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白彦锋,王雅琳 摘要本文基于财税视角,系统剖析特朗普政府新一轮关税政策的三重困境。研究揭示,该政策在历史上重蹈《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的覆辙,为获取有限且不稳定的关税收入,牺牲更广泛、更可持续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在理论上违背比较优势原则,并误判税负归宿,导致主要成本转嫁给美国消费者与企业;在现实中难以扭转结构性贸易逆差,反而通过“挤出效应”侵蚀主体税基,并引发宏观经济风险。结论认为,特朗普关税本质是将国内治理困境向外转嫁的政治策略,而非促进经济繁荣的理性财政策略。对此,中国应构建多层次应对体系,短期内利用 WTO 法律框架维权,并实施基于需求弹性的精准关税反制;中期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离境退税政策以拓展服务贸易;长期则需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捍卫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引领构建更加公平的全球财税治理体系。 关键词关税财税视角历史经验理论矛盾现实证伪 所谓“对等公平”的首要财政武器。此举不仅挑战了战后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秩序,更因其将关税这一传统财政工具异化为地缘政治博弈的筹码,而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以及各国财政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且复杂的冲击。 一、引言 2024年11月, 唐 纳 德·特 朗 普 再 度入主白宫,标志着以“美国优先”为内核的特朗普主义步入2.0时代。其执政方略中,对多边全球化机制的审慎立场与政策收缩、倾向于单边行动而非多边协调的决策取向,以及以维护本土产业利益为导向的贸易政策(如通过加征关税、重塑双边贸易协定等措施体现)等核心特征预期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新一届任期伊始,特朗普政府便迅速重启并升级了其关税政策工具,将其作为重塑全球贸易关系、追求 特朗普关税政策2.0版的出台,深植于美国经济结构与政治生态的深刻变迁之中。一方面,过去数十年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依据比较优势原则塑造了当前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国作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与美国以研发、金融和服务见长的产业结构形成了深度互补与互嵌格局。 的新一轮关税措施进行批判性检视。首先,梳理其政策脉络与特征;其次,通过历史镜鉴(保护主义关税如何最终摧毁整体税基)、理论剖析(比较优势悖论、税负转嫁机制及“对等关税”的财政原理谬误)与现实证伪(关税对财政收入结构、贸易平衡及宏观经济指标的实证影响)三重视角,层层解构其政策逻辑的缺陷与不可持续性。最终结论认为,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财政误算,其本质是将国内治理困境向外转嫁的政治策略,而非促进经济繁荣的理性财政策略。基于此,本文将从财政与贸易规则层面,为中国应对此类单边主义挑战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然而,这种互利的经济逻辑在政治上被视为“产业空心化”与“就业流失”的根源。对制造业的中间品与制成品加征关税,实质上是对嵌入全球价值链的美国本土企业施加了额外的成本,最终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损害美国消费者福利与企业竞争力,侵蚀其国内税基。另一方面,美国国内政治极化加剧,全球化中的“失利者”——“铁锈地带”的蓝领阶层构成了特朗普政治联盟的重要基石。其关税政策在政治上旨在回应这部分选民“重振制造业”的诉求,试图通过扭曲性的贸易保护进行国内收入的再分配,但其经济合理性存疑。此外,特朗普政府对盟友体系“搭便车”行为的长期不满,也驱动其将关税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成本分摊”工具。 二、文献述评 这种将财政工具战略化、武器化的做法,模糊了贸易政策、财政政策与国家安全政策的边界,其核心逻辑始终服务于其“美国利益最大化”的单边主义目标(樊海潮等,2025)。然而,一个核心问题亟待深入探究:从财政学视角审视,这种以邻为壑的单边关税政策,其政策设计是否遵循了基本的经济逻辑?