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MA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草案指南的反馈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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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扭曲竞争的认定:
- 草案指南在判定外国补贴是否扭曲内部市场竞争方面提供了实用指导,但GSMA认为仍需进一步明确。
- 对于旨在支持企业内部市场活动的补贴,应进行个案分析,避免对股东正常决策产生法律不确定性。
- 建议明确补贴的法律设计和条件作为评估标准,并评估企业短期内破产的风险。
- 现行标准要求委员会仅证明“合理关联”即可,GSMA建议提高至“强概率”标准,尤其是在公共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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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衡测试:
- 草案指南对正负面影响的分析方法、举证责任和时限提供了帮助,但GSMA认为量化补贴影响的标准应更开放。
- 指出委员会在证明竞争扭曲时享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但在分析正面影响时对相关方要求过高,建议统一标准。
- 强调平衡测试不应导致欧盟市场已充分供应的情况下批准外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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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先通知要求:
- GSMA认为现行关于低于法定门槛集中的预先通知和公共采购中外国资金贡献的要求存在法律不确定性。
- 建议委员会采取更谨慎的干预方式,并考虑扩大修订FSR条例以确保法律确定性。
- 特别指出欧盟公司应有效保护免受第三方干扰造成的非公平竞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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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报告义务:建议简化外国资金贡献的申报要求,使其更具针对性,并优化豁免条款的指导。
- 公共采购程序:要求委员会确保成员国机构正确执行FSR规则,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度负担。
- FSR适用范围:建议重新考虑将总部设在欧盟或与欧盟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公司纳入申报范围。
GSMA强调,FSR的实施应兼顾法律确定性、市场效率和全球竞争力,并呼吁欧盟公司获得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