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乘联分会]:关于2026年起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购置税和消费税技术要求的分析 - 发现报告

关于2026年起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购置税和消费税技术要求的分析

交运设备2025-11-27-乘联分会�***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关于2026年起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购置税和消费税技术要求的分析

关于2026年起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购置税和消费税技术要求的分析 问题的提出 2025年9月22日和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联合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和《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两项公告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两项公告的实施,一方面是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另一方面是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的有关要求,并结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等标准发布实施。 政策分析2023年6月19日,三部委发布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规定,2026年1月1日(含)起,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因此,有必要对2026年起实施的两项公告进行分析,以 2026年起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分析 纯电动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 按照《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能量消耗量限值(常规车型)的调整有三点变化:一是限值形式由原阶梯型调整为线性,限值阶段由原同时规定两个阶段调整为仅一个阶段;二是质量拐点由原750kg、2510kg调整为1090kg、2710kg;三是限值趋势发生变化,基准质量1780kg下的限值要求总体较原第二阶段加严约11%。近年来,纯电动乘用车节能技术导入加快,车型电耗不断降低,有必要加严电耗现值要求进一步提升车辆能效水平,促进先进节能技术应用。目前,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属于物流类的乘用车车型,在纯电动乘用车中占比较少,影响有限。因此,百公里能量消耗量限值加严11%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2026年起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分析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1) 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如下:一、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2023年1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其中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可见,2026年起对此类车型续驶里程要求的提高幅度是较大的。 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此项技术调整意味着,政策将通过降低此类车型油耗,引导汽车产业向高效节能方向升级。 2026年起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分析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2) 三、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上述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的达标要求,说明对此类车型电能消耗的宽容度略高于纯电动乘用车的限值。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其在汽车产业中的能源消耗占比越来越大,如何有效控制此类车型的能耗水平对我国汽车产业的低碳化发展愈加重要。因此,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汽车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车辆能效水平、淘汰高能耗车型,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三部委2023年第32号公告规定(见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执行。 2026年起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分析 符合技术要求和不符合技术要求车型的申报撤销等事项 公告规定,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拟列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应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报。被撤销的车型,可重新申请列入《减免税目录》。 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税务机关依据《减免税目录》、减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税手续。 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相对于燃油车的设计改善迟缓,新能源车产品设计相对比较快速。2025年9月末发布该公告,为企业快速调整自身产品预留了时间,经过技术创新和电池以及其它动力装置的改善,大部分车型产品都能够顺利达标。被撤销车型也有再次申请的机会。 2026年起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分析 对调整车购税技术要求公告的总体分析 《公告》明确了2026至2027年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适用的技术要求及过渡期政策,有助于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兼顾稳定市场发展、推进重点领域电动化进程等行业诉求。政策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在延续车购税政策基础上对接相关标准实施,引导汽车行业技术进步。按照延续车购税政策规定,2026至2027年车购税调整为减半征收。《公告》适时发布并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4)等新标准同步实施,有助于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减免税实施周期内进一步发挥引导技术进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根据不同车型、不同技术路线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设定差异化调整方案。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要求调整,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契合了短里程纯电动车型的特点与市场需求,为稳定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局、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供了有效保障;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调整将低续驶里程、低成本、高排放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剔除优惠范围,强调了纯电及低碳导向,有利于发挥税收政策对于节能降碳的引导作用。三是新能源客车、货车和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保持不变,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领域的支持。 2026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分析 节能汽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 《车船税调整公告》第一项要求确定,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中涉及的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按照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测算,此项要求对节能汽车不同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均予以加严。一是节能乘用车技术要求总体达标难度在现行基础上加严约5%。同时,按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标准将质量拐点由750kg和1415kg调整为与GB 19578—2024一致的1090kg和1580kg,体现了“抓大放小”的调整思路。二是节能轻型商用车技术指标要求调整后总体达标难度在现行基础上加严约3%。同时,鉴于《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2024)自2026年1月起实施,该类车型技术指标调整与标准的调整思路保持了高度一致。即测试工况由NEDC切换至WLTC,质量基准由整备质量调整为测试质量,限值要求也由阶梯型调整为线型。三是节能型重型商用车技术要求总体达标难度在现行基础上加严5%,与2025年7月起实施的《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同步调整。 2026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分析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1) 《车船税调整公告》第二项要求确定,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二条第(二)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详见本公告附件4。本公告附件4,即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一、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一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二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按其整备质量,参照GB 19578—2024中相应要求执行。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三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对应的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按其整备质量,参照GB36980.1—2025中相应要求执行。 2026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分析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2)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一是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二是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8Wh/km·kg。三是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高于3C。四是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高于40%。非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不作要求。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一是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二是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对按照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中“附录A”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