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欧洲联盟的银行部门资本框架 曼塔·德祖尔斯基斯斯基尔·马西莫·利伯图奇,塞缪尔·麦克菲莱米 内容 2摘要 非技术摘要3 1 引言 5 28欧盟实施国际银行标准 2.182.211《单一规则手册》,适用于多样化的银行业务多层监管框架 3欧盟特性的关键影响163.1 欧盟实施选择的量化163.2 第一支柱资本要求决定因素20 4资本充足度演变、相关要求及银行业绩指标 23 4.1 资本充足率234.2 资本要求254.3 银行行业绩效指标29 535国际比较中的首都框架 6结论 40 742参考文献 摘要 本文描述和评估了欧盟(EU)银行资本框架,重点关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设定的国际标准在欧盟内部的实施情况。利用单一监管机制(SSM)下对重要机构的细粒度监管数据,我们量化了欧盟特定监管选择、监管措施和宏观审慎政策对资本的影响。我们发现,大多数欧盟资本要求源于巴塞尔标准,这些标准包括规范性“支柱1”组件以及预期在司法管辖级别设计和校准的元素。本文描述了自SSM成立以来的资本比率和要求的演变,并讨论了资本水平变化与银行行业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为了提供比较视角,一个基于模型的反事实练习比较了欧盟银行的资本要求与美国当前适用于银行的主体审慎监管规则,这些规则因银行规模而异。结果表明,对于最大的欧盟银行,当前的美国规则将涉及更严格的要求,而中等规模的欧盟银行将面临不那么严格的要求。我们的研究表明,欧盟资本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资本要求大致相当,并且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在评估银行绩效的更广泛指标时,我们强调不仅要考虑私人成本和收益,还要考虑预期效应和更广泛的社会目标。在此背景下,我们强调通过持续实施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保持公平竞争环境的好处,而不是通过放松监管标准来寻求竞争优势,这可能会破坏金融稳定。 关键词巴塞尔III;银行资本监管;欧盟银行业;银行监管;监管政策 JEL分类:G21,G28,F36 非技术性摘要 本文描述和评估了欧盟的银行资本框架,重点关注国际达成共识的巴塞尔标准在欧盟的实施情况。它探讨了三个问题:首先,欧盟如何在多元化的银行部门和多层次机构设置中实施巴塞尔标准;其次,欧盟特定的选择——比巴塞尔更严格或更宽松——对银行所需资本的影响程度;第三,欧盟的资本要求与美国适用的资本要求相比是更严格还是更宽松。 本文描述了欧盟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关键特征。 标准。这包括欧盟单一规则手册的适应方式,使其适用于多元化银行业,允许不同规模和业务模式的银行遵守不同复杂程度的规则,并提供各种选项及权限以适应特定安排。本文还概述了监督安排已根据单一监督机制落实,特别是通用监督审查与评估流程,银行特定第二支柱需求和前瞻性第二支柱指南,以及去中心化的宏观审慎框架,其中国家当局仍负主要责任为设定资本缓冲,这些资本缓冲是欧洲央行(ECB)可能“补充”的。 本文根据细致的监管数据,量化了欧盟特定选择对重要机构所需最低资本的累积影响。在此过程中,该论文制定了一个分类法,将欧盟规则分为不同的类别:规定性的巴塞尔要素、在欧盟层面校准的非规定性巴塞尔要素、“超级等同性”比巴塞尔更严格,以及“偏差”比巴塞尔更宽松。估计表明,欧盟大部分要求直接源自巴塞尔标准的规范性要素,即第一支柱最低要求和某些资本缓冲。非规定性巴塞尔要素占全部要求的约三分之一,而“超级等同性”和“偏差”的影响更为有限。论文还讨论了与银行使用内部模型对其资产进行风险加权的特定银行决策的影响,这是第一支柱要求的关键决定因素。巴塞尔框架明确设计为一套最低标准,各司法管辖区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然而,本文所呈现的累积图景并不支持欧盟要求系统性地比巴塞尔标准更严格(即“镀金”)的主张。 该论文还追踪了自单一监管机制(SSM)成立以来的资本比率与要求的变化轨迹。银行已经建立了强大的资本地位,过去十年中,CET1和一级资本比率显著上升。在巴塞尔Ⅲ初期实施期间,总需求上升;在疫情期间因当局临时释放缓冲资本而暂时下降;自2024年起,由于宏观审慎缓冲资本的增加,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最终的巴塞尔Ⅲ改革对风险加权资产测量的初始影响较弱。