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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的细节(3):从“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理解产业治理新范式

2026-03-25陈至奕、黄汝南、孙金霞、孙国翔、刘姜枫东方证券喵***
“十五五”的细节(3):从“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理解产业治理新范式

2026年03月25日 报告发布日期 陈至奕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chenzhiyi@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黄汝南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5120004huangrunan@orientsec.com.cn010-66210535孙金霞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sunjinxia@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孙国翔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刘姜枫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6010002liujiangfeng@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 研究结论 ⚫新产业标准化是推动新兴行业提升发展质量、强化优胜劣汰,乃至完善统一大市场的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着力构建有利于新兴产业孵化成长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的段落中要求“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背后蕴含着的是产业治理新范式。 ⚫相关部署早已有之,这一提法也并非全新。202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之后的2023年《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正式发布,重点在于“完善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这一行动之后被一些具体行业所细化,典型如《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标准的及早制定,是为了避免新兴产业跑在规则的前面,仅仅智能网联汽车,规则就涉及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等要求(前三个标准已经实行,后者已经征求意见完毕),如果各个新兴产业参与者各自定义数据记录规范、道路试验方法,容易出现互不兼容、参差不齐的问题,增加监管的难度。 “十五五”的细节(2):以“新型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新质生产力2026-03-20 ⚫不同于以往有部分观点将“标准”视为抑制创新的监管规则,在新兴领域层出不穷且相互交叉的当下,新产业标准化使得行业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利于催生新的领域和机遇,具有更强的鼓励创新的意义,如车路协同基于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以及车辆智能化与网联化的标准,标准之间相互打通,行业间赋能才能提升交通效率,催生更多类似“无人小巴”和“无人清扫车”的应用场景。在过去几年中轨道、电源插座、互联网协议等都经历了从标准化走向爆发式增长的过程,带来各个衍生行业的繁荣发展。 “十五五”的细节(1):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走向“覆盖全面”2026-03-19 ⚫此外争夺国际规则话语权也是一个重要考量。截至2024年底,中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负责的秘书处在全部秘书处中占比11.2%,弱于德国和美国,同日本、法国、英国基本持平(孙振民,“中国参与国际标准的全球治理——基于制度互补性的视角”),考虑到标准制定权关乎技术路线主导权以及后续价值分配,这一地位还大有提升空间。我们判断未来着力点,一是鼓励各方强化对国际标准研制工作的参与,如江苏省去年“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技术服务”招标中就有“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新增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参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制修订、建设标准海外联系站点”相关内容,二是构建多层次国际标准化合作机制,与东盟、非盟、“一带一路”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地区的标准国际互认是可行方案,也有学者提出强化与德国(和美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系统竞争)的合作。 ⚫综合来看,对于增量产业来说,“新产业标准化”将引导企业在行业发展初期就把安全、绿色、互联互通等要求内生进发展模式之中,推动中国新兴行业在更高层级参与全球分工,对于存量产业,标准的优化也会把“拼价格、拼规模”的低水平竞争,推向“拼质量、拼标准”的良性竞争,类似的提高底线、设定框架的产业治理思路,可能会贯穿未来五年。 风险提示 ⚫地缘事件进一步扩大化,更大幅度影响全球流动性与需求的风险;⚫新兴行业出现安全事件或暴露安全隐患,影响投资者与消费者信心。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