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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8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期间会计数据 √是□否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该问答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6,386,174,477股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11元/股 1.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2.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四)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25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63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广投金控依法受让公司307,665,9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4.82%)无异议。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广投金控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307,665,944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广投金控直接持有公司431,155,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为公司主要股东。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30日登载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详见附录。(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录: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董事长:王海河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