其产生的财政收入效应、税负归宿,以及对整体经济税基的影响,能否支撑其宣称的政策目标?既有研究虽已关注关税战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消费者福利损失及政治动机,但系统性剖析其作为财政工具的内在悖论仍显不足,即在试图增加关税收入、保护特定产业的同时,如何因扭曲生产效率、价格水平和供应链而反噬更广阔的企业所得税基、销售税基等,最终可能导致财政净效益为负。 特朗普政府发起的“关税战”作为其对外经济战略的核心举措,已引发学界广泛研究。既有成果可为本研究提供参照,同时也凸显了从财税视角进行系统性批判的必要性。 (一)关税的经济效应:消费者负担与供应链成本 大量研究证实,关税成本主要转嫁至美国国内。Amiti et al.(2019a,2019b)的开创性研究指出,2018年对华关税几乎完全体现为美国进口价格的上涨,导致消费者和进口商承担了主要负担。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这种成本的破坏性被放大。Fajgelbaum & Khandelwal(2022) 与Li etal.(2022)的研究表明,对中间品加税不仅抬高了下游制造商成本,更可能导致中美两国GDP与整体税基的萎缩。这些研究为本文分析关税如何侵蚀企业所得税基与销售税基提供了关键的微观基础和逻辑起点。 鉴于此,本文旨在突破传统的贸易战叙事,从财税政策的维度,对特朗普政府 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对理解关税的通货膨胀效应及税负传导机制具有直接参考价值;刘洪钟(2025)则从更宏大的视角思考中国的双循环战略与全球经济秩序重塑;蒋殿春(2025)展望了美国经济政策可能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朱锋和凌邦皓(2025)系统分析了从特朗普第一任期到第二任期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 (二)关税的政治经济学:收入再分配与国际战略动机 研究普遍认为,关税决策深受国内政治逻辑驱动。Fetzer & Schwarz(2021)及Stephanie(2018)的实证分析显示,关税的指向常与关键选区高度重合,揭示了其作为国内收入再分配和政治斗争工具的本质。国内学者如王勇(2018)进一步指出,此举标志着对华战略竞争的制度化,并激化了国内利益集团矛盾。这些发现解释了其政策设计可能偏离经济理性与财政效率的根本原因,与本文关注的财政可持续性目标形成内在张力。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虽从多角度揭示了特朗普关税政策的代价与动机,但多数仍侧重于宏观经济增长、贸易流量或消费者价格的短期影响。一个核心的学术空白在于,未能将关税作为一个核心的财政工具,系统剖析其内在的财政悖论:即其在试图增加关税收入的同时,如何因其对生产效率、价格水平和供应链的扭曲而反噬更广阔的企业所得税基、销售税基,并最终可能导致财政净效益为负。本文旨在弥补上述不足,构建一个融合历史镜鉴、理论批判与实证证伪的财税分析框架,对特朗普新一轮关税政策进行更具学理深度的解构。 (三)关税与国际规则:对多边体系的冲击 特 朗 普 政 府 的 关 税 政 策 严 重 冲 击了二战后建立的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 其 滥 用“ 国 家 安 全 ” 条 款 的 行 为 屡遭 世 界 贸 易 组 织(WTO) 裁 定 违 规, 加剧了多边贸易体系的信任危机(Amiti etal.,2019)。Malawer(2018) 将 其 政 策类比于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尖锐批评其对自由贸易秩序的破坏。此方面研究为本文批判“对等关税”对国际财税协调原则的破坏提供了宏观制度背景。 三、政策梳理 2025年2月1日,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将“芬太尼危机”1定义为“国家紧急状态”,为加征关税提供合法性基础,由此开启了关税加征之路,具体见表1。2 (四)国内学者的拓展研究 面对新一轮关税威胁,国内学者展开了前瞻性分析。徐政等(2025)探讨了中国民营经济在美加征关税背景下的战略选择;樊海潮等(2025)重点考察了关税波 2025年7月4日,特朗普正式签署《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其核 心目标是延续特朗普“美国优先”理念,通过减税刺激经济、削减社会福利控制赤字、重振传统能源产业,并强化国防与边境安全,重塑美国内政外交格局。特朗普第二届任期的财税政策正是以《大而美法案》为立法基础展开的。《大而美法案》进一步调整了关税规则,废除了适用于商业货运的“小额免税”规则,自2027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商品无论价值高低均需缴纳关税并接受海关审查;并引入“生产价值占比”标准,允许在美国生产价值占比超过20%的商品适用旧关税政策。 