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投资法律中的仲裁条款可能给国家带来重大风险,限制政策空间,并导致大量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仲裁索赔。
关键数据:
- 至少有 99 个已知的国际仲裁案件援引国内投资法律,其中 39 个完全依赖这些法律。
- 九成以上的案件针对发展中国家,大部分法律是在 1995 年至 2014 年间制定的。
- 约 40% 的已结案件判决国家胜诉,但投资者在实质性裁决中胜诉的比例为 58%。
- 大多数索赔与征收 (85%) 和投资法律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 (47%) 有关。
- 每个案件的财务后果重大——赔偿金达 2.15 亿美元,法律费用达 570 万美元。
研究结论:
- 精确的措辞、一致政府的沟通和清晰的过渡规则对于避免对投资法律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意外解释至关重要。
- 明确的定义、合规条件、反腐败保障以及明确界定的安全或公共政策排除项对于保护监管空间至关重要。
- 确保国内投资法律与现代化的国际条约框架之间更大的连贯性是必要的,以减少重叠、法律不确定性和意外的法律后果。
- 政策制定者应仔细权衡提供国际仲裁途径的利弊,优先考虑国内法院、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和争议预防机制。
- 需要在新或修订的立法中制定明确的过渡条款,以减少争议和确保法律可预测性。
- 投资保护范围的定义应明确界定,并明确排除那些不打算保护的资产和活动。
- 基于国家安全或公共政策理由的排除项应以清晰、明确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术语制定,以确保仲裁庭给予其充分效力。
- 国内投资法律与合同或条约的整合可能导致保护意外扩展。
- 投资法律中的仲裁条款可能导致国家承担重大财务负担,限制政策空间,并导致大量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仲裁索赔。
- 国内投资法律中的仲裁条款可能给国家带来重大风险,限制政策空间,并导致大量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仲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