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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范昱希 摘要 本文基于“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系统性地剖析了中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现状、成因及提升路径。当前中国居民消费率低于主要发达国家,构成了经济增长的结构性短板,可能导致经济韧性不足、内循环动能受阻及社会福祉与经济增长不匹配三大风险。通过对收入分配、预期负担等多维度的深层溯源,文章揭示了居民消费率偏低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核心结论指出,“十五五”期间提升居民消费率的关键在于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并以此结论为出发点,文章提出在收入端、支出端、消费保障等方面的建议。 正文 一、“十五五”规划建议全文发布,明确提出“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202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文和《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的目标。本文认为“居民消费率”将成为评估中国经济健康度的新“锚”,未来,资本市场将密切关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居民消费率的变化趋势。一个持续上升的居民消费率,将是经济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模式转型成功的最有力证明。 二、现状审视: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结构性短板 2024年中国最终消费开支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占比约为39.93%,低于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普遍处于50%—70%区间的水平。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根据官方口径,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GDP=(居民消费支出/居民收入)*(居民收入/GDP),这一指标可分为两点,一是居民消费意愿,二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 经过数据分析可见,2000年以来我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但居民消费意愿整体呈下降趋势,与收入和消费情况相背离;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在近年间有所波动,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2这种“高储蓄、低消费”的模式,在过去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阶段曾发挥过作用,但也积累了结构性矛盾。较低的居民消费率可能意味着:1.经济增长韧性不足: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使经济更易受外部冲击、产能过剩和投资回报率递减的影响,波动性较大。2.内循环动能受阻:国内大循环的核心在于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消费率偏低,意味着“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经济循环在终端环节受阻,内需潜力未能充分释 放。3.社会福祉与经济增长不匹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民众生活水平。持续偏低的消费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部门份额有待提高,发展与共享的协调性需加强。 三、深层溯源:多维因素交织下的消费抑制 居民消费率是宏观经济运行的结果,而非原因。其偏低是收入、支出预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1.收入维度:“蛋糕”分配与结构性瓶颈 一方面,我国基尼系数维持在相对高位,意味着财富集中于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高收入群体,而边际消费倾向高的中低收入群体拥有的财富相对有限,从而拉低了社会整体消费率。另一方面,2013年以来,我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始终保持在56%左右,其他类型收入仍有提升空间,尤其是在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调整期间,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放缓,影响了居民尤其是工薪阶层的当期与预期收入。 2.预期与负担维度:“不敢消费”的现实桎梏 一方面,除我国居民传统消费理念影响外,尽管陆续出台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和覆盖能力均不断提升,但个人“预防性储蓄”动机仍较强,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加速进程中,在应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仍存在个人承担较高费用的情况,这种储蓄动机对实际消费存在挤压。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带来的居民杠杆率也在严重制约了消费能力,尤其是在过往房价高涨的期间,住房支出或与之相关联的长期房贷大规模占用了家庭收入的用途。 四、提升路径:重点在于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消费能力的核心是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和未来预期的稳定,主要政策手段包括稳就业、提工资、降税费、完善养老、住房、医疗保障等;而消费意愿的核心是信心、供给和环境的结合。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数据分析表明,居民消费率的影响机制在2020年前后呈现出阶段性特征。2020年以前,居民消费率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的走势高度同步,两者联动性显著增强,显示出当期居民消费行为受收入端约束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显著。而进入2020年之后,居民消费率的波动与居民消费意愿指数的相关性更为凸显,消费意愿取代收入占比成为主导其走势的关键变量,这反映出在宏观不确定性背景下,居民部门的边际消费倾向(MPC)对消费的支配作用上升。值得肯定的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旨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与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已对稳步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显现出显著成效,为消费潜力的持续释放奠定了坚实基础。那么“十五五”期间,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或可对提升居民消费率产生更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提升消费意愿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增收减负”、“优化供给”和“稳定预期”三管齐下。其核心逻辑是:在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通过减轻生活负担、提供吸引人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建立对未来的确定性,来激发居民的消费欲望。 首先,要稳定收入端,夯实“敢消费”的基础。这是提升消费意愿的基石。如果收入本身不稳定或增长缓慢,消费意愿更无从谈起。一方面,要保障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可以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如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展新兴产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切实转化为居民购买力。另一方面,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橄榄型”社会是消费社会的基础。中等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更高,这部分群体是拉动消费的主力军。 其次,要撬动支出端,打造“愿消费”的场景。例如,研发推广新产品、新服务,结合文旅、科创等领域,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包括智能家居、低空经济等。此外,还要注重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假冒伪劣,让居民“放心消费”,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再次,要做好消费保障,降低“预防性储蓄”对实际消费支出的挤压。居民之所以有钱不敢花,核心在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因此,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是提升消费意愿的“催化剂”。通过进一步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为当期消费意愿留足空间。 四、结论与展望 对于中国而言,提升居民消费率已不仅是短期稳增长的权宜之计,更是关乎长期发展潜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抉择。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深刻的利益调整和结构性改革,短期内可能会面临阵痛,但长期看,一个由强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驱动的高效、有韧性的经济体系,将能更好地抵御外部风险,实现更具包容性的增长。我们相信,通过坚定不移地推进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供给侧改革,中国有能力激活消费这一“稳定器”和“主引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行列。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