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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简称:*ST宝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出售控股子公司旦华复能50.10%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旦华复能50.10%股权。2025年10月24日,公司已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划转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所有交易价款,为人民币4,042.6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 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2025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5年10月24日,大横琴集团与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通纽”)签署《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大横琴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5,964,0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世通纽。同日,公司与世通纽签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世通纽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23,280,423股(含本数)。同日,世通纽与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表决权放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完成并生效后,世通纽将直接持有公司499,244,48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为25.74%(含大横琴集团协议转让给世通纽的5.01%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预计将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傅晓庆、傅相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