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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征求意见,发挥业绩基准“锚”作用

金融2025-11-02蒋峤、戴志锋、葛玉翔中泰证券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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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征求意见,发挥业绩基准“锚”作用

2025年11月02日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报告 证券Ⅱ 评级:增持(维持) 分析师:蒋峤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90005Email:jiangqiao@zts.com.cn分析师:葛玉翔执业证书编号:S0740525040002Email:geyx01@zts.com.cn分析师:戴志锋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30004Email:daizf@zts.com.cn 报告摘要 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的《操作细则》,我们点评分析如下: 改革背景与目标。旨在解决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存在的两大痛点:投资风格漂移(“名不符实”)和因追逐短期排名导致的业绩大幅波动。改革目标是让业绩比较基准真正发挥“锚”和“尺”的作用,引导行业回归价值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 上市公司数50行业总市值(亿元)41,430.39行业流通市值(亿元)38,805.86 核心监管措施: 1.压实基金管理人主体责任:要求公司建立全流程管控机制,并由公司高层决策基准选取。设立独立部门监测投资偏离,并将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与基金跑赢基准的情况直接挂钩,长期显著跑输基准的基金经理将面临薪酬大幅下调。 2.构建全链条监督生态: •托管人:需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基金投资不偏离其声明的风格(如行业基金不得全市场选股)。 •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必须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方便投资者比较。 •评价机构:需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基金评奖的重要依据,弱化简单的全市场排名。 相关报告 1、《公募销售费用新规点评:尾佣比例设定好于预期,重申看好券商板块》2025-09-06 3.明确基准使用规范:强调业绩比较基准必须具备代表性(真实反映产品策略)、持续性(不得随意变更)和客观性(计算方法透明)。 配套实施安排。为确保平稳过渡,监管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同时,基金业协会将研究建立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分为一类库和二类库),鼓励但非强制使用成熟指数。改革还将与未来的浮动管理费产品和薪酬考核规则联动,系统性强化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投资建议:此次改革通过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全面规范,致力于提升公募基金的投资纪律性和风格稳定性,最终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长期收益。重申看好板块机会,建议关注华泰、广发、中信、兴业、国泰海通、东财、九方智投、同花顺、指南针等。 风险提示:市场大幅波动;政策不及预期;研报使用信息滞后风险。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