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商品兼具公共资源与私有物品的双重属性,其配置手段需采用计划与市场协同的方式。电力交易品种可分为不可分割、可分割和待分割三类,并需根据不同主体的需求设计相应的交易品种。电力商品的外部性导致全成本竞价理论的必要性,新型容量市场机制设计需考虑多元主体差异化有效容量,并通过多类型主体差异化有效容量系数评估为市场机制提供量化工具。中长期市场机制设计强调其作为远期实物交割的物理合约属性,而非金融合同,需承载稳价、保供、转型等多重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中长期与现货价格关联性通过连续交易增强,报价不报量的预挂牌交易适合需求响应和储能等资源参与市场。现货与辅助服务联合出清可推动外部成本内部化,并通过量化分配到电能量市场主体体现调节价值市场竞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