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鐵路標準 - 发现报告

香港鐵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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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 Hong KongRailwayStandards香港鐵路標準 香港鐵路標準2026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初版–2026年2月 編製單位: 路政署北部都會區鐵路辦事處香港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一樓 鳴謝 初版顧問: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參與部門/機構: 機構 部門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建築科技研究院香港鐵路運輸專業人員協會 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務署數字政策辦公室機電工程署消防處香港警務處規劃署運輸署水務署 前言 目的 《香港鐵路標準》旨在為香港鐵路建設的設計、施工、營運及維修提供一套統一而清晰的技術依據和指引,促進鐵路項目的安全、可靠及可持續性。透過制訂 《香港鐵路標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不僅致力提升跨境及本地鐵路建設的效率和質素,亦期望《香港鐵路標準》能成為大灣區標準,更有望成為新的世界標準之一,進一步鞏固香港在區域及國際鐵路建設領域的地位。 背景 自1910年啟用首條全長約35公里的九廣鐵路以來,香港鐵路網絡不斷擴展,至2025年已涵蓋超過270公里的路線。 香港鐵路建設涉及土建與結構工程、機電工程、鐵路系統,以及營運與維修等多個範疇。現時各範疇分別由不同政府部門負責監管。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是結合現行香港法律及法例、政府部門的工程標準、技術指引及要求,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制訂的企業設計及技術規範所構成的體系,不是一份獨立成書的文件。整體而言,這體系主要在英國及歐洲標準的基礎上因應本地情況作出調整,已沿用數十年,並隨著推展不同鐵路項目持續更新。 路政署一直致力與時並進,優化鐵路項目的推展工作和模式,務求以高效和穩健的方式建設鐵路。把握北環線及港深西部鐵路兩個跨境鐵路項目所帶來的契機,路政署與相關政府部門以及鐵路專家合作制訂了《香港鐵路標準》。《香港鐵路標準》除了保留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外,更在確保鐵路安全、質量及績效為本的大前提下,經過詳細分析和比對後引入了國家和世界不同地方的合適鐵路標準,並因應香港本地環境條件作出調整。 《香港鐵路標準》可助新鐵路項目選用更多不同的先進建築技術、建築物料、裝備及鐵路系統,並提供清晰的技術規範作為監管部門的審批依據,同時便利業界制定及優化施工工序。此舉有助充分善用及引進國家在鐵路建設上的豐富經驗和領先世界的建造技術,以及世界其他地方的優秀標準,推動香港的新鐵路項目提速提效,致力縮短工期及降低成本。 性質 《香港鐵路標準》屬於技術性及指引性文件,在實際應用中,若遇到本標準未能完全涵蓋的情況,《香港鐵路標準》的使用者可因應工程需要及性質,向路政署或相關監管部門查詢。路政署將不時對本標準進行檢討和更新,以確保其內容與最新的業界標準和技術發展保持一致。 目錄 1總則11.1結構11.2術語21.3應用原則21.4適用範圍41.5參考標準41.6基本規定4 目錄 3.7.2無障礙通行設施67 3.8.1一般規定69 3.6.1一般規定63 3.6.2車站出入口64 3.6.3風亭及冷卻塔65 目錄 目錄 4.21.1參考標準152 目錄 5.4.1參考標準197 5.4.2一般規定198 6.4.10營運報告216 6.4.11外部審計216 1總則 1.1結構 本文件包含六個章。結構如下: 第一章-總則 本章闡述《香港鐵路標準》的結構、應用原則、適用範圍、並列出術語及參考標準。 第二章-土建及結構 本章涵蓋土建工程與結構設計的核心內容,包括設計作用與荷載分類、工程材料的技術要求、岩土工程施工與安全控制、高架與地下結構的設計原則,以及抗震、耐久性、防水等專業設計指引,同時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的相關規範。 第三章-建築規劃 本章涵蓋建築規劃與車站設計,內容包括設計標準、空間尺寸與環境要求,並延伸至車站配置、公共服務及商業設施、附屬設施、無障礙設計及消防安全要求。 第四章-機電、屋宇設備及鐵路系統 本章涵蓋鐵路基礎設施機電工程、屋宇設備及相關鐵路系統的基本組成部分(如軌道、列車、環境控制、供電、通訊、信號系統)、車廠的功能與設備配置,以及環保與節能設計要求。 第五章-工程建設 本章涵蓋施工管理、材料測試、品質驗收及工程監管。 第六章-營運及維護 本章涵蓋營運組織設計、營運安全評估,和營運及維護管理的要求。 1.2術語 (1)鐵路 鐵路是指依靠固定軌道導向行駛、電力驅動、快速、大運量、高效率為公衆提供客運服務的公共交通系統的總稱,並在本文件下,指按國家鐵路標準分類為地鐵、市域快速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或城際鐵路的鐵路。 (2)最高運行速度 列車在正常營運狀態下所達到的最高速度。 (3)國家鐵路標準 國家鐵路標準是指現行於中國內地推展鐵路項目時所參考的相關標準。 (4)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 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是結合現行香港法律及法例、政府部門的工程標準、技術指引及要求,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制訂的企業設計及技術規範所構成的體系。詳情見附錄的一覽表。 (5)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標準 港鐵標準指其制訂的企業設計及技術規範。 1.3應用原則 本文件為香港鐵路建設的設計、施工、營運及維修提供技術指引,除了保留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外,更在確保鐵路安全、質量及績效為本的大前提下,經過詳細分析和比對後引入了國家鐵路標準和其他地方的合適鐵路標準,並因應香港本地環境條件作出調整。 如上所述,《香港鐵路標準》保留了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並在此基礎上引入了經調整的國家鐵路標準和其他標準。當中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相關法例法規、技術指引及要求,均已列入附錄的一覽表中,本文件將 不作詳細說明 ;而應用經調整的國家鐵路標準及其他標準的規定 ,則按不同專業範疇分別詳述於本文件第二章至第六章。 本文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本地法例的法定要求,例如《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消防條例》(第95章)、《電力條例》(第406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及其相關附屬法例; (2)適應本地環境條件/情況,例如颱風影響、地質狀況;及 (3)提升本地鐵路乘客的出行體驗水平,例如室內環境質素(包括照明及噪音水準、空氣溫度)。 