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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1,200.60万元,较期初减少42.10%,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较多;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260.57万元,较期初增加155.28%,主要是本期收到票据增加;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694.62万元,较期初增加108.02%,主要是本期收到票据增加;4、应付债券:期末余额101,231.74万元,较期初减少43.21%,主要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租赁负债:期末余额477.59万元,较期初减少42.00%,主要是本期支付租赁款;6、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98.83万元,较期初减少47.61%,,主要是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4,07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7.35%,主要是本期收到工程款同比增加;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07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04%,主要是本期形成的合同资产增加;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22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9.62%,主要是本期处置资产收益较少;1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1,10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3.65%,主要是本期诉讼赔偿及滞纳金较多;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49,12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034.99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工程款较多,支付工程、采购等款项减少;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30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9.25万元,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较多及购建固定资产较少;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87,48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1,001.60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2017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7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及其用途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36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等文件。本次发行人民币60,366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3.66万张。 2018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018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8-029)。 2021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修正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3.13元/股。自2021年7月7日起,公司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人民币3.1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10元/股。 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岩土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3.10元/股向下修正至人民币2.64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64元/股向下修正至人民币2.29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4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岩土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岩土转债”自2018年9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3月15日(到期日)共有29,798张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884,122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岩土转债”为6,006,802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48,734,616.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全部于2024年3月18日兑付完毕。 2、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3亿元的中期票据。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2019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8亿元。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20年9月发行了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2020年9月7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3年8月,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为回售0.1亿元人民币,未回售7.9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3、2023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2023年8月28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2023年12月25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4、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借款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提供借款的审批生效之日起3年。借款在10亿元借款规模范围和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借款平均年利率按不超过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5BP(1BP=0.01%)计算。公司以评估价值不超过10亿元的子公司厂房、土地、在建工程、办公楼、设备、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于2023年8月8日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及《质押合同》。公司向成都兴城集团拆借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借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744%。公司已归还该笔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本息。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2%股权质押给成都兴城集团,在成都兴城集团同意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审批生效之日起3年内,为公司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的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协议》项下的债务向成都兴城集团提供担保。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向成都兴城集团拆借人民币6,6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借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804%。 2024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已提前向成都兴城集团归还上述人民币6,6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85.78万元借款利息。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成都兴城集团之间未发生新的关联借款,关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