展望未来,全面实施的巴塞尔Ⅲ “输出楼层”——限制银行利用内部模型对资产进行风险加权所能获得的资本收益——预计将对2030年之前产生有限的平均影响。其影响将因银行而异,并在某些过渡措施到期后可能会增加,这些措施暂时降低了影响以允许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结构适应新规则。 本文主张对资本要求对银行业绩指标的影响进行细致的理解。自SSM设立以来,大部分期间内,从实际角度评估,对企业和家庭的贷款新增规模相对较低,尽管存在一些显著的波动。此外,利润率直到2022年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后,才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然而,在考虑资本要求变化对这些结果的影响时,有必要区分短期和长期后果,并认识到旨在使银行部门风险降低的改革不可避免地会改变风险与收益的权衡。 为了提供一个比较视角,这篇论文采用了一个基于模型的 反向练习该报告询问,如果这些银行假设性地受当前美国审慎框架的关键特征影响,欧盟重要机构的最低要求将如何变化。这些特征包括对不同规模银行的“量身定制”要求、基于压力测试的美国设定缓冲区的框架,以及银行使用内部模型获得的收益的法律限制。平均而言,反事实的美国规则会导致整个样本的资本要求略有提高。这种差异在最大的欧盟银行——那些倾向于国际竞争的银行——最为明显,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对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设置缓冲区的严格方法,以及内部模型使用的法律限制。相比之下,中等规模的欧盟银行在当前美国框架下将面临较宽松的要求,这是因为美国框架下缺乏与某些欧盟资本附加项相当的机制,以及美国将逆周期缓冲区设定为零的做法。论文强调,鉴于数据限制、方法论假设以及欧盟和美国银行系统之间的结构差异,这些结果应谨慎对待。 In conclusion, the paper finds that EU capital requirements are broadly comparableto those in other jurisdictions and are largely in line with 国际标准尽管这篇论文并未全面回顾资本要求与银行业绩之间的关系证据,但它警告不要过于狭隘地解读业绩指标,如股本回报率或贷款规模,因为这可能会忽略监管结构变化所预期的效果或仅在长期内显现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作者强调通过一致实施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保持公平竞争环境的好处,而不是通过放松监管要求来寻求竞争优势,这可能会破坏金融稳定。 谨慎的银行监管在塑造经济增长和竞争力中的作用正成为一场日益激烈的辩论的中心。1银行是现代经济融资的核心,包括那些基于市场金融体系的经济。它们的韧性是金融稳定的先决条件,而金融稳定反过来又支撑着信心、投资和可持续的长期经济增长。审慎监管旨在通过激励银行内部化他们承担的风险,包括他们对金融体系和更广泛经济造成的风险,来保障这种稳定。在此过程中,审慎要求旨在使私人激励与社会偏好相一致,从而影响风险和回报在市场参与者、客户和整个社会中的分配。因此,审慎要求的制定和校准通常是公共政策高度争议的领域。为了促进辩论,本文描述并评估了欧盟(EU)的银行部门资本框架,重点关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设定的国际银行标准在欧盟内的实施情况。2 资本充足率要求是审慎银行的核心基石。 规范他们要求银行用自有资金而不是过分依赖债务(如存款或其他短期负债)来为部分资产(如贷款和证券)提供资金。如果没有监管,银行资金选择可能导致社会资本水平不理想。这是因为资本可能是银行比债务更昂贵的资金来源,原因有很多,包括税收待遇的差异和政府可能介入防止银行违约的隐性资金补贴。通过要求银行维持比其自身选择更高的资本水平,当局试图有信心地确保银行的股东吸收意外损失,而不是将这些损失转嫁给存款人或其他债权人。同样,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引入的解决要求旨在确保银行能够有序失败,损失以明确和可预测的方式分配,从而避免系统性影响或纳税人救助。资本和解决要求共同有助于增强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并限制损失引发银行挤兑或蔓延到更广泛的系统性危机的风险。