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典电子工作组手册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罗马,2026年 本信息产品中使用的名称和介绍的材料,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对任何国家、领地、城市、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或发展状况,或对其国界或边界的划分表示任何意见。提及具体的公司或厂商产品,无论是否含有专利,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或产品得到粮农组织或世卫组织的认可或推荐,优于未提及的其他类似公司或产品。 本信息产品中陈述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未必反映粮农组织或世卫组织的观点或政策。 ISBN 978-92-5-140615-1© 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2026年 保留部分权利。本作品根据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公共许可(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legalcode.zh-hans)公开。 根据该许可条款,本作品可被复制、再次传播和改编,但必须恰当引用。使用本作品时不应暗示粮农组织或世卫组织认可任何具体的组织、产品或服务。不允许使用粮农组织或世卫组织标识。如翻译或改编本作品,必须包含所要求的引用和下述免责声明:“本译文[或改编]并非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完成。粮农组织或世卫组织不对本译文[或改编]的内容或准确性负责。原[语种]版本应为权威版本。” 涉及本许可产生的任何争端如未能友好解决,应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委)的仲裁规定提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此类争议的最终裁决,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方材料。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公共许可协议(CC BY 4.0)不适用于本出版物中所含非粮农组织版权材料。如需再利用本作品中属于第三方的材料(如表格、图形或图片),用户需自行判断再利用是否需要许可,并自行向版权持有者申请许可。对任何第三方所有的材料侵权而导致的索赔风险完全由用户承担。 粮农组织照片。本作品中可能包含的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照片不属于上文知识共享许可范围。任何粮农组织照片的使用征询应递交至:photo-library@fao.org。任何世卫组织照片的使用征询应递交至:https://www.who.int/about/policies/publishing/permissions。 销售、权利和授权。粮农组织信息产品可在粮农组织网站(https://www.fao.org/publications/zh)获得,印刷版本可通过网站公布的经销商购买。关于粮农组织出版物的一般问询应递交至:publications@fao.org。关于权利和出版物授权的征询应递交至:copyright@fao.org。 目录 致谢V 引言VII 缩略语IX 1.引言2 2.什么是食品法典电子工作组?6 3.设立电子工作组10 3.1何时有用?103.2如何设立电子工作组?103.3领导层113.4职权范围123.5如何准备担任主席13 4.管理18 4.1初始步骤184.2主席的工作21 5.报告30 5.1电子工作组报告核对清单315.2法典文本格式指南31 6.后续步骤34 6.1报告提交至食典委秘书处后如何处理?346.2报告在委员会会议页面发布并发出通函后如何处理?346.3主席如何准备向委员会汇报电子工作组的工作?356.4电子工作组何时结束?35 7.结束语38 邀请函模板40 注释50 表 表1. 主席和共同主席(如任命)的潜在角色和职责14表2. 启动步骤20 图 图1. 典型电子工作组的路线图20图2. 启动通知示例43 [文字框] 文字框1. 注册19文字框2. 促进对电子工作组的参与21文字框3. 参与电子工作组的方式23文字框4. 公正的价值25文字框5. 虚拟会议的由来27 致谢 食典委秘书处衷心感谢各国技术专家对本手册的编写所提供的支持。他们多年来在多边和多语言环境下工作积累的经验、意见、提示和建议构成了本手册的很大一部分内容。 引言 电子工作组(EWG)在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制定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些工作组奠定了许多法典标准、指南和操作规范的基础,完成了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起草了关于未来发展方向的建议。电子工作组编写的文件是各法典委员会和工作组进行深入讨论的基础。电子工作组的工作越有效,工作项目就越有可能在法典文本制定的各个阶段高效推进。 如果某个法典成员或观察员组织认为一份正在制定的新文本与其极为相关或对其具有重要意义,我总是鼓励他们从一开始就加入电子工作组的讨论,因为这为参与法典文本的不同制定阶段提供了最佳机会。在提出工作建议时,最好的推进方式或许是领导一个电子工作组。然而,领导和参与并不总是那么容易,需要做出承诺和投入时间。 ©粮农组织 本手册旨在帮助阐明领导或参与电子工作组的流程。它以《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中的指导方针为基础,并借鉴了多年来众多电子工作组参与者的经验,旨在提供全面且实用的视角。 食典委秘书处认为,本手册的初版只是一个起点,未来可以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充实和改进。鼓励读者将其视为一份可随时间推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文件。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发送至 codex@fao.org。 Sarah Cahill 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长 缩略语 CAC食品法典委员会CCP食品法典联络点CL通函CRD会议室文件EWG电子工作组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PWG实体工作组TOR职权范围WHO世界卫生组织 引言 食品 法 典 委 员 会 ( 中 文 简 称 “ 食 典 委 ” , 英 文 简称“CAC”)于1963年召开首次会议。