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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报告作科学研究、环保公益和信息分享目的使用,不作为公众及任何第三方的投资或决策的参考,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本报告为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分析研究产出的成果,不对报告中所含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担保。如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联系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何婧,jhe@greenpeace.org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成立于 1960 年,是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高级研究机构和知名智库。我院主要任务是: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咨询为方向,通过对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安全的全方位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通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合作交流,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提升国家的软实力。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一直被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为中国最重要的国际问题和中国外交智库之一。 绿色和平(Greenpeace) 绿色和平是一家国际环保机构,致力于以实际行动推进积极改变,保护地球环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绿色和平成立于 1971 年,在全球 55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 26 家分支机构。2002 年,绿色和平在北京设立办公室,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基于丰富国际经验下的本土化实践,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理念,都投入到推动中国本土环境改善的工作中。从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到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从保护青山绿水到建立更可持续的渔业管理体系,从减少工业污染到推广生态农业,从参与蓝天保卫战到推动绿色消费生活理念,绿色和平都深度参与并且积极提供解决方案。 作者团队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于宏源 绿色和平:何婧、高雨禾、张凯 此外,感谢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郭诗语、绿色和平传播主任王宇宁、绿色和平多媒体制作人赵雨晨、绿色和平东亚办公室全球政策顾问姚喆、绿色和平政府关系专家雍容、绿色和平法律顾问石凌菲。 目录 导言 2 第一章中欧气候合作的新背景4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与挑战5二、欧盟规则引领型的气候政策目标6三、中国气候治理的自主政策与合作政策9 第二章中欧气候合作的现状13 一、中欧已形成气候合作的高层共识13 (一)中欧高层对气候合作的政治共识13(二)中欧气候合作的机制建设16 二、中欧气候合作的经济基础17 (一)气候合作已经成为中欧经济发展的动力17(二)气候合作催生中欧互补的经济模式18 三、中欧气候合作的成果21 第三章中欧气候合作的挑战22 一、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不确定性与竞争性加剧22二、欧盟气候政策困境对中欧气候合作的挑战23 三、中欧关系对中欧气候合作的挑战25 (一)欧盟部分对华政策影响中欧气候合作25(二)中欧气候政策与转型基础差异性造成合作挑战27 第四章中欧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30 一、提升“中欧 +”的气候雄心,加强贝伦气候大会合作30 二、确立电力脱碳作为中欧能源转型合作的重要抓手31 参考文献 33 导 言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满足全球能源需求与履行气候变化责任,共同构成了各国发展面临的核心挑战与时代责任。随着新能源加速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增量替代,绿色转型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推动经济增长、保障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出路。这一趋势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着未来的全球经济秩序。绿色发展将成为世界经济未来的主流化选项,也是中欧两大经济体的主要合作领域【1】。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开始偏离其原有轨道,民粹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技术民族主义和世界市场保护主义或将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步伐,使全球气候治理面对多重挑战与困境,同时,贸易保护、经济安全泛化等趋势进一步制约了全球绿色发展合作进展。 欧盟在“绿色新政”的战略指引下,系统构建起包括《欧洲气候法》《Fit for 55》《清洁工业协议》《碳边境调节机制》在内的绿色政策组合,将绿色发展嵌入其内部制度转型与对外治理战略之中。欧方不断强化碳市场机制、绿色金融体系与技术标准外溢,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机制推进全球绿色规则的趋同化。中国则在“双碳”目标框架下,依托“1+N”政策体系,系统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与全国碳市场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以自主路径为主、合作路径为辅的绿色发展战略。中国在光伏、风电、电动汽车、电池、储能与绿氢等领域已具备世界领先的规模化制造与技术迭代能力,为全球绿色转型提供关键产业支撑。 在中欧环境与气候高级别对话等环境平台推动下,中欧在碳市场互认、绿色金融、技术合作、生物多样性与气候适应等多个议题上持续深化共识。绿色产业领域则形成了制度协调、技术互嵌与市场耦合三位一体的合作格局。中国企业广泛参与欧洲绿色产业项目建设,布局电池超级工厂、氢能装备制造基地与智慧储能物流系统;欧洲企业则在核心芯片、控制系统、绿色认证机制与技术授权方面向中国提供支撑。双方在绿色低碳产业链的多个关键节点构建出高度协同的分工网络,显著提升了全球绿色供应链的韧性与效率。尤为突出的是,绿色合作对中欧双方的经济结构调整与民生福祉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产业结构方面,绿色制造、绿色金融与绿色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新一轮中欧产业升级的关键动力,不仅促进了高质量就业岗位生成和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也加速了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在民生层面,绿色基础设施的下沉、能源系统的再构与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的增强,不仅提升了居民能源可及性,也逐步构建起制度化的绿色韧性保障机制,推动绿色转型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中欧绿色伙伴关系也面临日益复杂的挑战。