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 目录: 一、总体情况概览 1、逾期主体数量变化2、行业及区域分布概览 二、重点主体关注 1、首次逾期主体2、风险澄清主体3、舆情关注主体 三、逾期金额及行业分布 四、持续逾期 五、本月商票风险总结 一、总体情况概览 1、逾期主体数量变化 上海票交所公布的截至2025年10月31日票据承兑人逾期名单显示,涉及逾期主体6,580家,较上月的6,356家环比增长3.52%。从信用债市场来看,10月涉及发债主体的(含本部和持股公司)商票逾期记录共2,744家,较上月的2,645家,环比增长3.74%,继续增长。去重后涉及发行过债券的主体共258家,环比增长0.39%。其中目前有存量债的主体共184家,环比下降0.54%,其中本部为发债主体的共有54家,环比增长3.85%;其余130家主体均属于股东为发债主体,环比下降2.26%。 2、行业及区域分布概览 从行业来看,城投类主体共58家,环比增长7家;产业类99家,环比下降18家;金融类27家,环比增长10家。(1)城投方面,58家主体分布在12个省份,较上月减少了福建省、河北省和云南省;新增了湖北省和浙江省,新增省份涉及的主体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余额34.90万元)、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余额0.06万元)、荆州市荆州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余额0.00万元)、金华市婺城城 乡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余额2,000.00万元)和衢州市衢江区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余额0.00万元)。城投主体涉及前五大省份分别为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江苏省和湖北省,前五大省份较上月减少了四川省,增加了湖北省,仍主要为债务压力偏重地区。(2)产业方面,房地产开发行业占比较高,为42.42%,较上月增加7.38个百分点,建筑施工行业次之,占比11.11%,较上月减少1.71个百分点;其中子公司及本部商票逾期频率高、出现次数较多的发债主体有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和新疆盛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逾期次数均在401以上。此外,也有资质较好的发债主体子公司,如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山东百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商票逾期次数为2次,承兑余额5,820.00万元,但其母公司是国有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全资控股股东为财政部,在综合金融服务、先进材料、先进智造、新型城镇化、新消费等诸多领域拥有强大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实力,综合实力非常强。(3)金融方面,27家主体涉及的行业包括银行(22家)、资产管理(4家)及信托(1家)。 数据来源:企业预警通、胜遇研究团队整理 数据来源:企业预警通、胜遇研究团队整理 二、重点主体关注 1、首次逾期主体 10月商票逾期名单中首次出现的相关发债主体共24家,环比增加2家,较上月增幅有所下降;包括直接发债主体5家以及发债主体子公司19家。 5家首次出现的直接发债主体中包括4家城投主体和1家金融主体(详见下表),涉及的4家城投主体主要分布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江西省赣州市和湖北省荆州市等区域。1家金融主体涉及行业为城商行。其中值得关注的是,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三家主要子公司(包括青岛上合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出现逾期,合计逾期超1.8亿元,反映出集团整体面临偿债压力,主要原因为该主体虽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下降,呈现“增收不增利”现象,且负债增速快于资产增速,资产负债率达71.35%,现金流压力较重;青岛上合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后一只私募 债“22胶新01”于2025年6月完成回售,历史发行债券5只,已全部完成回售与兑付;荆州市荆州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商票逾期均已偿还完毕。 19家发债主体子公司中,涉及发债城投主体11家;产业主体8家,行业为材料、综合、医疗器械、贸易、纺织房地产开发和电子设备,其中包括中央国有企业2家,地方国有企业13家,民营企业4家。 