在过去60多年里,食典委的工作方式不断演进。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需求和机遇,不同的工作模式应运而生。例如,2020年3月,由于新冠疫情致使全球旅行戛然而止,食典委采取了虚拟会议模式。另一个例子是,食典委以往经常采用闭会期实体工作组的方式来制定标准,而如今实体工作组几乎完全被电子工作组(EWG)取代i。与其前身相比,电子工作组为法典成员和观察员代表提供了一种更高效、更具成本效益和更实用的解决方案。实体工作组现在仅用于为食典委各下属委员会会议服务。 2005年,《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简称《程序手册》)ii第三节“附属机构指南”新增了“电子工作组指南”,旨在提供电子工作组运作步骤的信息。当时,电子工作组的工作主要通过电子邮件通讯进行。十年后,食典委秘书处试行了一个使用开源公告板平台的在线讨论论坛,并鼓励所有电子工作组主席通过该平台组织讨论,而不是通过电子邮件讨论。该论坛现已成为几乎所有电子工作组的主要沟通方式。 如今,电子工作组已经成为一种广受欢迎且有效的工具,用于在法典委员会或工作组iii(食典委的附属机构)闭会期间推进工作,并允许其代表无法出席会议的成员国关注并参与特定工作项目的制定。 虽然《程序手册》提供了总体指导方针,但它无法涵盖通过电子工作组所获得的洞见,也无法涵盖促进电子工作组工作的技术更新。因此,本手册旨在与《程序手册》中的指南结合使用。 本手册内容的编写征求了经验丰富的电子工作组主席和新任电子工作组主席以及食典委各委员会主席和食典委秘书处官员的意见,旨在阐明所有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并阐述如何通过电子工作组领导和参与法典的标准制定工作。本手册的目的是提供清晰实用的信息以及在建立、管理、参与电子工作组和提交工作组报告时可供参考的提示和建议。无论对于经验丰富的人员还是积极寻求参与法典工作的人员,抑或是首次在委员会层面领导工作的人员,本手册都是一个实用的工具。 2 什么是食品法典电子工作组? 电子工作组(EWG)通常由食典委各委员会设立,或在特殊情况下由食典委设立,旨在在其相关领导机构连续两届或多届会议之间的闭会期内推进工作。 电子工作组根据《程序手册》中的“电子工作组指南”开展工作。电子工作组不作出决定,但提出建议,并完全通过电子方式开展工作。电子工作组向所有法典成员和观察员开放。电子工作组由任命的主席(必要时设置共同主席)以及来自成员和观察员的参与者组成。电子工作组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语言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可能涉及制定新的法典文本或修订现有文本。 电子工作组通常负责提交报告,介绍工作组的建议以及新文本的最终草案、或在委员会商定的会议上审议的法典文本的任何修订或变更。 [电子]工作组不得代表委员会作出任何决定,也不得就实质性问题或程序性问题进行投票表决。“” 设立电子工作组 本节介绍法典委员会如何设立电子工作组、其主要参与者及职责。 持续参与电子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成员国作出很大的人力资源投入。因此,最好有选择地设立电子工作组,主要针对制定法典文本步骤程序中的项目,而不是讨论文件,因为讨论文件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法典成员和/或观察员更高效地制定。 委员会需要明确认识到,如果没有电子工作组,法典文本的修订或制定就无法取得进展,或者进展会非常缓慢。 何时有用?3.1 虽然电子工作组是有用的工具,但重要的是不要将其视为取得进展的唯一途径。 电子工作组的设立方式是商定以下要素并将其记录在会议报告中: 如何设立电子工作组? 电子工作组的领导层(主席及任何共同主席)由相关机构在全体会议上任命,未经该机构同意(或在特殊情况下未经食典委同意)不得更换。如有需要,可视情况考虑任命一名或多名共同主席。 殊情况下,根据工作性质、特定需求或专业知识要求,且经委员会同意,可以任命一名观察员担任共同主席。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的决定和任命的特殊性质将在委员会报告中注明。 主席(在《程序手册》中称为“主持国”)负责管理其受命主持的电子工作组的工作。主席及任何共同主席均由食典委成员任命。1 成员只有在有意承担共同领导电子工作组的特定职责时才应主动提出担任共同主席(参见表1)。虽然共同主席的人数没有具体规定,但应限制其人数,以免对工作效率和及时完成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例如,由于主席和共同主席之间需要额外的协调时间。 只有成员才能主持电子工作组,且电子工作组主席是成员,而非成员代表。虽然《程序手册》中没有规定,但在特 委员会必须为电子工作组规定明确的职权范围(TOR),包括职权范围中未涵盖的内容(如果需要说明),以便主席、共同主席(如任命)以及所有其他参与者明确了解电子工作组将要开展的工作的性质 和范围。对电子工作组的职权范围不应有不同解释。 但是,如果电子工作组负责编写讨论文件,而不是阐述标准,则职权范围应宽泛而非细致,以便开展积极有效的讨论。 职 权 范 围 应 明 确 规 定 电子工作组的工作语言。电子工作组邀请函及工作文件应以商定的工作语言提供,参与者的意见也应以其中一种工作语言提供。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电 子工作组只有一种工作语言,主席以及共同主席(如任命)可以表示接受以其他语言提出的意见,以提供参与便利。但是,这应在职权范围中明确规定。 准 时 启 动 电 子 工 作 组 进程对给予参与者足够的时间充分参与至关重要。电子工作组的报告通常应在相关委员会会议前提前三个月提交给食典委秘书处,以便及时翻译成委员会的语言并发布。因此,对于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委员会,电子工作组可能只有短短八个月的时间(取决于节假日的长度)来履行其职权范围。 电子工作组通常在委员会连续两届会议之间的闭会期内运作,这意味着它通常有9至18个月的时间开展工作并提交报告。委员会也可以决定设立一个任期更长的电子工作组。例如,要求电子工作组向某一届后续会议提交报告。电子工作组预计完成工作的时间表必须在职权范围中明确设定。 担任电子工作组主席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电子工作组的运作周期通常长达数月,甚至数年。表1列出了主席和共同主席的任务和职责。此外,主席和共同主席的工作常常会超出提交报告的范围。尽管如此,担任主席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既可以支持和理解标准的制定过程,也可以与其他法典成员和观察员在更深入、更专业的层面上进行合作。 一旦委员会同意成立电子工作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