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概述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42)。 公司前期与股东的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核算不够规范,存在股东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以及为归还所占资金虚增收入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存在将资金占用错误列报为日常采购,未按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规范核算,同时虚增收入,导致相关资产科目、损益科目列报不实,构成前期会计差错。具体情况为:2023年,公司与又一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又一新能源”)签订采购合同,累计支付6,611.96万元(2023年累计支付5,826.98万元,2024年累计支付784.98万元),2024年相关产品未能交付而被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隆控股”)占用,形成辰隆控股的资金占用。为偿还上述占用,2024年辰隆控股通过苏州金瀚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货物的方式归还部分占用资金款3,870.00万元,导致虚增收入3,424.78万元。 上述事项前期未完整、准确完成会计确认及报表列报,形成前期会计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收入、成本、费用情况,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对该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并 对已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及原因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本次更正的内容包括因财务数据更正等事项导致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等调整,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67),修订部分以黑色加粗的形式标注。 三、表决与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