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265.27万元,较期初减少42.56%,主要是收回工程款较少,且偿还债务较多;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04.92万元,较期初减少64.72%,主要是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366.12万元,较期初增加234.70%,主要是项目预付款项增加;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793.74万元,较期初减少35.40%,主要是收回分红款;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718.99万元,较期初减少69.15%,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兑付;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7,790.40万元,较期初增加30.89%,主要是因跨期发放薪酬;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55,078.03万元,较期初减少32.51%,主要是因中期票据到期兑付金额大于重分类自应付债券的金额较多;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89,444.80万元,较期初增加841.52%,主要是本期新增长期贷款较多;9.应付债券:期末余额51,217.65万元,较期初减少48.98%,主要是中期票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96.73万元,较期初减少92.38%,主要是本期支付固定资产购置款;1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67,12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61%,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影响,新签合同额较少;1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63,50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22%,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影响,新签合同额较少;13.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60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21%,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影响,新签合同额较少;14.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447.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61%,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影响,新签合同额较少;15.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27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86%,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少;1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071.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61%,主要是被投资单位利润同比降低;1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5,15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6.61%,主要是本期收回工程款较少;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36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6.66%,主要是本期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转回较多;1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39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5.60%,主要是本期处置资产收益较多;2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511.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91%,主要是本期诉讼赔偿较少;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2,893.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019.27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的工程款较少;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33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0.28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分红款较多;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8,06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419.86万元,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较多。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3亿元的中期票据。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2019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8亿元。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20年9月,发行了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2020年9月7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3年8月,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为回售0.1亿元人民币,未回售7.9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025年9月7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完成7.9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利息的到期兑付工作。 2、2023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2023年8月28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2023年12月25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3、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兴城集团借款,借款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成都兴城集团同意提供借款的审批生效之日起3年。借款在10亿元借款规模范围和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借款平均年利率按不超过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5BP(1BP=0.01%)计算。公司以评估价值不超过10亿元的子公司厂房、土地、在建工程、办公楼、设备、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于2023年8月8日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及《质押合同》。公司向成都兴城集团拆借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借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744%。公司已归还该笔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本息。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2%股权质押给成都兴城集团,在成都兴城集团同意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审批生效之日起3年内,为公司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的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协议》项下的债务向成都兴城集团提供担保。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向成都兴城集团拆借人民币6,6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借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804%。2024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已提前向成都兴城集团归还上述人民币6,6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85.78万元借款利息。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成都兴城集团申请新增8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自成都兴城集团同意提供借款的审批生效之日起1年,借款在8亿元额度范围和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借款平均年利率不超过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0BP(1BP=0.01%);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担保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相关资产范围内通过抵质押方式对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兴城集团申请新增8亿元的借款额度增加担保措施。同时在追加后的反担保资产范围内为成都兴城集团为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担保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4、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事宜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成都兴城集团申请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后发生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成都兴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27%,针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金额的70.73%),公司在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相关资产范围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