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7日 金融部|李欣蕊甄锐 摘要:净稳定资金率作为衡量长期流动性风险的核心指标,要求证券公司在压力情景下保持稳定资金对资产的覆盖,防范期限错配风险。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达标但内部分化明显,部分公司因激进扩张导致指标承压。同时,净稳定资金率存在一定局限性,如静态计算易被操纵、难以反映动态风险等,建议通过资产负债结构、业务模式及风险偏好、表外风险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估,以更全面识别与管理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在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上,巴塞尔协议Ⅲ引入净稳定资金率,将其作为衡量金融机构长期流动性风险的核心指标之一,旨在通过硬性约束,确保金融机构在持续一年的压力情景下,仍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其资产和表外业务,从而降低流动性风险传导的可能性。证监会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结合国内证券行业特点,将净稳定资金率纳入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持续优化计算标准,以更精确地反映业务风险并引导行业发展。 净稳定资金率重点衡量证券公司长期稳定资金对所需稳定资金的支撑能力,目的在于提示借短投长的风险,避免因短期资金集中到期引发流动性缺口。 证券公司净稳定资金率的计算公式为“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其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预警线为120%。净稳定资金率的重要作用在于衡量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用稳定资金对所需稳定资金的覆盖能力,即证券公司的长期资产需由足够的长期稳定资金支撑,避免因短期资金集中到期引发流动性缺口,进而影响其履约能力。 可用稳定资金指在持续压力情景下,预期可在一年内作为稳定资金来源的资本和负债。其“稳定性”通过折算率来区分,净资产、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稳定性最高,折算率为100%,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融资稳定性较差,折算率在0%~20%不等。2024年9月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强化了分类监管,对于连续三年分类评价为A类AA级及以上、A类的优质证券公司,允许其将部分剩余期限在6个月至1年的短期负债分别以20%和10%的比例计入可用稳定资金,而其他证券公司该比例则为0%,给予风控能力较强的头部证券公司更宽松的稳定资金认定,拓展其业务空间。所需稳定资金指证券公司因持有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而需要占用的稳定资金金额,根据不同资产的流动性消耗程度设置不同的折算率。例如,现金、国债等高流动性资产所需稳定资金极少,折算率为0%;而长期限的非流动性资产、信用交易业务、权益类投资等则需要全额或高比例的稳定资金来支持。 与流动性覆盖率不同,净稳定资金率重点衡量长期流动性风险与期限错配,持续偏低或恶化的净稳定资金率,明确反映出证券公司存在借短投长问题。净稳定资金率的分子可用稳定资 金反映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负债稳健性;过度依赖短期负债、应付债券集中到期等,都会削弱可用稳定资金的稳定性,而股权资本、长期债券等则是高质量的稳定资金来源。同时,该指标的分母所需稳定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业务结构对资产质量的影响,激进的业务扩张,特别是在场外衍生品、非标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高风险、高资本消耗领域的投入会迅速推高所需稳定资金,从而压低比率。 近年来,证券公司净稳定资金率整体处于安全空间但内部分化明显,在实践中该指标暴露出无法反映动态压力、可能被时点性交易操纵等局限性,可通过联动分析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及风险偏好、外部支持能力等方面全面评估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证券公司净稳定资金率整体处于安全空间,但行业内部分化明显。具体来看,2022年以来,样本证券公司净稳定资金率集中分布在150%~200%,且均高于100%的监管底线,中位数整体上行,反映行业长期流动性管理整体可控。与流动性覆盖率的分布特点相似,头部证券公司因其重资本业务消耗大量稳定资金,净稳定资金率普遍偏低;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相对简单,轻资本业务消耗较低,指标表现整体较高。但另一方面,2024年以来,个别中型证券公司净稳定资金率突破了120%的预警线,主要因其业务扩张激进,资产端私募股权投资等长期或流动性较弱的资产配置规模较大且依赖短期债券融资,导致流动性结构失衡;即使完成增资后指标也没有明显改善,这说明一次性股权融资的作用较为有限,问题的关键在于融资后能否优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而非单纯扩大资本规模。 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获得有效净稳定资金率数据的证券公司数量分别为83家、84家、73家和60家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尽管数据显示近年来行业净稳定资金率整体处于较好水平,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暴露出一定局限性。其一,静态指标难以反映动态风险变化。净稳定资金率基于报表时点数据计算,无法动态反映压力情景下资产的实际变现能力或负债的真实流失速度。若市场发生极端或突发波动,证券公司所持资产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或融资渠道迅速收窄。其二,存在监管套利空间。部分证券公司可能会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进行临时性交易,美化监管报表数据。例如,在 报表日前后安排高稳定性资金集中流入,待期末指标披露后迅速归还,虚增可用稳定资金;在报表日前集中调整资产组合,降低所需稳定资金规模;常见操作如临时将流动性较弱的资产转让或出表,待期末过后再重新购回,或将流动性较弱的资产处置后置换为现金、国债等优质流动性资产。其三,对表外及多层嵌套风险的穿透管理能力需持续完善。2024年9月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投资单一产品的穿透要求,按照“单一或穿透孰严”原则计量风险,同时加强对私募非标资管、托管等业务的监管力度,从技术层面和监管框架上提高了非标业务的资本成本,要求风险管理覆盖表内表外所有业务,有力地限制了人为操纵空间;但最终的防范效果仍取决于证券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力,以及监管科技水平和现场检查的力度。 净稳定资金率是衡量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工具之一,并不能全面反映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经济实质。从信用评级的角度而言,可以净稳定资金率为起点,分析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业务模式与风险偏好等,从而对其流动性风险做出评估。其一,重点关注净稳定资金率的季度、年度变化情况,并结合同等体量的证券公司指标均值或中位数进行横向对比,判断波动是否处于合理区间。其二,资产负债联动分析,资产端重点关注现金、利率债、AAA级信用债等优质流动性资产占比,以及股权投资、股票质押业务等形成的流动性较弱的资产占比、底层构成等情况;资金端重点关注核心稳定资金的占比,如净资产、长期债务的比重;同时需考察对短期融资依赖度和融资渠道分散度。其三,回归业务实质和风险偏好,对于业务结构相对复杂,且场外衍生品、私募股权、非标投资等业务配比相对较高的证券公司,需重点拆解其业务模式和资金流向,评估其风险隔离、退出安排等情况;同时,可结合证券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董事会、高管层的整体风险偏好,分析其经营目标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及执行能力等,关注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其四,注重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排查,重点把握表外业务及关联交易风险向表内的传导;例如,表外业务规模及杠杆率、担保承诺业务余额及或有负债占比、关联方资金占用规模及回收周期、子公司流动性风险敞口等情况。其五,关注外部资金补充支持,结合股东实力、政策支持等维度,判断证券公司在流动性紧张时的外部资金补充能力。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