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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科集团中期报告 2025/26

2025-12-18港股财报周***
扬科集团中期报告 2025/26

目錄 簡明綜合損益表2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3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4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6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8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9管理層討論與分析24其他資料32公司資料38 揚科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最近相關時期的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揚科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3年4月26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11年修訂本)(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主要經營地點為香港九龍觀塘成業街10號電訊一代廣場25樓A室。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資訊科技應用及解決方案開發服務、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服務、資訊科技借調服務、資訊科技維護及支援服務,以及物業租賃的業務。 2.編製基準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沒有包括完整財務報表所規定的所有資料及披露事項,故應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的本集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及本集團於中期報告期間所發佈的所有公告一併閱讀。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未經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核,惟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3.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以下於本集團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的若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修訂)缺乏可交換性 於本中期期間採用此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並無對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報告金額及╱或所載之披露構成任何重大影響。 4.估計及判斷 當編製本中期報告時,管理層就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之確認及計量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管理層所作出的該等判斷、估計及假設,並甚少等於估計結果。 應用於本中期報告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包括估計不確定因素之主要來源,與應用於本集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財務報表一致。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收入及分部報告 (a)收入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提供(i)資訊科技應用及解決方案開發服務;(ii)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服務;(iii)資訊科技借調服務;(iv)資訊科技維護及支援服務和(v)物業租賃。各重大類別收入的金額如下: (b)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業務範圍管理業務。本集團已呈列下列五個可報告分部,其劃分方式與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內部匯報資料以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的方式一致。概無合併經營分部以組成下列可報告分部。 -資訊科技應用及解決方案開發服務:此分部提供設計及執行資訊科技應用解決方案服務以及採購第三方硬件及軟件。 -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服務:此分部提供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服務及銷售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相關的硬件及軟件。-資訊科技借調服務:此分部根據借調服務協議於固定期限內提供資訊科技借調服務。-資訊科技維護及支援服務:此分部提供資訊科技維護及支援服務。-物業租賃:此分部提供物業租賃服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b)分部報告(續) (i) 就評估分部表現及分部間資源分配而言,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根據以下基準監察各可報告分部應佔業績: 收入及開支是參考該等分部所賺取的收入及所產生的開支分配予可報告分部。報告分部溢利所用計量方式為毛利。本集團其他收入及開支項目(例如一般及行政開支)、資產及負債不會根據個別分部計量。因此,並無呈列有關分部資產及負債的資料或有關資本開支、折舊及攤銷、利息收入及利息開支的資料。 按收入確認時間劃分的客戶合約收入和向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提供有關本集團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用於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的可報告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b)分部報告(續) 以下為本集團按客戶所在地區劃分收入的分析: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b)分部報告(續) (ii)(續)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的地理位置按資產的實際位置(若為物業、廠房及設備和投資物業)以及資產被分配的經營地點(若為商譽及無形資產)而定。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7.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以下各項: (a)融資成本 並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負債利息開支總額: (c)其他項目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8.所得稅 簡明綜合損益表內的所得稅指: (a)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及其於香港經營的附屬公司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16.5%,惟本公司一間符合利得稅兩級制的附屬公司除外。就該附屬公司而言,首2百萬港元的應課稅利潤以8.25%的稅率徵稅,其餘的應課稅利潤以16.5%的稅率徵稅。該附屬公司香港利得稅撥備乃按2024年的相同基準計算。 (b)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及法規,本集團毋須繳納任何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所得稅。 (c)本集團的一間中國附屬公司符合資格為廣東「小型微利企業」及可按20%的優惠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稅。本集團的一間馬來西亞附屬公司可按24%的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繳稅。 由於在中國及馬來西亞成立的附屬公司於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產生須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及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的應課稅利潤,故並無就中國企業所得稅及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計提撥備。 9.股息 根據董事會於2025年6月30日通過的決議案,建議於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派付每股普通股港幣1.05港仙(2024年:港幣1.00港仙)的末期股息,總金額為港幣9,215,000元(2024年:港幣8,776,000元),並於2025年8月29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得股東批准。 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內未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無)。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0.每股盈利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每股基本和攤薄盈利是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由於本集團於截至2024和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沒有潛在攤薄普通股,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1.投資物業 保柏國際評估有限公司於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9月30日進行了獨立估值。該公司是與本集團無關聯的獨立合資格外部估值公司,並具有適當的專業資格及近期在相關位置為相似物業進行估值的經驗。 投資物業的公平值主要採用直接比較法進行評估。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主要採用直接比較法是由於該方法主要參考市場上可比的近期成交,這是一種更廣泛採用的評估技術,常用於評估尚未產生穩定租金收入的商業物業。儘管如此,為了互相參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和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估值師皆使用了直接比較法和收益資本化法進行了評估,在兩個年度裡,根據這兩種方法得出的結果基本相同。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投資物業的估值主要是採用直接比較法得出的,考慮了物業的質素,例如位置、面積、樓層、物理特徵和市場狀況。關鍵不可觀察的輸入包括基於可比較物業的售價(每平方尺從2,316馬來西亞令吉(「馬來西亞令吉」)到4,160馬來西亞令吉)、對物業屬性的調整,例如物業的位置和面積(範圍為–1%至2%),以及物業的樓層水平(範圍為0%至–27%)。參考可比物業的質素越高,公平值價格越高,反之亦然。 本期間內並無進出第3級的轉移。本集團的政策是在報告期末確認在公平值等級間的轉移。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2.於聯營公司的權益 (未經審核)(經審核)於2025年9月30日於2025年3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 賬面值 附註:由於分佔聯營公司虧損超過本集團於聯營公司的權益,故本集團已終止確認其分佔聯營公司的虧損,而本集團已無責任承擔進一步虧損。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未確認的分佔聯營公司虧損及累計虧損分別為零(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零)及431,000港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431,000港元)。 下表載列聯營公司的詳情,該等公司為非上市公司實體,無法獲取其市場價格: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流動資產 持作買賣之債務證券 該等財務工具的公平值已被計量,如附註19所述。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付款項根據發票日期劃分的賬齡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6.股本 已發行及繳足 17.重大關聯方交易 除在此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披露外,本集團已進行以下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包括支付予董事及本集團若干高級管理層人員的款項)如下: 18.或然負債 於2025年9月30日,銀行以本集團客戶為受益人發行金額為11,526,000港元(2025年3月31日:11,526,000港元)的履約保函,以保障客戶因本集團不履行於合約下的義務而遭受的損失。董事會認為本集團將不大可能面臨申索。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9.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計量 按公平值列賬之金融資產 下表呈列根據公平值層級,於報告日按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資料。此層級根據計量此等金融資產的公平值所使用的重要輸入數據的相對可靠性,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三層。公平值層級分為以下各層: -第一層:相同資產及負債於活躍市場的報價(未作調整); -第二層:第一層所包括之報價以外就該資產或負債可觀察之輸入數據,可為直接(如價格)或間接(如源自價格)及 -第三層:資產或負債並非依據可觀察市場數據之輸入數據(非可觀察輸入數據)。 在公平價值層級中,金融資產的整體分類是對公平價值測量而言重大的最低輸入層級。 於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中,按公平值計量之金融資產乃劃分為以下的公平值層級: 資產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20.於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修訂可能產生的影響 截至此等未經審核的中期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