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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对区域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及逻辑的影响—以江苏为例

2025-12-09刘祎烜联合资信评估娱***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对区域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及逻辑的影响—以江苏为例

联合资信工商评级二部|刘祎烜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首部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年国内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规划和目标,在政策端、资金端多维度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对国内相关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及投资逻辑产生深远影响。江苏省作为制造业大省,构建了多层级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投资体系,在资金规模和投资逻辑层面形成突破,通过“高容亏率+长周期+重产业”的差异化考核体系,使产业基金真正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耐心资本”,推动国内人工智能领域长足发展。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产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社会各界应用需求空前强劲。2025年8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人工智能(AI)领域首部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人工智能行业从技术突破向整体赋能的进步,更是对新技术发展趋势的敏锐把握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前瞻布局。 一、《意见》解读 《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在技术融合方面,强调人工智能与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深度融合”,这意味着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要实现技术与业务的深度整合,推动相关产业全面智能化发展;在范式变革方面,提出要“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这表明人工智能的影响将是全方位和跨越式的,不仅改变生产方式,而且也将对社会结构和人类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在愿景目标方面,明确要“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这为国内人工智能发展指明了清晰的愿景目标。 《意见》制定了三个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2027年目标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2030年实现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2035年实现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在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国家发改委在对《意见》的解读中明确将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两重两新”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层面支持人工智能发展。同时,政府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加速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此外,还将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扣减、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等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科技创新。 总体看,《意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从2015年的“互联网+”时代渐进到“人工智能+”时代,相关产业将得到长足发展,产业规模有望快速增长。同时,技术落地、市场投资偏好引导、人才培养等方面仍需政府、企业、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 二、《意见》对国内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及投资逻辑的影响 投资方向方面,《意见》将模型、算力、数据列为核心基础支撑,将直接引导产业基金加大对人工智能底层设施的投资倾斜。《意见》提出要“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这一导向将促使产业基金重点布局AI芯片攻坚、国产替代、智算集群落地相关领域,包括光模块、服务器、CPO光电封装等算力硬件及配套技术企业。同时,《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这将带动产业基金更关注能够融入生态的专业化企业,而非追求大而全的平台型企业。此外,《意见》强调人工智能与工业、农业、医疗、消费电子等细分行业的融合,将推动产业基金投资向全行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延伸,增加多领域应用场景投资。 投资周期方面,政策持续性聚焦长期投资逻辑,通过三个时间节点的阶段性目标形成了长期发展规划。同时以“70%”和“90%”的普及率指标考核地方相关产业落地,技术和研发的长周期性反向带动产业基金投资节奏配合地方产业落地节奏。未来产业基金分阶段持续性投资策略将成为主流,也将更加关注技术成熟度曲线而采取差异化投资策略。 三、江苏省产业基金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投资现状 江苏省作为制造业大省,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布局人工智能领域,形成了“省级母基金+市级专项基金+省属企业子基金”的多层级投资体系。 基金架构及规模布局方面,2024年6月江苏省正式启动设立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战新母基金”),总规模500亿元,定位为“耐心资本”,专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省战新基金为三层基金架构,第一层为省战新母基金,由江苏省政府主导设立,江苏省财政与国企资金统筹整合;第二层为产业专项基金,覆盖全省13个地级市,引入地方国有资本设立市级专项母基金,聚焦主业相关战略领域投资。截至2025年10月底,已设立专项母基金41只,基金规模1069亿元;第三层为市场化子基金,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子基金,形成3~5倍杠杆效应。截至2025年10月底,省战新母基金集群总规模已达1894亿元,放大倍数达3.8倍,母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支持“卡脖子”技术突破和未来产业培育。 区域布局方面,江苏省形成“苏州核心+南京补充+全省协同”的区域格局。苏州于2025年初设立的江苏苏州人工智能产业专项母基金(以下简称“苏州人工智能母 基金”)是由省战新母基金联合多方出资设立,是省战新母基金第二批22只专项基金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基金存续期限10年,首期规模20亿元,其中35%投向算力基础设施,40%聚焦“AI+制造业”场景,剩余25%布局金融、医疗等融合应用。该专项母基金体现了江苏在《意见》中对“全产业链布局”和“场景落地”的投资逻辑变化;南京于2024年末设立了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南京)产业专项母基金(以下简称“南京软件信息母基金”),是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体系下首批14只基金中的重点专项基金,基金规模60亿元,存续期15年,主要投向软件产业生态核心领域,包括芯片等底层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智能制造系统等工业软件、应用软件、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及开源软件平台。与苏州人工智能母基金相比,南京软件信息母基金更加聚焦工业软件产业+底层技术,目标为实现软件全线能力及增加工业应用深度,与苏州人工智能母基金形成差异化投资。 考核机制方面,根据《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对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基金实行差异化考核,采用“分类分级+全周期+多元指标”的考核模式,部分地市根据基金投资阶段和风险等级,设置不同的最高容亏率。其中,无锡市对产业基金考核容亏率设置如下:天使/种子基金最高容亏率为50%;创投/产业基金最高容亏率为30%;并购基金最高容亏率为20%;对人工智能“高风险领域”,容亏率可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10个百分点。考核周期差异化,短期考核降低财务指标权重(低于40%),重点考核投资进度、项目质量、团队建设等过程性指标,不对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评价,重点关注整体投资组合质量;中长期考核提高产业指标权重(高于60%),重点考核人工智能产业培育成效、技术突破、产业链整合等;全生命周期考核综合评价基金对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构建的贡献,包括企业IPO数量、市值增长、带动就业等长期价值指标。 先行意义方面,江苏省首创“基金集群+场景清单”联动模式,部分地市根据《意见》中重点领域制定了投资清单,将AI基金与“智算未来城”等载体绑定,为其他省份提供“资本+场景”协同范本。通过落实差异化考核机制,使容错机制具象化,破解国有资本“不敢投硬科技”难题,已被广东、浙江等省份借鉴修订基金管理办法。此外,苏州发布的《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设立百亿人才基金配套AI专项投资,给予顶尖人才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与苏州人工智能母基金实现双轮驱动格局,实现“资本引才、人才促产”良性循环,为中西部省份破解“人才-资本”双缺口提供思路。 整体看,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体系构建了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投资体系,在资金规模和投资逻辑层面形成突破,同时通过“高容亏率+长周期+重产业”的差异 化考核体系,使产业基金真正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耐心资本”。同时,“江苏模式”逐步成为《意见》的执行范本,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中体现出重要先行意义。 四、展望 总体来看,《意见》的提出具有标志性和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这将推动产业基金投资逻辑从“单点技术”向“全产业链”布局,推动资金从追求“短期财务回报”向“长期耐心资本”转变。未来,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地见效,从政策引导到资本赋能到最终实现产业融合的路径将得以打通,推动国内人工智能产业从技术突破走向规模化应用,实现行业长足发展。 联系人 投资人服务010-85172818-8088investorservice@lhratings.com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