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资料来源:课题组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以德意志银行为例,根据其2024年披露报告,该行持续强化其气候压力测试能力,并将框架扩展至涵盖全球投资组合的物理风险与长期转型风险。此外,所有重大气候风险敞口的相关风险类型目前均已纳入考量。该行所开展的压力测试结果已整合至业务流程中,包括风险偏好、业务规划以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等。 (三)全球金融机构差异化实践 不同金融业态因业务性质、风险结构和监管要求的差异,在ISSB准则实践中呈现出鲜明的行业特色,下面将分别探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