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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解读: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2025-08-29国新证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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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解读: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2025年8月26日 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解读 事件 8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解读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是一份旨在全方位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指导性文件。 资料来源:Wind,国新证券整理。 一、明确三阶段目标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通过“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阶段目标: 到2027年: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到2030年: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重要增长极。 到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部署六大重点行动 1.“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主要方向是,加速科学发现,驱动技术研发创新,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体举措如建设科学大模型;智能化研发工具;人机协同研究模式。 分析师:郝大明登记编码:S1490514010002电话:010-85556189邮箱:haodaming@crsec.com.cn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主要方向是,培育智能原生业态;推进工业智能化;加快农业数智化;创新服务业模式。具体举措如智能原生企业;工业全环节应用;智能农机装备;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结合。 3.“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主要方向是,拓展服务消费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具体举措如智能助理;体验消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 证券研究报告 4.“人工智能+”民生福祉:主要方向是,创造智能工作方式;推行高效学习方式;打造品质生活。具体举措如人机协同组织;智能教师学伴;健康助手;AI辅助文化创作。 5.“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主要方向是,创社会治理新图景;打造安全治理新格局;共绘生态治理新画卷。具体举措如市政设施智能化;多元公共安全体系;空天地海环境感知。 6.“人工智能+”全球合作 主要方向是,推动普惠共享;共建全球治理体系。具体举措如技术开源可及;帮助全球南方国家;支持联合国主渠道作用。 三、强化八大基础支撑 《意见》强调了8个方面的基础支撑,以确保“人工智能+”行动的落地实施: 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架构创新。 加强数据供给创新: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 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攻坚人工智能芯片,优化国家智算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优化应用发展环境:建设中试基地,培育应用服务商(如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 促进开源生态繁荣:建设开源社区,推动技术开源可及。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端人才,普及人工智能教育。 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提升安全能力水平: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伦理风险应对。 四、总结与展望 《意见》是中国应对全球科技竞争、塑造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战略部署。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人工智能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其核心意图是推动人工智能从技术赋能走向全面融合,使其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力,并最终构建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 与10年前的“互联网+”类似,“人工智能+”行动将开启新一轮的产业变革。我国拥有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为“人工智能+”行动的落地提供了坚实基础。 “互联网+”本质是连接增强,通过优化信息流动和商业渠道重构传统行业(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构建了数字底座。 “人工智能+”本质是计算增强,通过将AI深度嵌入产业全流程,实现生产效率和商业模式的系统性升级(如智能制造、AI诊疗),推动智能升级。 《意见》将推动人工智能从技术赋能走向全面融合,使其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力,并最终构建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 投资建议 1、关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的机会。2、关注智能算力方面的机会。 风险提示 1、地缘政治恶化超预期;2、美欧经济衰退超预期。 投资评级定义 免责声明 郝大明,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等。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在知晓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提供给本公司客户有偿使用。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会授权相关媒体刊登研究报告,但相关媒体客户并不视为 制、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该报告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 本报告中的信息、建议等均仅供本公司客户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可就研究报告相关问题咨询本公司的投资顾问。本公司市场研究部及其分析师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由此造成的对本报告客观性的影响。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100020)传真:010-85556155网址:www.crs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