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政策演进
2026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范围从最初的10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扩容至14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覆盖东部、中部、西部重点省份,提升试点覆盖面与代表性。政策起源于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52号文”,旨在下放专项债项目审核权限,选择管理基础好的省份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进行试点,以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提高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和配置效率。经过一年多试点,成效显著,包括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部门联动、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强化债券资金监管等。
试点地区2025年运行成效
- 发行规模区域分化明显: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发行规模占据主导,2025年广东达5,601亿元,山东4,191亿元,浙江3,713亿元,形成“头部效应”;经济欠发达地区(如甘肃、贵州、青海、西藏)发行规模较小,广东与西藏差距达5,556亿元。
- 新增专项债发行整体增长:2025年,“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新增专项债33,703亿元,同比增加4,673亿元,显著高于非试点地区的12,214亿元(同比增加1,211亿元)。部分地区实现跨越式增长,如广东增长652亿元,河北增长628亿元,浙江增长434亿元,上海增长920亿元(增速242.11%);但贵州和西藏因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及项目储备限制,分别下降12.47%和87.22%。
- 发行节奏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试点省份发行进度明显快于非试点地区,一季度完成全年发行25.35%(非试点15.81%),上半年56.06%(非试点34.68%),前三季度88.48%(非试点68.55%)。广东省1月单月发行1,008亿元,创当月全国纪录;山东省3月单月发行1,047亿元,4月继续发行440亿元;安徽省9月底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政策展望
“自审自发”机制从经济大省向更多省份延伸,体现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能力的信任,进一步释放地方自主性与积极性。试点扩容有助于提升专项债发行效率、加快资金落地速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财政支撑。未来,随着经验积累,该机制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提升专项债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