在《香港鐵路標準》下,業界可因應不同鐵路項目的需求和特點,經綜合考慮成本效益、技術要求、供應鏈狀況、場地環境、勞動力與機械資源等因素,靈活應用合適的標準。標準鼓勵採用創新建築機械、技術和物料,以及先進裝備和施工規範。在應用《香港鐵路標準》過程中,須確保符合香港的法例和現時所有監管要求,並透過技術比對和適當調整,以達到安全、可靠和高效的工程成果。 本文件為一份動態文件,會不時進行檢討和更新,以確保其與最新的行業最佳做法及技術發展保持一致。 1.4適用範圍 《香港鐵路標準》普遍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新建本地鐵路及跨境鐵路:(i)最高運行速度不超過160km/h及(ii)採用按國家鐵路標準分類為地鐵、市域快速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或城際鐵路的鐵路系統。同時,《香港鐵路標準》的使用者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同意後,可按個別鐵路項目的性質及情況,適當地考慮採納《香港鐵路標準》(例如土建及結構工程),應用於未符合條件(i)及(ii)的新建本地鐵路及跨境鐵路。 如對本文件的適用範圍存在任何疑問,可向路政署或相關監管部門查詢。 1.5參考標準 本節所列參考標準為後續章節中廣泛適用的綜合性標準,作為技術要求的基礎依據。針對各章節的專業性標準,將在相應章節內列出並說明,應直接參考章節內的規定。 (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規範》GB 55033-2022(2)《地鐵設計規範》GB 50157-2013(3)《市域(郊)鐵路設計規範》TB 10624-2020(4)《市域快速軌道交通設計標準》CJJ/T 314-2022(5)《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04-2008(6)《城際鐵路設計規範》TB 10623-2014 1.6基本規定 (1)本節所述基本規定,適用於按照第1.3節的應用原則採用經調整的國家鐵路標準及其他標準的新建本地鐵路及跨境鐵路。若鐵路項目選擇不採用經調整的國家鐵路標準及其他標準,則應依照香港沿用的鐵路標準的相關要求執行。 (2)鐵路軌道應採用1435mm標準軌距,正線應採用左側前行的雙線線路。(3)鐵路工程應根據線路敷設方式和沿線環境保護要求,在噪聲和振動敏感地段採取降噪減震措施。(4)鐵路工程應具有針對不同災害的防禦能力,並應遵循以防為主,防禦、抵抗、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工程防災設計。(5)本文件是一本技術型工程規範,涵蓋不同專業範疇,相關內容並不宜片面解讀,以免產生誤解。(6)如本文件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出現差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2土建及結構 2.1岩土工程勘察 2.1.1參考標準 岩土工程勘察須符合以下香港法例,並應參考以下標準的最新版本。 香港法例 (1)《建築物條例》(第123章)(2)《建築物(管理)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A)(3)《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F)(4)《建築物(建造)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Q) 相關技術標準 (5)屋宇署《基礎作業守則2017年》(6)屋宇署《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7)土木工程拓展署《擋土牆設計指南(岩土指南第一冊(第二版))》(8)土木工程拓展署《場地勘察指南(岩土指南第二冊)》(9)土木工程拓展署《岩土描述指南(岩土指南第三冊)》(10)土木工程拓展署《岩洞工程指南(岩土指南第四冊)》(11)土木工程拓展署《Model Specification for Soil Testing (Geospec 3)》(12)土木工程拓展署《海港工程設計手冊第四部分》(13)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報告第29號》(14)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刊物第2/90號》(15)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刊物第1/2023號》(16)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1號》 (17)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12號》(18)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26號》(19)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50號》(20)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53號》(21)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54號》(22)《工程勘察通用規範》GB 55017-2021(23)《城市軌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 50307-2012(24)《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 50021-2001(25)《供水水文地質勘察標準》GB/T 50027-2024(26)《建築抗震設計標準》GB/T 50011-2024(27)《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2019(28)《工程岩體試驗方法標準》GB/T 50266-2013(29)《建築與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術規範》JGJ 111-2016(30)《建築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 87-2012(31)《供水水文地質鑽探與管井施工操作規程》CJJ/T 13-2013(32)《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 3430-2020(33)《鐵路工程物理勘探規範》TB 10013-2013(34)《鐵路工程水質分析規程》TB 10104-2003(35)《鐵路工程地質原位測試規程》TB 10018-2018(36)《鐵路工程地質鑽探規程》TB 10014-2012(37)廣東省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規範》DBJ 15-241-2022 2.1.2一般規定 (1)岩土分類和描述的標準按本文件第2.1.3條的規定執行。(2)地基承載力特徵值的確定按本文件第2.4.5條的規定執行。(3)《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附表五 :附表所列地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技術指引第12號》中的指定地區範圍的勘察工作須符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