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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跟踪报告:“全面错峰”提上议程,“控产量”再发力

建筑建材2017-11-07黄诗涛中泰证券梦***
水泥行业跟踪报告:“全面错峰”提上议程,“控产量”再发力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Table_Industry]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报告 2017年11月07日 水泥制造 “全面错峰”提上议程,“控产量”再发力 -水泥行业跟踪报告 [Table_Main] [Table_Title] 评级:增持(维持) 分析师:黄诗涛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10006 电话: Email:huangst@r.qlzq.com.cn 联系人:张琰 电话:021-20315169 Email:zhangyan@r.qlzq.com.cn [Table_Profit] 基本状况 上市公司数 18 行业总市值(百万元) 301409.9009664 行业流通市值(百万元) 277976.38636333 [Table_QuotePic] 行业-市场走势对比 公司持有该股票比例 相关报告 <<水泥巨头量价齐升,百亿盈利价值之选>>2017.10.29 <<淡季平稳度过,旺季盈利弹性明显>>2017.10.27 <<区域格局持续向好,盈利能力逐渐改善>>2017.10.25 [Table_Finance] 重点公司基本状况 简称 股价 (元) EPS PE PEG 评级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5 2016E 2017E 2018E 海螺水泥 25.24 1.42 1.61 2.55 2.60 17.77 15.68 9.90 9.71 - 买入 华新水泥 12.93 0.07 0.30 1.16 1.24 1841 43.10 11.15 10.43 - 增持 祁 连 山 11.20 0.23 0.21 0.71 0.85 48.70 53.33 15.77 13.18 - 增持 备注 [Table_Summary] 投资要点  11月6日,中国水泥协会向工信部原材料司发出《关于全面推行水泥错峰生产的请示》(下文简称《请示》),表示错峰生产作为减少污染排放量叠加的环境政策,是对所有从事水泥制造的企业(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企业)提出的要求,所有水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错峰生产政策。  水泥行业当前错峰限产存在仍需完善的空间:水泥行业的错峰限产自2014年开始实施以来,带来了明显的环境效益,有效化解了水泥严重过剩的产能,使得行业效益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是由于水泥行业特性、区域化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导致:1)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生产水泥的企业、2)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企业、3)产线协助提供冬季供暖的企业、4)以及南方淡旺季不明显的个别省区,对于错峰生产执行的力度明显较弱,甚至在部分区域存在破坏错峰和行业协同的现象出现。  《请示》中的核心思想在于统一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标准,达到进一步约束产量、稳定行业协同的目的。行业协会在本次《请示》中提出:1)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在统一的错峰生产期间不能停窑停产的,其应该承担的减排污染物量不能豁免,必须采取其他方式给予补偿,环境保护的责任必须履行;2)对于各地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生产水泥的企业试行“错峰置换”,确保错峰生产期间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泥总产量不增加;3)大企业集团内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错峰生产和自律停窑时间可以由集团内其它企业延长停窑时间来“置换”。非大集团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实行错峰生产不能连续长时间停窑的,必须在错峰生产结束后主动停窑给予补齐。4)对于利用水泥窑提供冬季供暖的企业也必须执行错峰生产政策。因提高冬季供暖的而不能在错峰生产期间停窑的水泥企业,必须在供暖结束后主动停窑,补齐错峰生产时间。我们认为这几项提示充分考虑了水泥行业特性和错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从行业整体盈利及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全行业错峰限产方案进行了优化和修正。核心思想在于统一错峰停窑标准,公平行业竞争环境,增强企业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进一步约束产量、深化行业协同、稳定甚至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盈利的目的。而《请示》如果得到工信部通过,将为行业进一步提供有效的行政依据,进一步优化行业环境。 (7%)(1%)4%10%15%21%11/7/161/7/173/7/175/7/177/7/179/7/1711/7/17建筑材料 沪深30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2 - 行业点评研究  《请示》更多的是体现了行业当前对盈利的一致诉求:我们认为,《请示》的提出并非是协会或部分大企业的一厢情愿,更多的是体现了行业主体企业对盈利的一致诉求。我们一再强调,错峰限产和行业协同是建立在需求平稳、行业没有新增产能的基础上,行业能够快速提升实际集中度和盈利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一点也被行业从业者广泛认同。因而我们认为,《请示》更多体现的是行业中的主体企业,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对盈利诉求的高度趋同;同时也是行业针对错峰限产方案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之处进行的修正,避免行业协同在盈利不断回升的情况下会存在一定松动的风险。而今年企业的行为也可以明显体现这一诉求。如今年雨季由于雨水和高温影响明显,同时各地环保压力导致需求受到一定程度抑制,部分区域库存短期有上升趋势,但是各区域内企业不约而同的采取了协同停产、临时错峰等手段,因而我们看到,进入10月下旬后,全国水泥库存不光停止了上升趋势,甚至近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当前的库存已经接近年初采暖季错峰后的水平,而水泥价格则节节走高,部分地区如江西、浙江、安徽等地本轮旺季已经涨价4-5轮。我们认为,《请示》本身无论通过与否,后续企业间的协作和产量控制仍然将延续增强趋势,行业格局将持续向好;而《请示》如果通过并得以实施,行业的向好趋势会更加稳固、面临可能的波动会更小。  投资建议: 从短期来看,我们认为,今年四季度到明年一季度,将是史上因环保压力、能耗压力等导致的最严限产季,建立在当前水泥整体供需已然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一旦“全面错峰”能够得到推行或部分区域因为环保等特殊因素的停产落实,那么水泥的供给将更为紧张,价格可能将面临大幅上涨。行业后续盈利弹性明显。我们预计如果全面错峰严格执行,明年的低库存和高景气可见度更加明显,且全行业盈利有望提升超过20%。 而从中期来看,2020年之前水泥行业需求将整体维持稳定。从细分区域看,华东和华南地区具备较强的经济活力和较大的需求总量,同时行业竞争格局较好,未来水泥价格维持高位的可能性较强,甚至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趋势;而当前相对弱势的北方、西南地区,随着需求释放和行业格局的进一步优化,整体供需关系也将持续向好,区域内企业盈利具备向上弹性。同时中期供给侧改革实际产能去化的落地,也将加速水泥行业供需关系和产业格局进一步向好。 在供需稳定向好,而行业格局进一步集中的过程中,我们继续看好水泥龙头企业的盈利弹性和可持续性;龙头企业的价值属性有望进一步凸显,迎来估值业绩的双升。推荐海螺水泥、万年青、华新水泥、祁连山。 我们认为“全面错峰”如果能够得到推行,将有望减轻市场对行业盈利可持续性的担忧。 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大幅下滑,供给侧改革不达预期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3 - 行业点评研究 图表:当前全国水泥价格情况 图表:当前全国水泥库存情况 来源:数字水泥网,中泰证券研究所 来源:数字水泥网,中泰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4 - 行业点评研究 投资评级说明: 评级 说明 股票评级 买入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增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持有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5%之间 减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行业评级 增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10%之间 减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另有说明的除外)。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中泰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