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水环境同比好转,环比略降。2024年第二季度361个城市中,水环境指数优良的城市共246个,占68.1%;等级为一般的城市89个,占24.7%;较差和差的城市共26个,占7.2%。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城市占比增加5.5个百分点,一般城市占比减少3.3个百分点,较差和差的城市占比分别减少1.1和1.1个百分点。但与上季度相比,优良城市占比减少10.8个百分点,一般城市占比增加14.2个百分点,较差和差的城市占比分别增加9和8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2024年第二季度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99个,占流域内城市的86.1%,一般城市16个,占13.9%,略好于上年同期,较上个季度略为逊色,但保持了连续无较差和差城市的记录。黄河流域2024年第二季度水环境指数等级为优和良的城市共46个,占流域内城市的75.4%,一般城市8个,占13.1%,较差和差的城市7个,占11.5%,好于上年同期和上个季度。