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汇编说明 《2025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是全面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综合性文献。在汇编过程中,我们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基础,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了摘选和汇编。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存在不足,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附: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举报投诉电话 2026年4月20日 2025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 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化“知创淄博”助力创新发展服务行动,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良好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推动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锚定示范建设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作为核心工作抓手,严格落实《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四强”产业布局需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示范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二)优化营商环境布局,强化政策支撑 2025年6月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2025年“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将打造“知创淄博”服务品牌、加强地理标志推广应用、加快专 利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工作纳入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相关责任单位紧扣全市“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支持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与企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三)开展陶瓷琉璃产业知识产权立法工作 2025年6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进行公告公布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推动市、区县人民政府加强陶瓷琉璃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企业自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工作 2025年12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庆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和质量等工作。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知识产权、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五)强化对上争取,打造工作标杆 2025年,淄博市聚焦知识产权领域重点攻坚,全力向上对接争取,多项工作走在前列、形成标杆。“市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并顺利通过 省市场监管局验收;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批第五批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开展支撑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连续7年获评全国优秀分站。创新成果与品牌培育成效显著,2个项目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家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3个项目斩获省新质生产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三等奖、3个项目获优胜奖,3家企业获批省“助企攀登”审查员实践基地。机器人产业专利池入选省级重点产业专利池,1家机构入选省级市场化服务机构;2个地理标志产品成功入选第四批“好品山东”品牌,3个项目获评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实现多点突破、全面提质。 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情况 (一)专利权行政保护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紧扣“构建规范高效、协同联动、专业赋能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体系”目标,持续提升专利行政保护效能。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制定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督办、转办与移送程序规定》,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操作规程》,推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当庭宣告裁决结果,落实行政裁决公开制度,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设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栏。二是健全培训与办案指导机制。举办知识产权执法专题培训,实现市、区县执法 人员全覆盖;强化行政指导,及时会商疑难问题,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证据审查能力,精准认定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三是深化行政与司法协同衔接。与市法院建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分流等会商机制;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告知制度的通知》,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四是拓展跨区域保护协作。联合济南、泰安等5市签署《济南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建立跨区域联合调查、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通过线上交流共享典型案例,增强区域保护协同效能。五是推进行政裁决文书标准化规范化。编制立案登记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标准化文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广电子送达方式。2025年,全市共立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起,以行政裁决方式结案24起。 (二)商标品牌建设与监管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市局对区县局知识产权执法指导工作,推动专业指导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函复批复、参与办案、解答咨询与会议研讨形式,指导区县局办理商标、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相关疑难案件36次。二是加大商标执法办案力度,全市办理商标违法案件242起,我市推荐的“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反向移送注册商标侵权案”获评山东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三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暗访调查报告,组织有关区县市场监管局,核查实体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推动相关专业市场强 化整改。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及首批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加大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力度。五是强化知识产权信用建设。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区县局对辖区内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数量达9件。 (三)著作权行政保护 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聚焦版权保护与促进,坚持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深化产业、普及宣传四位一体,推动全市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版权登记服务。规范版权工作站建设,编制平台操作手册,系统梳理申报流程、注意事项等13大类业务事项,通过压缩审核时限、提升审核效能,持续提高版权登记便民化水平,登记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加大版权监管力度。开展“剑网2025”、“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行动,强化网络巡查与市场整治,创新实施网上书店备案管理制度,全市38家出版物批发企业、107家零售企业已完成备案。先后破获“4·09”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案、“7·04”涉嫌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仲某某等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案等大案要案,有力维护文化市场安全有序。三是服务版权产业发展。加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组织优秀版权单位参加第十届青岛国际版博会,支持优秀版权创意产品“走出去”。妥善处理版权纠纷8起,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创新版权保护,激活文化产业》获评全省优秀版权创新案例。 四是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结合世界读书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汇聚你我力量,共护健康成长”等主题宣传活动840余场次,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赠送“绿书签”等形式,引导市民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地理标志行政保护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一是强化地理标志违法线索移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监测的61条地理标志相关疑似侵权违法线索,将相关情况转给各有关区县局,核查否构成侵权,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处理。二是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街区建设。在周村大街、张店区八大局市场等核心商圈率先完成规范化街区建设,通过设置地理标志专属宣传展板、政策解读固定专栏等物理载体,系统展示淄博陶瓷、周村烧饼等地方特色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与保护成效。三是规范地理标志用标主体管理。组织各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有序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年报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4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四是积极建立地理标志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促进机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初步形成地理标志服务项目报告,为后续精准赋能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五是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博山陶瓷、沂源金黄金桃等地理标志产品成功入选第四批“好品山东”品牌;稳步推进地理标志转化工作,9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五)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进千企、解难题、促发展”服务活动,将商业秘密保护作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预防、保护、维权”一体化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一是深化重点企业指导服务。选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老字号等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调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覆盖研发、生产、销售、人员管理等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物理隔离、技术加密、权限管理等保护措施,提供个性化、可操作的保护方案建议。二是拓宽保护意识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载体与方式,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企业家沙龙、组织案例研讨、发布风险提示、编制指导手册等多种形式,向企业管理层、核心员工普及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和保护策略。积极联合行业协会、商会、工会、科协等群团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力量,共同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三是精心组织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宣讲、上门辅导、在线答疑、经验交流、维权咨询等系列服务,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支持,集中解决一批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与突出困难,提升企业自我保护与风险应对能力。四是推动保护基地建设。在重点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集群中,遴选培育12家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推动保护基地发挥好作用。总结推广保护基地建设经 验,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商业秘密保护网络,提升区域整体保护水平。五是健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市及各区县市场监管、法院、检察、公安均签署《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框架合作协议》,加强部门协作,在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业支持等方面深化合作。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形成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紧密衔接、优势互补的商业秘密“大保护”工作格局,提升保护效能。 (六)植物新品种权行政保护 1.农业部分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保护工作。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产权保护意识。积极鼓励企业加大种业研发投入,增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有20个小麦品种、15个玉米品种、2个桃品种和1个苹果品种符合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要求,且符合命名规定,被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二是强化质量把控,保障农业用种安全。持续加大种业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发《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小麦、玉米样品65份,代表数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