一方面,绿色地缘竞争愈演愈烈,欧美国家围绕绿色技术、关键矿产与标准制定展开制度化争夺,欧盟自身亦受“去风险化”政策导向影响,强化供应链防御、补贴本土制造、排斥中国产品渗透。另一方面,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推进、绿色补贴合法性争议与绿色标准的非对称性,正在增加中欧之间的政策摩擦,也加剧了气候治理制度碎片化风险。 综上,中国和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双方始终致力于成为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持续引领并推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和 实现气候目标方面,中欧均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中欧绿色伙伴关系关乎《巴黎协定》和全球气候治理发展,关乎全球绿色供应链和能源转型。在此背景下,中欧宜重点推进以下合作路径建设:第一,提升“中欧 +”的气候雄心,加强贝伦气候大会合作;第二,确立电力脱碳作为中欧能源转型合作的重要抓手。 第一章 中欧气候合作的新背景 2025 年 5 月 6 日,习近平主席同欧盟领导人互致贺电庆祝中欧建交 50 周年,双方共同表达了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意愿。在这一共识基础上,习近平主席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进一步宣布了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全球气候行动提供了关键指引。此举不仅为正处筹备关键期的 COP30 注入了动力,也标志着中欧气候合作从宏观承诺迈入了以具体目标为导向的务实新阶段,为双方在能源转型、绿色产业与气候治理等领域的深度协作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2】。 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不确定性趋势加深和制度碎片化的背景下,中欧气候合作作为全球减排与绿色转型的关键力量,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3】,部分发达国家气候政策的非线性、不连续性、能源地缘风险的上升与全球绿色经济竞争的加剧【4】,使多边机制面临结构性功能失调。在大国战略分化的背景下,以《巴黎协定》为基础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或被削弱,迫使中欧在全球气候秩序重构中承担更大制度责任。 2025 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启动谈判 35 周年、《巴黎协定》达成 10 周年,是全球气候治理关键一年。2025 年巴西贝伦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将标志着多边气候机制重构与气候治理制度落实进入关键交汇点。如 2017 年《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有赖于中欧合作一样,在部分大国再度弱化《巴黎协定》背景下,中欧合作的全球价值显著上升,巴西贝伦气候大会是决定未来气候融资体系、气候适应机制以及全球减排雄心的关键场域,中欧需团结协作,推动巴西贝伦气候大会成功,维护《巴黎协定》行稳致远。 中欧气候治理合作正从双边框架拓展至多边平台,呈现出制度化、平台化与结构化趋势。近年来,中欧持续在全球气候治理议题上保持高频协调,在《巴黎协定》执行、全球碳市场建构、气候融资改革与绿色技术转移等方面形成互补协同效应。中方在碳定价、南南合作、适应能力建设方面提出多元治理方案,欧方则通过 WTO、ISO 等机制推动绿色规则体系建设。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制度的扩展,中欧有必要在《巴黎协定》与 WTO 框架下推动“气候责任履约—碳边境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技术协同与规则协商缓解制度外溢风险,提升全球气候治理的规则一致性与执行弹性。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转型加速背景下,中欧绿色气候政策转型节奏趋同、政策工具体系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对接合作路径、重构战略互信提供了制度基础和产业条件【5】。在此基础上,中欧气候合作不再仅是国际承诺履约的双边支撑,而是内嵌于各自发展逻辑、面向《巴黎协定》多边框架的保障工程。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与挑战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正处于从政治承诺走向制度落实的关键过渡阶段,但治理碎片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合作的协调效能不断下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2024 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现有国家自主贡献(NDCs)与实现 1.5° C 温控目标之间仍存在显著缺口,即使各国完全履行现有承诺,到本世纪末全球气温仍将上升 2.5° C 以上【6】。与此同时,全球碳预算迅速消耗、极端天气事件频发,进一步加剧了全球南北国家之间在气候责任认定与资源分配问题上的紧张态势,导致谈判陷入僵局。 在全球气候目标日益紧迫、能源结构深度转型的背景下,绿色转型进程正在遭遇多维度的结构性挑战。绿色转型已超越传统能源和产业政策的范畴,深度嵌入全球制度重构、地缘政治演变和供应链战略调整之中。技术扩散与绿色治理不再仅依赖市场机制,而日益受到安全逻辑、政策分化和制度摩擦的约束【7】。这一趋势显著影响了中欧绿色合作的外部条件,也对其战略对接提出更高要求。 首先,全球气候治理面临多边协调困境与制度碎片化风险并存的局面。在联合国气候机制尚未就多边融资、碳市场互通等关键议题达成有效协调的背景下,主要国家与区域集团已开始推动区域化治理平台与本地化规范机制的建设。碳定价制度在不同国家间缺乏兼容性,绿色投资规则因法律体系与透明度差异难以实现对接,技术标准则频繁演变为新型非关税壁垒。在此背景下,欧盟逐步将自身绿色规范嵌入对外经贸规则与发展援助体系中,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分类法规(EU Taxonomy)等制度工具强化绿色规则外溢,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规则的“欧盟化”路径【8】发展。此外,欧盟通过《2030 环境行动纲领》与《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强调资源的战略性再利用与供应链安全,旨在通过完善绿色供应链治理体系应对关键矿产、再生原料等领域的制度摩擦与政治干扰【9】。绿色转型已不再是全球共识的技术路径,而成为国家间规则竞争的制度场域。 与此同时,地缘政治张力显著干扰清洁能源合作。关键矿产与绿色技术的全球供应链正呈现出区域化、政治化趋势,绿色产业战略被纳入国家安全范畴。例如,清洁能源设备、氢能、电池等新兴技术产品越来越频繁地面临原产地溯源、碳足迹核算、数据透明度等方面的制度性审查。部分国家设定绿色产品“安全审查”门槛,使绿色转型政策与国家安全议程高度融合,进而侵蚀全球合作的制度基础。 二、欧盟规则引领型的气候政策目标 欧盟正持续聚焦绿色产业和技术发展,着力提升自身绿色竞争优势,并通过一系列发展倡议和实践积极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以《欧洲绿色协议》为核心,结合具有约束力的气候立法及碳关税等机制,欧盟正系统构建其绿色制度框架,同时致力于增强在全球多边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力。长期以来,欧盟将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其内部政策核心与对外战略工具,试图通过强化制度设计与政策创新,确立其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制度主导地位。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