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35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学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齐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菲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公司股东李永安、陈学民、徐根华、范世忠与何建忠于2024年2月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自2024年2月19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1日终止。 截至期末,上述5名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9.76%的股份,且李永安、徐根华、何建忠通过其控制的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0.85%的股份。上述5名股东均承诺在股东会及董事会行使一致的表决权,且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5名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公司股东李永安、徐根华、陈学民、范世忠、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3.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否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6年向中金玛泰采购600万元的药品包装过程中所使用的铝箔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公司向关联方中金玛泰采购药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铝箔等产品,主要原因在于中金玛泰与公司同处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距离较近,能够保证及时供货,物流成本较低。中金玛泰产品质量可靠、付款方式合理、产品价格公允,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经营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其目的是实现本公司采购成本最优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非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承诺事项。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原有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