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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报告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从2016年起,将持续收录整理的全国各地政府发布的水质数据显示在蔚蓝地图网站和APP上。2019年,IPE研发完成“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CWEI),用以比较全国不同城市的地表水水环境状况。 本期报告梳理了2025年第二三季度全国361个城市的地表水水质,以及2023年四季度以来8个季度的水质变化情况。 全国城市水环境同比基本稳定 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以下简称水环境指数)共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五级,分别以蓝、绿、黄、红、紫颜色标识。2025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评价共涉及361个城市(含省辖县)。 ⚫虽受汛期影响,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优良城市保持在六成以上 2025年第二季度361个城市中(含省辖县),指数等级为优良的城市共239个,占66.2%,等级为一般的城市94个,占26.0%,较差和差的城市共28个,占7.8%。 2025年第三季度360个城市中(含省辖县),指数等级为优良的城市共224个,占62.2%,等级为一般的城市100个,占27.8%,较差和差的城市共36个,占10.0%。 图42025年第三季度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不同等级城市数量占比 ⚫季度蔚蓝水环境指数优良城市基本保持稳定 2025年第二季度和上年同期相比,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基本稳定,等级为优良的城市占比从68.1%降低到66.2%,等级为一般的城市从24.4%增加到26.0%,较差的城市从5.3%增加到5.8%,差的城市从2.2%减少到1.9%。 和上季度相比,2025年第二季度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优等的城市从85个减少到58个,等级为良的城市从199个减少到181个,一般的城市从65个增加到94个,较差的城市从3个增加到21个,等级为差的城市仍为7个。 2025年第三季度和上年同期相比也大体相当,等级为优良的城市占比从61.8%增加到62.2%,等级为一般的城市从26.6%增加到27.8%,较差的城市从10.5%降低到7.5%,差的城市从1.1%增加到2.5%。 和第二季度相比,2025年第三季度优等城市数量为44个,等级为良的城市为180个,一般的城市为100个,较差的城市为27个,等级为差的城市为9个。 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季度黄河流域和西北诸河水质指数略好,松花江流域、淮河流域略降,其他流域大体稳定;第三季度淮河流域、辽河流域和西南诸河略好,其他流域略降。 (说明:因指数随蔚蓝地图数据库收录数据动态变化,本期报告制作时,历史指数数值已与上期报告时略有不同。) 长江流域 2025年第二季度长江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102个,占流域内城市的87.9%,一般城市13个,占11.2%,较差的城市1个,占0.9%,略逊于上年同期,较上个季度有所下降。 图6 2025年第二季度长江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不同等级城市数量占比 2025年第三季度长江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88个,占流域内城市的75.9%,一般城市24个,占20.7%,较差和差的城市4个,占3.4%,较去年同期和上个季度都有明显下降。 图72025年第三季度长江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不同等级城市数量占比 表2长江流域2025年第三季度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前10位和最后10位城市(跨流域城市仅计算长江流域内断面) 黄河流域 2025年第二季度黄河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46个,占流域内城市的75.4%,一般城市10个,占16.4%,较差和差的城市5个,占8.2%,好于去年同期,较上个季度略差。 2025年第三季度黄河流域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41个,占流域内城市的67.2%,一般城市14个,占23.0%,较差和差的城市6个,占9.8%,和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差于上个季度。 表4黄河流域2025年第三季度蔚蓝城市水环境指数前10位和最后10位城市(跨流域城市仅计算黄河流域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