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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策更细化,方向更聚焦

2025-12-12东方证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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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策更细化,方向更聚焦

政策更细化,方向更聚焦——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报告发布日期 陈至奕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chenzhiyi@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黄汝南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5120004huangrunan@orientsec.com.cn010-66210535孙金霞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sunjinxia@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孙国翔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021-63326320 研究结论 ⚫最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明年。由于此前政治局会议已经释放了部分政策信号,因此最新会议表述整体符合市场预期,但在此基础上,表述更加细节,抓手也更加明朗,有望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细节”首先在于如何提振内需,我们认为以推动需求改善为目标的政策或将成为2026年主线,这体现在多个维度上,一是本次会议高度聚焦当下的短板所在,即“供强需弱”的矛盾,会议对2026年经济环境的总体判断是“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如果对比去年的表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不难发现本次会议更加直接地点出了“供强需弱”这一核心矛盾。同时会议也提到,这些大多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因此可以期待的是,未来政策在提振需求、优化供给这一主线上将更为明确;二是明确拉动投资与消费,包括“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意味着明年“两新”还会延续,“推动投资止跌回稳,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更是有力减轻了当前市场对投资增速的担忧,这些提法都有利于稳定市场对明年需求类政策的预期;三是将民生举措落实到细节,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今年明确“职工保险”是这一工作的主要抓手(“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在医疗方面,去年的重点是“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今年过渡到“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后者是当前社会热点议题;教育方面,去年“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表述今年调整为“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意味着背后的财政区域分配将更加明确;针对“十五五”建议稿中“倡导积极婚育观”的提法,本次新增了“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这一目标;“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则暗示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提升劳动者报酬的政策思路。这些做法都指向“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将推动居民获得感与国家治理信心继续改善。 服务消费提振核心CPI:2025年11月通胀点评2025-12-11淡化总量,追求效能——理解12月政治局会议的政策基调2025-12-09 ⚫宏观政策延续了去年的基调,在保持力度的同时,风格正在走向均衡,同时,面对当下的经济特征,重点关注明年以收入端正常化为诉求的财政政策变化、以物价回升为目标的货币政策变化、以发展新模式为框架的地产政策变化,以及以“减量提质”为抓手的中小金融机构“防风险”。与政治局会议一致的是,本次会议同样强调既追求增量,也勇于面对存量经济尚存的短板与问题(“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既要实施逆周期政策,也要兼顾政策空间,面向更长远的未来(“跨周期”),由此我们判断,2026年的宏观政策将呈现力度基本维持、效能持续改善、更加灵活定向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新变化,一是“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且这一点被置于财政政策段落而非统一大市场;二是明确物价合理回升是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之一(去年表述是总结段落中的“着力实现增长稳、就业稳和物价合理回升的优化组合”),意味着“反内卷”之外货币政策也将扮演更重要的促进价格回暖的作用;三是“防风险”虽然被置于各项政策最后,但“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等后续如何加速落实值得期待;四是同一段落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指向中小金融机构的出清与重组,为后续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重大风险提供了思路。 ⚫本次会议在基调符合预期的同时,以更具细节的政策表述与工具抓手提供了更多确定性,有利于投资者打开对明年宏观政策的积极期待,推动信心提升与风险评价继续下行。 ⚫风险提示:“反内卷”力度超预期,收缩效应大于宏观修复幅度的风险。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