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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陈拓登记编码:S0730522100003chentuo@ccnew.com ——浙能电力(600023)2025年三季报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季报点评 增持(首次)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投资要点: 浙能电力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42亿元,同比减少10.68%;归母净利润27.18亿元,同比减少1.87%。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14亿元,同比减少11.29%;归母净利润62.30亿元,同比减少6.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9亿元,同比增长11.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4%,较2024年同期减少1.23个百分点。 ⚫发电量增长、电价波动,公司营收短期承压 浙能电力为浙江省能源集团电力主业资产整体运营平台,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提供热力产品,以及对核电投资。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352.3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281.53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4.7%、4.8%。其中火电发电量1340.95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占比99.2%,光伏、风电发电量占比较小。火电方面,公司浙能嘉华、浙能乐清、浙能中煤舟山、浙能兰溪发电量分别为221.51亿千瓦时、198.28亿千瓦时、173.7亿千瓦时、108.4千瓦时。公司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减少11.29%,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96%。营收下滑主要因售电单价下降及中来股份光伏产品收入减少,而利润降幅低于营收得益于煤炭价格回落与降本措施。 ⚫成本管控缓解盈利压力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2.84%至7.45亿元,研发费用同比减少37.34%至1.99亿元,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5.93%至1.1亿元,管理费用同比减少7.86%至15.13亿元。公司通过压降可控成本等手段有效对冲市场电价波动压力。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研究所,聚源 相关报告 ⚫产能扩张转型,布局新兴业务 公司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占浙江省统调火电装机容量的一半,在浙江电力市场中占较大份额。除火电外,公司深度布局核电领域,参股中国核电以及秦山核电、核电秦山联营、秦山第三核电、三门核电、中核辽宁核电、中核海洋核动力、中核浙能、核聚变公司、中广核苍南核电、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国核浙能等核电公司。截至2024年末,公司管理机组总装机容量3749.99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87.67%,燃气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10.87%。2025年公司镇海燃气4号、嘉兴9号机组等项目并网投产,为浙江省新增装机容量163.8万千瓦电力支撑,并建成长兴电厂火储联调项目,虚拟电厂聚合容量扩大至175MW。同时,公司参股三门核电三期完成核准,金七门核电站1号机组浇筑核岛第一灌混凝土, 联系人:李智电话:0371-65585629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8楼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T1座22楼 并投资核聚变领域,进一步强化核电布局。 ⚫参股核电资产平滑火电业绩波动,上市以来累计分红接近305亿元 公司参股中国核电等核电公司,2024年度实现投资收益41.46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投资收益29.57亿元。公司自2013年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304.73亿元。2024年度,公司每股分红0.29元,现金分红总额38.89亿元,年度分红数额创上市以来新高,2024年度股利支付率50.15%。公司已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共计分红6.7亿元。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公司2024年度每股分红对应股息率为5.4%。 ⚫盈利预测和估值 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15亿元、75.46亿元和79.42亿元,对应每股收益为0.54、0.56和0.59元/股,按照2025年11月10日5.36元/股收盘价计算,对应PE分别为9.96X、9.52X和9.05X,考虑到公司估值水平和行业发展前景,首次覆盖,给予公司“增持”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煤价波动影响火电盈利;市场电价波动;电力需求不及预期;投资收益波动;其他不可预测风险。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中原证券研究所 财务报表预测和估值数据汇总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跌幅10%以上。 公司投资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5%至15%;谨慎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5%;减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至-10%;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跌幅15%以上。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资格,本人任职符合监管机构相关合规要求。本人基于认真审慎的职业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独立、客观的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准确的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重要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并仅向本公司客户发布,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推测、预测、评估、建议均为报告发布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益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也不应当作为未来证券或投资标的表现的依据和担保。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所含观点和建议并未考虑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任何时候不应视为对特定投资者关于特定证券或投资标的的推荐。 本报告具有专业性,仅供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参考。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作为资讯类服务属于低风险(R1)等级,普通投资者应在投资顾问指导下谨慎使用。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刊载、转发本报告或本报告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刊载、转发,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刊载、转发责任。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刊载、转发、引用,须在本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报告出处、发布人、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 若本公司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向第三方发送本报告,则由该客户独自为其发送行为负责,提醒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不对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各种服务。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意见或者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或者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