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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财报-
海希通讯:2023年三季度报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书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闵书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表股东周彤,上表股东李竞:周彤女士持有公司30,750,55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92%,为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LI TONG先生与周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LI TONG先生与股东李竞为姐弟关系。 上表股东周彤,上表股东周丹:股东周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周彤女士为姐妹关系。 上表股东周彤,上表股东姚进:公司控股股东周彤的配偶、实际控制人之一LI TONG先生与股东姚进为表兄弟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 原告在中国境内销售搭载了由德国HBC-radiomatic GmbH公司(以下简称HBC公司)独立完成开发的软件的无线遥控系统,HBC公司是该软件的合法著作权人。 原告认为被告北京市凯商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凯商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制造和销售的部分系列产品中的软件代码与HBC公司软件实质相似,侵害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HBC公司已出具授权,授予原告就权利维护事宜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故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此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案件于2023年6月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涉及金额尚无法确定,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 展 情 况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获取授信额度将根据银行审批为准。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2023-087、2023-098)。 3.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销售产品实现收入624,376.11元;提供维修服务发生劳务收入0元。该两项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624,376.11元;关联交易按照合同规定及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与郑卫平先生发生关联交易租金81,000.00元。郑卫平先生与公司股东李竞女士系夫妻关系。李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LI TONG先生为姐弟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在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7)。 4.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8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0,000元,不超过45,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222,200股-3,33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8%-2.38%,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如下: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2年9月8日开始,至2023年7月31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66.68%,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89,717股,占公司总股本2.7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13.69%,最高成交价为10.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5,288.4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6.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第四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新增承诺事项。 6.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事宜,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长并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及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105、2023-130)。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董事长:王小刚先生非独立董事:李春友先生、郑晓宇女士、蔡丹女士独立董事:刘慧龙先生、刘荣先生、陈保印先生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糜青先生监事:唐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文鑫先生 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春友先生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女士副总经理:蔡丹女士、宁东阳先生、张小飞先生财务总监:闵书晗先生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