复无常的原因之一。 四、历史经验:保护主义关税的财政经济悖论 历史的镜鉴清晰地揭示,试图通过高筑关税壁垒来实现经济繁荣与国家利益最大化,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重商主义时代的高关税政策虽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代价是抑制消费和引发贸易冲突。进入20世纪后,全球经济互联程度加深,此类政策的负面效应愈越发显著,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增加财政收入的关税,最终却往往导致整体经济税基的崩溃和财政状况的恶化。美国历史上两次重要的关税实践,为此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实证。 根据上述梳理可知,特朗普此次加征关税的政策包括了对中国的关税、对盟友的关税和全球范围内的关税,并提出了“对等关税”的要求。而在第一轮贸易战中,美国政府主要对中国加征关税,以2017年针对中国的知识产权调查开启,层层加码,循序渐进。商品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化学产品、农产品和家电等轻工业品。此轮关税政策明显不同于2018年贸易战,政策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一是政策反复无常,不仅生效日期多次调整,“最低限度”免税政策等也是朝令夕改;二是二是优先对华,仅对华政策迅速落实,符合其战略目标;三三是是全面覆盖,不同于2018年针对特定商品进行加征,此轮政策涵盖绝大多数的进口商品;四是四是政治绑定,特朗普将关税与非法移民、毒品问题捆绑,形成多维施压体系;五是五是动态调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特朗普其实把关税政策作为谈判工具来使用,包括所谓的“对等关税”机制,根据贸易伙伴反制措施实时调整税率,这也是其反 (一)斯姆特-霍利关税法(1930):一场财政与经济的灾难 1929年 经 济 危 机 爆 发 后, 胡 佛 政 府为保护国内产业、缓解财政压力,摒弃了自 由 主 义 信 条, 于1930年 签 署 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 》(The Smoot-Hawley TariffAct)。该法案将超过两万种进口商品的关税提升至历史高位,使美国平均关税税率飙升至近60%。1 此举的初衷,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本国生产者,并期望通过关税收入弥补因经济萧条而锐减的财政收入。然而,其实际后果却是一场财政与经济的双重灾难。首先,关税的财政收入效应短暂且具有欺骗性。在法案实施初期,关税收入因税率提高可能有所增加,但这迅速被随之而来的贸易萎缩所抵消。1929—1932年,美国进口额从43.9亿美元暴跌至13亿美元,出口额 从52.4亿美元降至16.1亿美元。1贸易量的断崖式下跌意味着,即便税率再高,关税收入也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税基,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不可靠性和脆弱性暴露无遗。 (二)20世纪80年代美日贸易战:战略误判与税基的长期侵蚀 20世纪80年代,面对日益扩大的对日贸易逆差和日本产业的强势竞争,美国再次祭出关税大棒,发起了一系列针对日本的贸易战(表2)。与20世纪30年代全面关税战不同,此次更具针对性,旨在迫使日本“自愿”限制出口、开放市场。 更为严重的是,该法案引发了全球范围的报复性关税潮,各国以邻为壑,导致全球贸易体系崩解。1929—1933年,全球贸易额锐减三分之二。2这对美国经济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国民生产总值(GNP)从1929年 的1 031亿 美 元 腰 斩 至1932年 的564亿美元,工业产值下降47%。3经济活动的急剧收缩,沉重打击了美国财政的核心与可持续税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企业大规模破产倒闭,利润消失,企业所得税源枯竭;1933年失业率飙升至25%,约1 300万人失业4,工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也随之蒸发。此外,股市的持续暴跌,道琼斯指数从1929年的381点跌至1932年的41点,进一步摧毁了资本利得税基。5 美国的战术在部分领域取得了表面上的成功,如日本接受了汽车出口限额和半导体价格协议。然而,从战略和财政经济视角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