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证券代码:920020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传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鞠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郭永芳为直接持股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间接持股,持股情况不在普通股股本结构中体现。 2、2026年认定的核心员工于2026年3月通过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持有公司股份,纳入持有普通股数量计算;核心人员清单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025年认定的核心员工2025年9月通过“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战略配售发行,参与战略配售发行的额度未纳入持有普通股数量计算。核心人员清单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06)。 3、普通股股东人数是对同一持有人持有多个证券账户合并统计的结果。 单位:股 1、王传铸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泰凯英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57.3948%的股份;王传铸的配偶郭永芳直接持有公司5.3285%的股份,王传铸与郭永芳合计控制公司62.723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林丽美直接持有公司0.9205%的股份,通过上海祥朋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004%的股份。 3、“上海祥朋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青岛祥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同船二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青岛泰同船二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同船一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青岛泰同船一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详情如下: 2026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系列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26年1月28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系列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26年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3月11日,公司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