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银行监管机构和监督员同意提高资本要求,并对可用于满足这些要求的工具施加更严格的条件。BCBS修订了其资本标准,以提高监管资本的量和质。 那银行需要保持的。3它还对银行如何衡量他们所承担的风险的标准进行了修订。4然而,巴塞尔标准不具有直接的法定效力。它们必须通过国家(或在欧盟的情况下,通过超国家)的监管框架得到实施。因此,由于地方当局根据本国金融体系、机构安排和政策重点的不同调整规则,可能会导致不同司法管辖区在实施上存在差异。 本文描述了巴塞尔标准在欧洲联盟的实施情况,包括量化某些欧盟特定特征对银行资本要求的影响。欧盟在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中独树一帜,因为它是由27个独立国家组成的超国家司法管辖区。它还独特之处在于,27个欧盟成员国中21个最大银行的监督和解决责任被赋予超国家机构,即单一监督机制(SSM)内的欧洲央行(ECB)和单一解决机制(SRM)内的单一解决委员会(SRB)。欧盟银行领域的多样性,加上欧盟监管和监督体系的多层级特性,有助于解释在欧盟内实施巴塞尔框架时做出的许多政策选择。 尽管跨管辖权差异不可避免,但它们通常在关于银行部门表现的讨论中引发争议。批评者认为,欧盟的要求和监管方法超出了国际标准,对银行的盈利能力、效率和信贷供应产生了不利影响。5然而,这篇论文发现关于欧盟系统性“镀金”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大多数欧盟资本要求源自巴塞尔标准。在某些领域,校准遵循规定的巴塞尔参数;在其他领域,巴塞尔要求国家当局根据当地风险条件确定校准。欧盟框架还包括一些比巴塞尔标准宽松的重要要素,而更严格(“超级等效”)的领域有限,主要与某些 宏观审慎措施,以及关于非performing loans拨备的措施。此外,尽管本文并未全面回顾资本要求与银行部门绩效之间关系的证据,但它警告不要过于狭隘地解读如股本回报率或贷款量等指标,因为这可能会忽视监管结构变化预期效应或仅在长期内显现的结果。 跨法域在审慎性要求方面的差异也引发了关于银行竞争力的讨论。6一家银行的竞争力主要取决于 在其效率、生产力和更广泛地,其商业模式的稳健性方面。许多因素都会发挥作用,从内部因素,如其管理水平,到外部因素,如本地市场规模、国内金融体系结构以及更广泛的宏观经济条件。监管也会影响竞争力,尽管它绝不是唯一因素。巴塞尔框架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促进在国际上活跃的、跨国竞争的银行的公平监管环境。因此,不同司法管辖区在监管和监督要求严格性方面的差异会影响竞争条件。它们还会影响对要求的国际比较。 最近对这一辩论的贡献并不支持欧洲联盟银行资本要求比其他相似司法管辖区更为严格的观点。7支持这些结论,本文提出了一项分析,表明从整体上看,最大的欧盟银行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美国现行规定,而中等规模的欧盟银行将受到的要求相对宽松。8这些结果的方向性使人们对欧盟资本要求使欧盟银行在与第三国银行竞争时处于整体劣势的说法产生了怀疑。同时,应谨慎解释这些结果。司法管辖区不可避免地会根据当地银行和市场的特点调整当地规则。此外,银行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内调整其活动,以符合其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主流规则。因此,将一个司法管辖区规则假设应用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银行,必然会在(假设的)规则和被(假设地)应用于其上的银行的基本活动之间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匹配。 本文的其余部分组织如下。第二节描述了欧盟在其多层次监管和监督架构内实施巴塞尔框架的情况。第三节使用监管数据量化了欧盟特定特征的资本影响。第四节回顾了资本充足率和相关要求的演变,并讨论了资本要求与银行业绩关键指标之间的关系。第五节基于一个基于模型的反事实练习,对欧盟和美国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跨司法管辖区比较,评估如果欧盟银行受到美国主要审慎监管规定的影响,其要求将如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