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简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仁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披露了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301,426,18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2第五节重要事项...............................................................6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5第八节财务报告...............................................................8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21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含境外投资购汇产生的汇兑损失21,632,000元,经年度审计后,列入经常性损益,考虑税费及持股比例影响,调整后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1,944,327.61元;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含投资中介费用及律师费用8,145,242.62元,经年度审计后,列入经常性损益,考虑税费及持股比例影响,调整后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9,254,067.62元; 3、上述同步影响第四季度金额,调整后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020,377.82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2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及生物医药产品研发与转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领先的医疗美容创新产品提供商。通过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正在加速构建覆盖境内外的医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巩固并扩大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将产品研发与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投资并购和外部整合拓展创新路径,构建开放协同的发展格局。经过多年技术深耕和产业布局,公司已经构建较为完善的医美产品矩阵和技术平台,成为国内医美领域产品布局广、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公司产品以Ⅲ类医疗器械为核心基石,并积极拓展药品及Ⅱ类医疗器械领域,构建了层次清晰、协调发展的产品体系。目前已上市产品包括注射用类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注射类聚乳酸系列产品、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等。与此同时,近期已获得药品注册证的米诺地尔搽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新品将陆续推向市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美容机构,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已建立覆盖广泛,服务能力突出的销售团队。同时,公司持续开展系统化、高质量的医生培训与学术推广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Ⅲ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12项,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9项,以及药品注册证(含经销)2项。主要产品包括透明质酸钠系列注射类皮肤填充剂、聚乳酸注射类皮肤填充剂、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等。 其中,注射类皮肤填充剂产品按产品形态分为凝胶类、溶液类和冻干粉类等品类,广泛应用于公立医院的整形外科、皮肤科和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凝胶类产品包括: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溶液类产品包括: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液;冻干粉类产品为聚双旋乳酸-羧甲基纤维素钠冻干粉。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系统性临床研究,公司逐步构建了以透明质酸钠、PVA微球、PLLA微球、PDLLA等材料为核心的医美材料技术平台,并形成针对不同部位、不同需求的差异化产品体系,实现填充塑形及组织修复等多种功能,获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此外,公司即将上市销售的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和米诺地尔搽剂,分别适用于改善中度至重度眉间纹和治疗脱发和斑秃,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 (三)经营概述 近年来,中国医美行业步入快速发展与深度调整并行的新周期。在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产品品类日益丰富的同时,行业供给端加速规范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多元且合规的选择。但供给端的繁荣也带来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此同时,面对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居民消费意愿趋于谨慎的外部形势,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深耕”的关键转型,逐步回归医疗本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262万元,同比下降18.94%;实现利润总额151,210万元,同比下降33.71%;实现归母净利润129,102万元,同比下降34.05%,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890,805万元,比期初增加56,7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溶液类与凝胶类注射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126,470万元、88,965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7.48%、26.82%,主要受宏观环境、行业竞争形势变化等因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冻干粉类注射产品的营业收入为20,808万元。综合毛利率从上年度94.64%下降至92.70%,下降1.9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及政策法规的变化,公司主动调整,积极应对。对内,进一步明晰发展战略,增加并加快研发,优化组织架构,强化执行效能,持续提升经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外,稳步推进投资并购布局,积极拓展新的增长机会,为长远发展积蓄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爱美客国际以1.90亿美元现金收购韩国的REGEN公司85%的股权。REGEN公司在韩国大田和原州设有生产和研发基地,主要生产AestheFill与PowerFill两款产品,目前已分别获得37个、24个国家和地区的注册批准,在国际医美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本次并购及后续整合,标志着公司在海外研发、生产及销售网络的搭建上完成了一次关键布局,成功打通了对接国际市场的关键环节。此举不仅代表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质性突破,更有助于其深度融入全球医美产业链的分工与合作,为持续提升长期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因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的原经销商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公司”)存在违反独家经销协议的情形,REGEN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向达透公司送达《解约函》,解除独家经销协议,并撤销达透公司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所有相关授权。针对上述经销合同纠纷,达透公司与REGEN公司分别向深国仲提起仲裁申请和反请求,并获得受理,前述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米诺地尔搽剂《药品注册证书》(规格2%和5%),该产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用于治疗脱发和斑秃,属于外用促毛发生长的毛发健康管理治疗药物。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专利申请61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新申请23件,实用新型专利新申请5件,外观设计专利新申请14件,已有专利的PCT申请9件,已有PCT专利进入海外国家6件,发明专利港澳注册4件。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公司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北京化工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批2025年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项 目;公司参与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在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设置了多个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和前沿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高校及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多项横向课题研究,覆盖公司核心产品(嗨体系列、濡白天使、嗗科拉、逸美系列等)及相关新材料,研究方向包括整形科、皮肤科、神经外科、眼科等,公司独立或联合发表SCI等文章22篇。 报告期内,公司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的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揭榜单位,承担“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胶原/磷酸钙复合材料”攻关任务。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工程,核心目标是聚焦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遴选最具实力的创新主体进行重点攻关,实现高端医疗材料的自主可控和产业化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荣获统计诚信企业、北京市企业创新信用领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