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位于中东欧腹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但经济复苏乏力,政治局势复杂,法律体系特殊。波黑是欧盟候选国,正逐步采用欧盟标准,为外资提供国民待遇,主要吸引外资领域包括能源、矿产、水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属加工、旅游、农业及食品加工等。
2024年,波黑GDP实际增长率为2.4%,通胀率为1.7%,失业率为12.6%。对外贸易总量不大,贸易逆差较大,主要贸易伙伴为欧盟和CEFTA国家。中国与波黑双边贸易额为4.17亿美元,同比增长15.2%。中国对波黑出口以机电产品、钢铁制品等为主,自波黑进口以木材及制品、服装鞋类等为主。
波黑投资环境吸引力在于其地理位置优越,金融与货币稳定,劳动力素质较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国家财政有限,主要依赖欧盟支持。波黑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鼓励通过收购、特许经营、合资等多种方式投资,主要投资方式为收购企业私有化产权和通过招标获取特许经营权,以BOT模式开发和建设项目。
波黑税收实行分级管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个人所得税税率为8%-10%,增值税税率为17%。波黑尚无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仅建立了3个免税区,区内企业可享受免缴增值税和进口关税等优惠政策。波黑法律体系复杂,实体间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差异,投资前需向当地律师寻求专业建议。
中资企业在波黑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以下问题: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实地考察,选好合作伙伴和经营方式,签好合同,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关系,遵纪守法,做好安全防范,充分了解政务环境。中资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中资企业应在波黑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与政府和议会保持良好沟通,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懂得与媒体和执法人员打交道,传播中国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