2、风险澄清主体 截至2025年11月20日,184家票据逾期的债券发行人中已有14家主体作出相关公告澄清不存在信用风险,逾期票据均已还清,具体如下: 表已发布澄清公告的涉及发债主体情况 3、舆情关注主体 此外,本月,我们还关注到日照东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逾期余额1.05亿元)和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余额0.77亿元)于2025年10月21日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日照新东港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按约定还款,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该信托计划规模3亿,债务人为日照市路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由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公开发债平台)和母公司日照东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提供连带担保,并由日照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估值5.8亿土地抵押担保。据山野债夫获悉,实际上该笔信托贷款已于去年11月份到期,之后双方约定展期一年,但近期未能按时还款付息,再次违约,进而触发信托提前到期条款。目前日照市路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日照东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主体均已成被执行人,涉及多家租赁诉讼,并伴有商票逾期。此次为2025年以来第二例区域城投集体出现负面舆情,以此来看日照市等债务偏重地区城投主体的流动性压力仍较大,且易产生一定的区域风险。 三、逾期金额及行业分布 逾期金额方面,2025年10月,全部企业披露商票累计逾期发生额达1,330.43亿元,环比增长6.65%,规模持续增长;逾期余额790.99亿元,环比增长6.37%,增速较上月的3.52% 显著扩大。其中,2,744家发债相关主体累计逾期发生额520.33亿元,逾期余额264.87亿元,分别环比增长7.53%和1.83%,其中累计逾期发生额的增幅相较于上月的4.61%显著扩大,逾期余额增幅则持续收窄。从行业来看,房地产行业金额仍最大,逾期余额180.86亿元,环比增长6.51%,涉及主体数量和逾期规模均有所增长,其中逾期余额增长规模前三大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逾期余额分别较9月增加8.03亿元、1.27亿元和0.71亿元,部分房企风险仍呈集中趋势;此外,逾期余额下降规模前三大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涉及的逾期余额分别较9月减少2.81亿元、2.17亿元和2.08亿元。第二大行业是城投行业,逾期余额44.73亿元,环比持续大幅增长33.17%,票据逾期风险持续加大,按地级市来看,本月青岛市城投主体逾期余额环比大幅增长12.74亿元,涨幅高达88.39%,需关注区域风险。第三是综合行业,逾期余额12.19亿元,环比下降0.89%,小幅下降。第四是化工行业,逾期余额7.23亿元,环比持平。第五是建筑施工行业,逾期余额5.34亿元,环比下降9.43%,小幅下降。从个体来看,商票逾期余额最大的10家发债相关主体如下表,逾期余额合计163.60亿元,环比下降0.01%,主体与9月相比无变动。前十大中房地产开发行业逾期余额合计79.16亿元,环比持平,占比48.39%,较上月增加0.01个百分点,房地产行业逾期规模变动较小,资金压力与债务风险未见改善。此外,前十大中农林牧渔行业逾期余额合计32.36亿元,占比19.78%,规模和占比均较上月持平,仍为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逾期,同时其母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仍被上海票据交易所列入持续逾期名单,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持续逾期 持续逾期方面,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共有1,352家发债主体(含本部和持股公司)被票交所纳入“持续逾期名单”,环比下降4.79%,进一步减少。其中,城投发债主体162家,环比减少1家,涉及前五大地级市分别为西安市、昆明市、潍坊市、日照市和青岛市,涉及地级市较上月无变动。除城投类主体外,另有金融类主体14家,环比减少1家,与9月相比,金融类发债主体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退出持续逾期名单;产业类持续逾期主体1,176家,环比减少66家,主要来自房地产开发行业(982家),环比减少73家,占比83.50%,较上个月的85.15%下降了1.65个百分点,继续下降,退出持续逾期名单的主体仍主要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房企的子公司。 五、本月商票风险总结 综上所述,本月商票逾期涉及的主体总数和关联发债主体数量继续攀升,累计逾期发生额和逾期余额仍呈增长趋势,整体兑付压力持续加剧。从结构上看,逾期主体仍主要集中在产业与城投类主体。产业类中,房地产行业逾期主体数量和逾期规模同步上升,部分大型房企信用风险进一步暴露;城投行业逾期余额持续大幅增长,主要是青岛市城投主体逾期规模大幅增长,票据逾期风险持续积累,且债务压力较大地区的城投主体流动性仍然偏紧,潜在区域风险值得关注。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