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报告 评级:买入 威胜控股(3393 HK) 目标价:37.52港元 FY25盈利达预告上限,数据中心+海外客户双轮驱动 FY25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50.0% 公司FY25业绩理想。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50.0%至10.6亿元(人民币,下同),达到10.0亿至10.6亿元盈利预告的上限,较我们预测9.3亿元高13.7%,主因(一)数字能源服务商收入同比上升22.8%至35.6亿元;(二)运营成本管理有效,经营利润率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至17.7%,经营利润同比增长43.5%至17.8亿元(见图表1)。 公司也因应发展将业务板块名称更新:(一)电智能计量→智能电网解决方案;(二)通信及流体智能计量→数智能效管理解决方案;(三)智能配电→数字能源服务商。 数据中心客户新签订单倍增 数字能源服务商业务由公司计划分拆在香港主板上市的惟远能源经营,涉及智能配电网、数据中心及新型储能三大板块,当中为数据中心客户提供稳定的电力基础设施保障,聚焦“算电协同”发展(见图表3)。FY25数字能源服务商业务新签订单金额同比上升11.7%至48.0亿元,其中数据中心客户新签订单同比增长99.5%至15.6亿元。 海外业务快速增长 如以地区分析,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增长,遍布全球,而且公司积极参与海外展览及会议(见图表4及5)。FY25海外客户收入同比增长25.0%至30.0亿元,高于总收入的15.6%同比增幅。其中智能电网解决方案板块仍然是主要收入来源,占比54.4%(17.2亿元,同比上升4.9%),而数字能源服务商板块的海外收入贡献大幅增长,相关海外收入同比上升111.8%至7.2亿元,所占公司海外总收入比例也由FY24的14.1%上升至23.8%。 公司的电表产品今年登陆美国市场,预计四季度交付10万台。随着美国AI产业发展,我们期望公司的数字能源服务商业务未来也进入美国。这将有利公司估值提升的可能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上调目标价,维持“买入”评级 基于业绩,我们分别上调FY26-27股东净利润预测10.0%及5.2%,并将目标价由32.68港元上调至37.52港元,对应24.0倍FY26市盈率及23.5%上行空间。重申“买入”。 相关报告 20260309-威胜控股(3393 HK)更新报告:FY25盈喜胜预期,估值具有提升空间 20251217-威胜控股(3393 HK)更新报告:AIDC客户支持料超想象,估值升级缺口再现扩大 风险提示:(一)生产或项目开发延误;(二)原材料价格急涨;(三)新增电网投资下跌;(四)海外运营成本急升。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来源:公司资料 来源:公司资料 来源:公司资料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19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