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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PAR降幅环比收窄,全力发展标准酒店 |报告要点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57.82亿元,同比下滑1.8%,归母净利润为7.55亿元,同比增长4.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75亿元,同比增长2.2%。2025Q3公司实现收入21.21亿元,同比下滑1.6%,归母净利润为3.58亿元,同比下滑2.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4亿元,同比增长0.6%。 |分析师及联系人 邓文慧曹晶SAC:S0590522060001 SAC:S0590523080001 首旅酒店(600258) RevPAR降幅环比收窄,全力发展标准酒店 事件 行业:社会服务/酒店餐饮投资评级:买入(维持)当前价格:14.28元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57.82亿元,同比下滑1.8%,归母净利润为7.55亿元,同比增长4.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75亿元,同比增长2.2%。2025Q3公司实现收入21.21亿元,同比下滑1.6%,归母净利润为3.58亿元,同比下滑2.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4亿元,同比增长0.6%。 ➢Q3酒店收入下滑,毛利率同比提升 总股本/流通股本(百万股)1,117/1,117流通A股市值(百万元)15,945.09每股净资产(元)10.79资产负债率(%)51.11一年内最高/最低(元)16.99/12.56 2025年第三季度,酒店市场呈现温和复苏态势,其中商务出行需求仍处于调整期,休闲旅游需求保持健康。2025Q3公司收入同比下滑1.8%,其中酒店业务/景区运营收入分别-1.9%/+4.2%。收入端的压力拖累利润兑现,2025Q3公司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5.1%/2.2%,其中酒店业务/景区运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下滑5.3%/2.4%。拆分成本费用水平可知,费用率略上行影响净利润率水平。考虑到景区业务收入增长和直营酒店数量下降,2025Q3公司整体毛利率为44.8%,同比增长1.7pct,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表现略不同,同比分别+1.6pct/+0.9pct/-0.7pct。 ➢RevPAR降幅环比收窄,全力发展标准管理酒店 2025Q3公司稳步推进全年开店计划,标准管理酒店开店保持较高增速。2025Q3新开门店387家,其中标准门店实现更快增长,占全部新开店比例达56.6%。且期末公司储备门店1,672家,其中标准店占比较2025年6月末提升5.0pct。2025Q3公司不含轻管理酒店的全部酒店RevPAR同比下降2.4%,降幅环比收窄,但价格与出租率层面仍均承压,其中平均房价同比下降2.0%,出租率同比下降0.3pct。同店侧压力更甚,2025Q3不含轻管理酒店的成熟酒店RevPAR同比下降7.9%,平均房价同比下降4.7%;出租率同比下降2.6pct。 ➢投资建议:长期竞争力逐步完善,维持“买入”评级 相关报告 考虑到商旅需求演进及供给变化,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77.0/79.5/83.6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0.6%/+3.2%/+5.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5/10.0/10.8亿 元 , 同 比 增 速 分 别 为+5.6%/+17.2%/+7.9%,EPS分 别 为0.8/0.9/1.0元/股。鉴于公司产品、品牌、会员体系逐步完善带来的长期竞争力,维持“买入”评级。 1、《首旅酒店(600258):持续优化门店结构,RevPAR仍有压力》2025.09.042、《首旅酒店(600258):利润取得增长,拓店质与量向好》2025.05.04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风险;扩张进展不及预期风险;竞争格局恶化风险。 扫码查看更多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风险。酒店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经济繁荣程度与居民收入水平影响酒店经营,若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将影响酒店行业需求端的恢复。 扩张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外生环境影响加盟意愿及加盟能力,若出现黑天鹅事件,扩张计划或将无法如期开展。 竞争格局恶化风险。近年,中小连锁酒店崛起,若竞争加剧,则会影响现有酒店品牌的扩张、盈利能力。 财务预测摘要 评级说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为“国联民生证券”。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的分销。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分销。本报告署名研究人员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分析师资质信息和香港证监会批复的牌照信息已于署名研究人员姓名处披露。 权益披露 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跟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没有任何投资银行业务关系,且雇员或其关联人士没有担任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或发行人的高级人员。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民生证券”)。未经国联民生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民生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民生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民生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民生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民生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民生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民生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民生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民生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民生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民生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8层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4层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