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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黄金增值税新政,重构行业格局 看好 事件描述 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及配套征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3号)。有效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步废止部分旧政策(如财税〔2002〕142号、财税〔2008〕5号) 核心变化 税收分类机制:将黄金交易按用途分为“投资性用途”(含金量≥99.5%的金条、金锭等)与“非投资性用途”(首饰、工业原料等),实施差异化增值税政策。 资料来源:Wind,国新证券整理 交易所与非交易所渠道区别征税:场内交易(SGE/SHFE标准黄金):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仅适用于未实物交割的交易;发生实物交割则按用途分类征税(投资性用途即征即退,非投资性用途免征)。场外交易(增值税13%):非交易所渠道销售标准黄金,全额缴纳13%增值税。 税收政策变化分析 增值税“防火墙”机制:阻断套利,强化监管。投资性黄金的“专票阻断”:即征即退+专票限制:会员单位购入投资性黄金时,交易所即征即退增值税并开具专票;但会员单位销售时需开普票,禁止向下游传递专票,阻断抵扣链条。目的:遏制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等灰色操作(如此前部分企业利用专票套取退税差价)。 非投资性黄金的“低抵扣率”。进项抵扣率6%:会员单位购入非投资性黄金,凭普票按6%抵扣进项税(原为13%),销售非投资性产品时可开专票。税负测算:以11月3日上海金价919.45元/克计,企业成本增加约64.36元/克(因抵扣减少7%)。 分析师:葛寿净登记编码:S1490522060001电话:010-85556172邮箱:geshoujing@crsec.com.cn 实物交割穿透式监管。用途申报与追踪:会员单位需申报黄金用途,建立台账(销售合同、出库单等),用途变更需6个月内申请且仅限1次。惩戒机制:违规者暂停即征即退政策3-6个月,骗取退税者永久取消资格。 对行业板块及相关公司的影响 黄金珠宝零售商:成本承压,渠道转型。税负上升与价格传导。会员企业原抵扣率13%(凭专票抵扣),新政后凭普票按票面金额6%计算抵扣,实际抵扣额下降约7%(如金价919元/克,成本增64元/克);非会员企业(如区域金店)成本增幅达7%,终端涨价压力更大。市场反应:新政首周(11月1-3日)黄金珠宝股平均跌超4%。销售渠道重塑。交易所渠道占比提升:场内交易免税优势推动大型零售商加速接入SGE/SHFE。消费与投资属性分离:金饰消费属性强化(溢价 证券研究报告 包含加工费、品牌附加值),投资属性向标准化产品(金条、ETF)转移。 工业用金企业:套保需求激增。加工企业(如电子、半导体用金):成本增加倒逼风险管理变革,黄金期货/期权套保工具使用率提升。 交易所会员机构:合规升级,集中度提高。会员优势凸显。头部企业(如紫金矿业、山东黄金):作为SGE综合类会员,享受场内免税及低成本融资。合规门槛:要求“具备资质优势、规模优势”(实操中由交易所审核),要求预计提升,中小场外交易商有所出清。交易所流动性提。2025年前三季度SGE黄金交割量974.6吨(SHFE仅38.8吨),新政后场内交易占比或大幅提高。 投资建议 黄金税收新政通过“分类征税+穿透监管”重塑行业生态,短期冲击非会员企业,但长期利好市场规范性。 短期,布局会员龙头(紫金/山东黄金),成本优势显著,合规壁垒高;黄金ETF投资形式(场内ETF免征增值税,规避税收扰动),规避非会员珠宝零售商,税负转嫁能力弱的企业。 中长期,看好集中化红利头部矿企(紫金矿业)、合规精炼商受益于中小产能出清,市场份额提升。 风险提示 1、政策执行风险2、市场波动风险3、行业分化风险 投资评级定义 免责声明 葛寿净,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等。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在知晓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提供给本公司客户有偿使用。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会授权相关媒体刊登研究报告,但相关媒体客户并不视为本公司客户。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该报告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 本报告中的信息、建议等均仅供本公司客户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可就研究报告相关问题咨询本公司的投资顾问。本公司市场研究部及其分析师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由此造成的对本报告客观性的影响。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100020)传真:010-85556155网址:www.crs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