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德源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德源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5财报-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德源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832735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学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齐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菲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2024年2月4日,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徐根华、范世忠与何建忠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自2024年2月19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1日终止。截至期末,公司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29.74%的股份,且李永安、徐根华、何建忠通过其控制的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9%的股份,上述5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30.83%的股份。上述5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行使一致的表决权,且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5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玛泰”)采购药品包装使用的铝箔等产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4年向中金玛泰采购450万元的药品包装过程中所使用的铝箔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公司向关联方中金玛泰采购药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铝箔等产品,主要原因在于中金玛泰与本公司同处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距离较近,能够保证及时供货,物流成本较低。中金玛泰产品质量可靠、付款方式合理、产品价格公允,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经营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其目的是实现本公司采购成本最优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 害非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单位:元 事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公司两次分别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审议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继续实施,其具体情况如下:该激励计划共分为三期,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分别于2022年7月26日和2023年7月26日届满,公司已按规定及时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回购注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7月26日届满,公司于同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人数为1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7,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本次回购事项详见公司第三节重大事件之“(四)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齐兵、杨汉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经调整后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数量分别为54,000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齐兵、杨汉跃解除限售应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5%计算,即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齐兵、杨汉跃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13,500股,其余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5%即40,500股由股权激励限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四)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7月26日届满。鉴于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以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0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调整后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3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续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履行完毕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永安先生自愿一年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已于2024年8月31日履行完成。 2)正在履行的承诺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之“第三节重大事件”之“二(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法定代表人:陈学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齐兵会计机构负责人:严菲菲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