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华税律师事务所二〇二六年二月 农产品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6) 前言 故好“三农”工作是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更是稳固民生基本盘、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根基的核心所在。农产品行业作为“三农”发展的核心产业载体,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占据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为支持“三农”发展,国家针对农产品行业精准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同时,国家在支持行业发展的基础上也在持续强化税收监管。一方面,八部门协同发力,不断加大对农产品行业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税,级与智能化改造,实现对农产品行业的全流程、精细化监管。此外,由于农产品税收相关概念界定模糊、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存在局限性等行业共性问题,农产品行业整体涉税风险居高不下,涉税争议案件屡见不鲜,虚开农产品发票的刑事案件频发。在此背景下,农产品相关市场主体主动构建并持续完善税务合规体系,已成为行业实现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基于深耕农产品行业的实务经验与深度行业观察,华税团队撰写了《农产品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6)》。本报告通过梳理观察农产品行业税收监管环境,重点聚焦2025年农产品行业典型涉税案件,在此基础上提出涉税风险的化解思路与应对实操建议,以期为农产品行业的税务合规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与专业参考。 目录 一、2025年我国农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二、2025年农产品行业税收环境分析 三、2025年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观察 四、农产品行业涉税行政风险化解与实操案例 五、农产品行业涉税刑事风险应对 六、2026年农产品行业税务合规建议 一、2025年农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十四五”规划实施期间,中央连续五年以一号文件锚定乡村全面振兴主题,从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到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持续为农产品行业发展明确总体方向、明晰实践路径。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之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写入核心内容,对农产品加工与行业发展作出系统性谋划与全方位部署。在政策的持续推动下,近五年我国农林牧渔产业呈现“总量扩容、结构优化、供给升级”的特征,各品类产量稳中有增,具体来说: 从粮食产量来看,由2021年的6.83亿吨稳步提升至2025年的7.15亿吨,累计增长0.32亿吨,增幅达4.68%,连续五年站稳7亿吨台阶,以扎实的产能增长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从木材产量来看,由2021年的0.99亿立方米增至2025年的1.40亿立方米,累计增长0.41亿立方米,增幅高达41.41%,在四大品类中增幅最大,反映出林业产业在政策扶持下的产能加速释放,契合“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政策导向;从猪牛羊禽肉产量来看,由2021年的0.89亿吨提升至2025年的1.01亿吨,累计增长0.12亿吨,增幅13.48%,呈现出畜禽养殖产业进入稳步提质阶段,为居民“菜篮子”供应提供稳定支撑;从水产品产量来看,由2021年的0.67亿吨增至2024年的0.74亿吨(注:2025年数据尚未公布),累计增长0.07亿吨,增幅10.45%,体现水产养殖与捕捞产业的平稳发展,进一步丰富 居民的食品消费选择。 总体而言,农产品核心品类产量实现协同增长充分反映我国“三农”发展的稳固性与民生保障能力的持续提升,农产品行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2025年农产品行业税收环境分析 (一)八部门:持续推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两大核心违法类型。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四部委扩围至六部门,多部门协同作战格局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打击工作从为期两年的集中专项行动,全面转向“常打长打、数据共享、精准治理、综合施策”的常态化治理模式;另一方面,打击范围新增“假申报”类别,正式形成“三假”协同打击机制。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加入常态化打击“三假”队伍,六部门扩充至七部门,形成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的全链条、一体化打击体系。2024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入联合打击队伍,七部门拓展至八部门,进一步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同年,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出台,最高检在涉税犯罪司法解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中明确指出,“农产品等行业仍是虚开骗税犯罪高发领域”,这与农产品行业收购环节主体分散、农业生产者身份核实难度大、发票开具流程具有特殊性等因素密切相关。针对利用农产品发票骗税的问题,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发《办理利用农产品出口骗税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以加强对农产品出口骗税的打击力度。 2025年,八部门持续推进涉税违法犯罪常态化联合打击工作,部署开展“联合利剑2025”专项行动,聚焦农产品等重点行业与领域,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6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超100亿元。从地方实践来看,2025年广西召开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6起典型涉税违法犯靠案件,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其中2起涉及农产品领域,这与该自治区当前农产品领域 涉税违法活动高发、频发的态势相关。