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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书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闵书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全资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获取授信额度将根据银行审批为准。 2024年12月26日,海希通讯为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浙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申请授信借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7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34年12月2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2、2024-040、2024-070、2024-124)。 (2)报告期后,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暨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鲁西新区支行申请授信借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合同于2025年4月18日签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027、2025-059)。 综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合同均正常履行中。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实际控制人LI TONG担任董事的公司)1、购买产品,自动行车相关的检测,维修及服务不超过50万元;2、销售自动行车相关测距仪及遥控器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及维修等劳务不超过1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中冶宝钢销售产品实现收入6,327.43元(不含税);提供维修服务发生劳务收入0元(不含税)。该两项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6,327.43元(不含税);关联交易按照合同规定及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2025年度公司预计支付关联方郑卫平房屋租金不超过1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郑卫平先生支付房屋租金。郑卫平先生与公司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李竞女士系夫妻关系。李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LI TONG先生为姐弟关系。 (3)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隆控股”)及其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销售储能系统40,000万元(不含税)。截止本报告期末,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向辰隆控股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辰隆控股储能电站项目所需的储能系统实现收入117,187,067.47元(不含税)。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15、2025-019)。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冶宝钢于2023年9月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冶宝钢通过邀标方式中标希姆科技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成为该项目总承包商,合同总金额145,977,300.00元。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公司时任管理层对公开招标的范围理解存在偏差,前述关联交易涉及的招标采用邀标方式,不属于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因存在上述理解的偏差故未及时对此次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2023-143、2023-153)。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尚在履行中。报告期内,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冶宝钢支付工程进度款4,817,800.22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向中冶宝钢支付工程款116,291,319.97元。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新增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因新能源厂房建设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申请人民币2.7亿元长期借款,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追加资产抵押的议案》,公司拟在原有土地抵押基础上追加该土地上所有在建、新建、已建建筑物、地上附着物为上述授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在建工程的抵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2025-016)。 (2)报告期后,2025年4月23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山东)为满足新能源厂房建设需要,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鲁西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资金,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