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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 HOLDINGS中期报告2025

2025-12-30港股财报大***
NIU HOLDINGS中期报告2025

2025中期報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 定 位,乃 為 較 於 其 他 在 聯 交 所 上 市 的 公 司 帶 有 更 高 投 資 風 險 的 中 小 型 公 司 提 供 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承受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為高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 報 告 的 資 料 乃 遵 照 聯 交 所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而 刊 載,旨 在 提 供 有關NIU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 事」)願 就 本 報 告 的 資 料 共 同 及 個 別 地 承 擔 全 部 責 任。各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後,確 認 就 其 所 知 及 所 信,本 報 告 所 載 資 料 在 各 重 要 方 面均屬準確完備,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本報告將自其刊登日期起計為期最少七日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刊載。本報告亦將於本公司網站www.niuholdings.com.hk刊登。 目錄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4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6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17 其他資料23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2024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本公司乃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1961年第3號法例,經合併與修訂)於2017年8月25日於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 公 司。其 香 港 主 要 營 業 地 點 為 香 港 新 界 沙 田 石 門 安 耀 街2號 新都廣場11樓。 本 公 司 為 投 資 控 股 公 司,其 股 份 自2018年9月17日 起 於 聯 交 所GEM上 市。本 集 團 主 要 從 事 提 供全面結構及岩土工程顧問服務。 本集團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約整至最接近之港幣千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2.編製基準 截 至2025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的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乃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GEM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編製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有關使用若干關鍵會計估計之規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亦要求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作出判斷。 編製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所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本集團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本公司2025年年報中呈現的本集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 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法編製。 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未經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核,惟已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3.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與其營運有關並於自2025年4月1日開始的會計 期 間 生 效 的 所 有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於 本 期 間,採 納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的 香 港 財 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現時及過往期間及╱或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列披露的財務業績及狀況並無產生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4.收益及分部資料 收益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乃主要於香港提供全面結構及岩土工程顧問服務。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按服務線劃分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4.收益及分部資料(續) 收益(續) 收益主要指於截至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止期間隨時間確認的提供全面結構及岩土工程顧問服務的合約收益。 其他指於截至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止期間隨時間確認的來自提供專家證人服務以及小工程服務的收益。 本 集 團 現 時 經 營 單 一 經 營 分 部,即 全 面 結 構 及 岩 土 工 程 顧 問 服 務。為 方 便 資 源 分 配 及 表 現 評估,主要營運決策人(即本公司董事)會審視本集團根據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會計政策所編製之整體業績及財務狀況。因此,本集團僅呈現一個單一可呈報分部。 地區資料 本 集 團 截 至2025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 的 幾 乎 所 有 外 部 收 益 均 來 自 於 香 港(本 集 團 主 要 經 營 實 體註冊居籍的地方)境內提供的服務。本集團利用的所有非流動資產幾乎均位於香港。因此,並無呈列地區資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抵免)以下各項後達致: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6.所得稅開支 (a)香港利得稅 截 至2025年 及2024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香 港 利 得 稅 已 按 利 得 稅 兩 級 制 計 提 撥 備,合 資格 集 團 實 體 首2,000,000港 元 應 課 稅 溢 利 按8.25%之 稅 率 繳 納 稅 項,而 超 過2,000,000港元 的 應 課 稅 溢 利 按16.5%之 稅 率 繳 納 稅 項。不 符 合 兩 級 利 得 稅 稅 率 制 度 資 格 的 集 團 實體,其應課稅溢利按16.5%之統一稅率繳納稅項。 (b)中國企業所得稅 由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截至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有估計稅項虧損,故並無計提中國企業所得稅撥備。 (c)澳門補充稅 由於在澳門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截至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有估計稅項虧損,故並無計提澳門補充稅撥備。 (d)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所得稅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及法規,本集團毋須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7.股息 董 事 會 不 建 議 就 截 至2025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 派 付 中 期 股 息(截 至2024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無)。 8.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及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加權平均數。 由於並無發行潛在普通股,故該等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9.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變動 於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收購之物業、廠房及設備約為6,290,000港元(2024年9月30日:103,000港元)。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之貿易應收款項(扣除已確認信貸虧損撥備)根據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呈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2.股本 於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股本變動如下: 法定: 已發行及繳足: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2.股本(續) 於2025年5月30日,合 共63,450,000股 配 售 股 份 已 按 發 行 價 每 股 配 售 股 份0.039港 元 配 發 及 發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2,420,000港元。 於2024年4月15日,本 公 司 董 事 建 議 按 每 股10股 已 發 行 股 份 合 併 為 一 股 合 併 股 份 的 基 準,實施 股 份 合 併。根 據 於2025年6月5日 通 過 的 一 項 普 通 決 議 案,股 份 合 併 獲 本 公 司 股 東 批 准,亦已 於2025年6月9日 生 效。緊 隨 股 份 合 併 後,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由1,445,450,000股 調 整 為144,545,000股。 13.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於2025年9月30日,本 集 團 的 上 市 投 資 指 於OPS Holdings Limited。於 期 內,OPS HoldingsLimited的全資附屬公司SuperX AI Technology Limited(前稱Junee Limited)的股權,於納斯達克市場上市。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及展望 本集團的業務策略重心立足於既定的核心業務即建築工程顧問服務,此業務與具策略性且不斷成長的資訊科技業務並行發展。雖然這些傳統工程服務構成了集團目前的業務基礎,但資訊科技部門是未來增長的關鍵驅動力,並有望成為核心業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築工程顧問服務主要服務於中國內地、香港及澳門市場,涵蓋結構、岩土、土木及材料工程。與此同時,我們不斷拓展的資訊科技業務提供一系列數位化轉型解決方案,包括資訊科技顧問、軟件即服務(SaaS)、設備即服務(DaaS)、數據備份與管理,以及資訊科技產品採購。此 外,集 團 還 提 供 專 業 服 務,例 如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獲 授權人負責的改建及加建工程,以及其他客戶要求的專家服務。 截 至2025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的 收 益 減 少11.9百 萬 港 元 或 約20.0%至 約47.6百 萬港元。有關減少乃主要由於項目數目減少,使建設新物業及翻新╱保養現有物業的結構及岩土工程顧問服務的收益減少。 本集團的成長策略以其已建立的建築工程顧問業務為基石,該業務仍是其業務的核心驅動力。此業務板塊持續獲得穩定的項目管道,並透過專注投入及深厚的客戶關係擴大其市場份額。在這穩定基礎之上,集團近年成功將其資訊科技業務板塊培育成策略性成長領域,並致力於持續推進此一進展。在探索互補性服務供應的機遇之餘,各業務板塊均以強而有力 的 獨 立 業 務 發 展 為 重 點。因 此,集 團 能 夠 妥 善 應 對 具 挑戰性的營運環境,藉助其工程核心業務的穩定性,配合資訊科技服務的活力成長,以確保長期發展。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益 本集團收益由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約59.5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 個 月 約47.6百 萬 港 元,減 少11.9百 萬 港 元 或 約20.0%。有 關 減 少 乃 主 要 由 於 項 目 數 目 減少,使建設新物業及翻新╱保養現有物業的結構及岩土工程顧問服務的收益減少。 服務成本 服務成本由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約54.9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 月 約34.0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