可以预见,2026年,八部门将持续健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强化大数据赋能的精准监管能力,对农产品行业涉税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出重拳打击,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 2025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7月2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委开展常规巡视。2024年10月2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全方位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深入开展稽查积案清理,强化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专业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新型涉税问题的监管力度。围绕精准打击涉税违法、强化稽查办案、加强稽查执法监督等推出一系列举措,聚焦农产品收购、“富余票”虚开等健全以查促管促治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稽查效能”。未来,税务机关将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持续聚焦农产品收购等高频违法领域,以“查、管、治”一体化为抓手,推动稽查工作与税收征管深度融合,针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农产品源头供应主体分散、交易真实性核查难等监管痛点,完善农产品收购环节税收征管措施,强化数据比对与实地核查,坚决遇制农产品领域虚开乱象,持续净化农产品行业税收环境,切实发挥税务稽查在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保障。 (三)“强基工程”推动农产品行业全流程税收监管 2025年1月15日至1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为动力,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持续提升新时代税费征管现代化水平。农产品行业直接关乎我国“三农”发展,地位至关重要,成为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落地的关键发力领域。从地方实践来看,多地税务以大数据全链条建模加强农产品涉税风险的精准识别与监管,以“支付即开票”技术从源头稳固农产品交易三流合一的监管根基,以跨部门协同共治凝聚多方监管合力、打通全环节涉税信息共享与交换壁垒,为农产品行业税收监管实践提供可参考样本,具体来说: 1.大数据全链条建模,赋能农产品行业涉税风险精准防控 (税务新闻 发挥“科技哨兵”作用加强农产品税收监管 永吉税务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创新构建农产品生产全周期分析模型,形成“动态监控一快速响应一穿透核查”机制,以实现行业涉税风险精准治理。该局先整合多部门涉农数据搭建“数据底座”,获取农户基础信息、农产品收购发票及税费申报明细等全链条数据,再通过动态模型设定产出阈值,监控发票开票异常行为;随后结合模型预警开展专项约谈,整治虚开虚抵等违法行为;此外构建了“发现问题一分类处置一长效防控”闭环机制,在主产区试点进行全流程监管,按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模糊、混合经营核算难的问题,依托税务大数据分析企业发票流向与申报数据以捕捉风险,并建立“政策边界梳理+经营模式拆解+风险画像构建”的通用监管体系,明确“自产”的判定标准。该局还核查混合经营企业政策的适用情况,构建动态风险画像,实施“高风险重点查、低风险常态管”的差异化监管。 2.“支付即开票”试点,创新管控农产品交易源头票证风险 税务新闻 “三流合一”:农产品开票更便利更透明 呼和浩特税务针对农产品收购“要票难、怕出错、查票慌”的痛点,创新推出“货物+支付+发票三流合一”的新征管机制,并在部分旗县试点“支付即开票”服务。新机制下,企业通过支付宝录入信息生成付款码付款,农户经实名认证扫码收款后,支付宝向税务提供支付记录并自动发起反向开票,税务反馈发票信息后,由支付宝向双方交付发票,实现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合一”,让农户实时收款、企业实时收票,还拓展至微信平台以便满足多元需求。同时,该机制打通数据壁垒,企业端“人机结合”校验以确保开票准确,税务端实时同步校验以防范虚开风险。a 3.跨部门协同共治,打通农产品行业涉税信息共享壁垒 聚焦“三个环节,规范农产品加工行业成本核算 2025年09月09日版次:04作者:本报记者 罗涛张中艺 昌吉税务针对农产品加工行业“点多线长、数据分散”的特点,聚焦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三环节强化税收风险防控。在收购环节,税务系统利用税务大数据设置76项风险指标,对企业收购数据、开票数据溯源比对与画像扫描,防范虚开风险;在加工环节,税务联合发改、市监等部门,将外部数据与企业内部生产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原料投入、成本列支与生产能力的匹配度,防范虚抵风 险:在销售环节,针对出口企业错享退税优惠问题,税务联合商务局开展专题辅导并编制《农产品出口企业全流程业务规范指引》。以跨部门协同发力的治理模式,打通农产品行业涉税信息共享壁垒,促进农产品行业税务合规。 三、2025年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观察 通过对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的梳理与分析,我们发现2025年以来,围绕农产品内涵界定、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问题引发的涉税争议案件频发。与此司时,以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手段谋取不当税收利益的涉税刑事案件亦屡见不鲜。本报告特选典型案例予以摘录并分析总结如下: (一)错误适用农产品税收政策被追缴税款 1.错享农产品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 南通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nu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日,南通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作出终审行政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及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变更税务处理决定书关于加收滞纳金部分内容。 引发该案的根本原因在于豆粕是否属于农产品,能否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购进低温食用豆粕用于生产蛋白质粉,公司认为该豆粘属于农产品,根据“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之规定(注: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农产品扣除率及加计后的扣除率历经三次调整,分别为11%、13%;10%、12%;9%、10%),在上述期间加计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210万余元。而税 务机关认为豆箱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不属于农产品,不得适用农产品加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