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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可持续发展类债券框架

2024-07-15-中国建设银行程***
中国建设银行可持续发展类债券框架

2025年半年度可持续金融报告 2025年6月 目录 报告编制说明.......................................................2治理篇.............................................................4一、公司治理........................................................4二、公司行为.......................................................17环境篇............................................................27一、绿色金融.......................................................27二、融资的环境影响.................................................35三、绿色运营.......................................................65社会篇............................................................71一、人力资本发展...................................................71二、保护消费者权益.................................................89三、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112四、金融服务可及性................................................134五、投身公益慈善..................................................150 报告编制说明 报告编制背景 本报告旨在呈现本行2025年半年度可持续金融工作进展,展现本行在实际经营与业务活动中融入ESG理念、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探索实践,增进与广大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各方对本行可持续金融领域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展的关切。 报告范围 本报告披露范围涵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报告期间 本报告涵盖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确保报告连贯性,部分内容超出该时间范围。 报告数据 本报告数据主要来自本行内部文件和相关统计资料。 报告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可在本行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本报告以中文编写,附英文文本,若有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地址:http://www.ccb.com/cn/home/indexv3.html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邮编:100033电话:86-10-66215533邮箱:ir@ccb.com 报告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一章治理篇 一、公司治理 本行深入探索ESG治理长效机制,立足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与业务发展策略,广泛交流、分享、吸收ESG领域先进实践,打造自上而下、层次明晰、职责完善、架构完整的ESG治理体系,全面覆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同时,各层级统筹协调、紧密配合、高效协同、全面参与,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工作体系,有序推进ESG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为实现“成为全球领先的可持续发展银行”的愿景、推动全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ESG治理架构 以下为本行ESG治理架构图: 1.董事会 1.1职责权限 本行董事会承担集团ESG战略制定及实施最终责任,负责明确ESG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及管理优先事项,监督评价ESG战略实施情况,组织推进对工作成效的全面评估;负责指导ESG风险识别及评估,定期检讨相关目标及完成进度,指导目标实现路径优化方向;听取下设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汇报ESG相关事项管理推进情况,并指导ESG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和透明。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ESG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研究拟定ESG管理方针和策略,定期跟踪评估进展情况,并指导监督相应的信息披露;对履行社会责任、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落实产品与服务审查、投诉管理、债务催收管理、公平营销等相关工作,指导强化个人客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保护,推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包括气候风险及机遇在内的ESG相关风险管理。定期听取环境、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分析和ESG相关要素风险量化工作等专题报告,研究气候变化应对措施,推动ESG要素深度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ESG要素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有机融合,持续完善气候相关风险压力测试,指导优化行业信贷政策。定期听取信息科技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指导信息科技和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定期听取产品创新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指导产品与服务创新审查及风险管控相关工作。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司其职,共同对本行的ESG推进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与指导。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制定ESG战略目标,并在各项规划制定实施中深度融入ESG要素相关考量。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外部审计情况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推进内外部审计发现的ESG相关问题的整改,推动不断完善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高度重视员工成长发展,持续关注本行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情况。 1.2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本行高度重视董事多元化构成,不断优化董事会的专业能力和结构配置,形成与本行发展高度契合的董事会成员组合,夯实长期稳健发展基础,确保有力支持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本行董事会于2013年8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并公开披露。本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明确规定,在选择董事候选人时注重候选人的多元化背景,包括不同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等互补特质,最终将按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及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 献确定人选。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定期回顾董事会组成及架构,并在每年年报披露董事会组成情况(包括各位董事的性别、年龄、服务任期等)。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0名,包括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5名。其中,本行董事会女性董事2位,占比20%。本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北美洲以及欧洲等区域,熟悉国际及中国会计准则、资本监管、证券监管及金融市场运行。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规定,且符合本行制定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1.3董事会成员专业性 本行董事会成员在银行业相关领域具备广泛参与经验与高度专业性,在战略规划、经济研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风险防控与财务会计管理等领域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积累,为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中,4位曾在中国财政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英国财政部、国际证监会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风险管理相关金融监管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任职,4位曾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毕马威、德勤等财务会计相关机构任职,3位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摩根大通、花旗银行等国内外金融机构任职。 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丰富的风险管理以及气候风险管理经验。 梁锦松先生拥有多年政府及金融机构任职经验,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工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招商银行、美国友邦保险(香港)等的独立董事,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摩根大通亚洲主席、信贷管理委员会成员,花旗银行亚洲私人银行、资金外汇部、投资银行及大中华地区主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信贷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全球高级信用风险主任,具备丰富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 威廉·科恩先生曾任巴塞尔委员会秘书长,任职期间领导相关工作小组开展 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监管政策的探索性工作,在银行业进行广泛调研,为委员会在2022年发布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原则》及其他政策文件奠定基础。威廉·科恩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风险经理,曾在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金融机构任职,负责零售信贷、居民住房按揭贷款的业务策略、申报、审批等工作。曾参与制定管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模型风险等风险的巴塞尔协议III全球监管要求,并深入理解监管机构对相关风险管理的期望。 詹诚信勋爵拥有丰富的ESG管理经验,包括气候风险管理。这一经验源于他长期的职业经历,包括作为银行家、英国财政部官员及商业大臣,以及担任亚洲和欧洲上市公司董事的经历。他目前在中国、欧盟和英国的多家上市公司董事会任职,其中包括担任一家英国银行风险委员会的成员。 林志军先生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校长高级顾问、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在ESG研究方面,其曾组织并主持2023年澳门ESG与会计高质量发展国际研讨会、2024年横琴粤港澳高校会计联盟学术年会等多场学术年会和研讨会,邀请学界与业界专家共同探讨ESG最新监管要求及实践案例,推动ESG理念在实务界的应用;先后指导十余名博士生开展ESG相关研究,基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及信息披露质量等视角,以实证研究方式分析揭示了ESG的重要性及其经济后果,对于深化ESG理论认知与实践应用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在ESG实务方面,林志军先生历任多家香港及内地上市公司董事会ESG专门委员会成员,在ESG监管政策及规范研究、ESG绩效评估体系建设、ESG信息披露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为国先生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会计师、国际部主任,负责制定和监管中国资本市场财务与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作为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第一常设委员会成员,参与了众多关于会计、审计及非财务信息披露(涵盖ESG、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的国际讨论。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期间,深度参与对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等新兴框架的研讨。张为国先生拥有丰富的ESG及气候变化领域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作为中国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委员会、国际影响力估值基金会等机构成员,参与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持续推动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完善;在上海财经大学和清华大学讲授ESG相关博士及MBA课程,并发表大量ESG及气候变化相关专业论文和《ESG信 息披露、评级与鉴证》等书籍;其创办了汇聚近500名成员的ESG与气候问题交流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学术与实践支持。 2.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高度重视ESG治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监督范围涵盖ESG管理工作、公司治理运行、绿色金融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ESG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跟进ESG战略实施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在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完善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建设性监督建议,促进本行ESG战略与整体业务规划的优化,保障各项ESG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推进加快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3.管理层 本行管理层负责制定ESG相关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推动相关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有效落实执行,下设多个委员会及工作组负责ESG相关各项工作,共同促进提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