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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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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书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闵书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周彤女士为公司控股股股东,其配偶为LI TONG先生。LI TONG与周彤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股东周彤、股东周丹:两者为姐妹关系。 3、股东周彤、股东李竞:股东周彤的配偶、实际控制人之一LI TONG先生与股东李竞为姐弟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全资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智能(浙江)”)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全资孙公 司海希储能科技(山东)(以下简称“海希储能(山东)”)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获取授信额度将根据银行审批为准。 2024年12月26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浙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申请授信借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7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34年12月2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40、2024-070、2024-124)。 (2)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暨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鲁西新区支行申请授信借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至2034年4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027、2025-059)。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满足新能源及储能业务开展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公司(含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为获取银行授信预计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实际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各类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5年6月16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希储能(山东)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借款事项提供最高余额人民币1,3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2025年6月16日至2039年3月13日。 2025年6月19日,全资孙公司海希智能(浙江)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本次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同日,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2025年6月19日至2030年6月19日。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希智能(浙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2025年6月18日至2031年6月17日。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浙江农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希智能(浙江)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自各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5年8月13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海希智能(浙江)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为3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044、2025-070、2025-073、2025-074、2025-087)。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实际控制人LI TONG担任董事的公司)1、购买产品,自动行车相关的检测,维修及服务不超过50万元;2、销售自动行车相关测距仪及遥控器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及维修等劳务不超过1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中冶宝钢销售产品实现收入56,077.86元(不含税);提供维修服务发生劳务收入0元(不含税)。该两项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56,077.86元(不含税);关联交易按照合同规定及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2025年度公司预计支付关联方郑卫平房屋租金不超过1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郑卫平先生支付房屋租金81,000元。郑卫平先生与公司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李竞女士系夫妻关系。李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LI TONG先生为姐弟关系。 (3)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隆控股”)及其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销售储能系统40,000万元(不含税)。截止本报告期末,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向辰隆控股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辰隆控股储能电站项目所需的储能系统实现收入214,842,957.03元(不含税)。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15、2025-019)。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冶宝钢于2023年9月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冶宝钢通过邀标方式中标希姆科技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成为该项目总承包商,合同总金额145,977,300.00元。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公司时任管理层对公开招标的范围理解存在偏差,前述关联交易涉及的招标采用邀标方式,不属于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因存在上述理解的偏差故未及时对此次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2023-143、2023-153)。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尚在履行中。报告期内,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冶宝钢支付工程进度款29,068,015.3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向中冶宝钢支付工程款140,541,535.06元。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新增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因新能源厂房建设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申请人民币2.7亿元长期借款,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追加资产抵押的议案》,在原有土地抵押基础上追加该土地上所有在建、新建、已建建筑物、地上附着物为上述授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抵押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2025-016)。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为满足新能源厂房建设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鲁西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资金,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