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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本次增持完毕后,通过直接持有股份及表决权委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37.05%股份的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宝鹰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1.60元/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占公司总股本0.91%。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公司37.96%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董事会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