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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6-03-2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字一个翔
报告封面

2025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依法合规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铁军)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瑞明)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英丽)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志宏)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小源)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勇) 2026年3月 附件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温铁军 2025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邮储银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 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国家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部、民政部、林业草原局、北京市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现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文件和背景材料,详细了解议案考虑、前期研究论证过程、上会决策依据等,会上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对 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本人还积极参加董事会会前沟通会、独立董事与董事长的闭门座谈会、董事会战略研讨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重视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参加股东会,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 关系简报等信息,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二是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邮储银行要跟进政府县乡村三级的“百千万工程”,节省对客户搜寻、对信用调研的成本,拓展业务空间;邮储银行要坚守战略定位,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竞争力。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相关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的汇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专业、有效履职。持续推动内外部审计加强工作交流,共享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内外部审计机构坚持风险导向,持续跟踪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四是始终关注绩效薪酬、人事选聘事项。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9 次会议,共审议 16 项议案。高度重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工作,有序推进董事换届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综合邮储银行董事性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等因素,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进行审慎评 估。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和邮储银行董事会履职实际,结合董事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动态优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由上市公司协会、中介机构、本行等组织的各类高质量培训共计 15 次,培训内容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公司治理、新公司法解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反舞弊履职要点等广泛主题,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六是围绕董事履职关切重点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赴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掌握实情、把脉问诊、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意见参考。调研主题为县乡村三级资源性资产公司化改制情况。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为本人履职提供足够资源和必要条件。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选举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引入中国移动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引入中国船舶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的议案,本人认真参加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研究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 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本人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本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要求,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聘任金融市场总监等相关议案,本人就本行董事的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本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 2025 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独立专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促进本行稳健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合规、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推动本行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更好地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铁军 2026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瑞明 2025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邮储银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